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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2-005531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31 00:00
名 称:表彰深圳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文 号: 深府〔2011〕204号
主 题 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在轨道交通行业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轨道交通二期工程于2011年6月28日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形成了覆盖城市主要发展轴的178公里轨道交通网络,使深圳成为全国4个地铁网络化运营城市之一,为服务市民、服务大运、改善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品质、推进特区一体化做出了重要贡献,创造了特区城市建设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
在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过程中,各区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以人为本”、“建地铁即建城市”的理念,坚持“想干、敢干、快干、会干”,加快向服务政府转型,紧密结合工程需求,促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在土地征收、城市空间利用、工程投融资建设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实现了新突破,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奖励先进,在“十二五”开局之际,在轨道交通三期建设启动之时,市政府依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于2011年12月26日(深府〔2011〕204号)决定对赵鹏林等169名先进个人予以记功嘉奖(名单略)。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面对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以更饱满的热情、更高昂的斗志、更务实的作风,再创轨道交通建设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