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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2-005674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30 00:00
名 称:表彰深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文 号: 深委〔2012〕22号
主 题 词:
200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于推动深圳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想干、敢干、快干、会干,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和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深圳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突出贡献,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模范,弘扬先进,激励全市职工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4月24日(深委〔2012〕22号)决定,授予张海威等129名同志“深圳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深圳市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50个单位“深圳市先进集体”称号(名单略)。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大力发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光荣传统,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脚踏实地、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与时俱进、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进一步焕发激情,扎实工作,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续写新的辉煌,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