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2年政府公报 > 2012年第23期(总第791期)
市政府令第23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决定》已经市政府五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许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2006年6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