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357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1-06-14 00:00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深圳监狱和市第一、二劳教所较好地完成了收押收容任务,实现了“安全四无”。积极构建全省亚运安保圈,协调完成了向江西省分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工作。两个劳教所积极开展戒毒康复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劳教所作为强制隔离戒毒主阵地作用。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探索建立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法治城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市民法律大讲堂”和“法制大观园”等平台,同时顺利接受了省考核组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首次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评估调查,市民对我市法治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达80.67%。
(三)认真开展“迎亚运,保平安,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进企业、进事业、进物业,以加强专业调解室建设,尤其是驻交警大队和驻医院调解室的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工作。2010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万宗,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积极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发挥法律工作者专业优势,主动服务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交易、对外贸易合作、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重大工程建设等重要经济活动和各类民商事活动。2010年,全市共办理律师诉讼代理、辩护案件5.71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73万件;各类公证28.43万件;司法鉴定1.1万件,复核鉴定190件。
(五)着力做好服务民生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67个;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各类援助案件1.78万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接受法律咨询8.7万人次,处理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281宗。全年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司法鉴定援助案件14宗,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认真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深圳市人民调解条例》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律师条例修改和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均列入了市人大的立法调研计划,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
(一)做好罪犯改造和劳教人员教育工作。 |
目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监狱、劳教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罪犯和劳教人员改造质量,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为平安大运提供保障。 进度:1-12月,开展普法教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9月,开展再就业技术培训,争取监狱参加人员60%以上拿到结业证书,劳教所参加人员100%拿到培训证书。 7-9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为平安大运提供保障。 1-12月,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罪犯减刑、假释(解教)、保外就医等。 |
市监狱劳教办,深圳监狱,市第一、二劳教所 | |
(二)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
目标: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做好矫正安帮对象大运安保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进度:1-3月,制定矫正安帮大运安保工作方案,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布置落实。 4-7月,开展全市矫正安帮对象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成矫正安帮工作信息网络建设。 8-9月,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防止脱管、漏管,完成大运安保任务。 10-12月,开展矫正安帮基地建设的前期可行性研究。 |
矫正安帮工作处 | |
(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目标: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形式的有机衔接机制,维护基层稳定,服务平安大运。 进度:1-12月,继续推进企业、物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年实现新增10%以上。 3-9月,在12个医院试点基础上再在部分中心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 3-12月,落实人民调解进交警现场会精神,实现人民调解进驻全市交警大、中队。 6-12月,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完成全市法院(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 6-12月,加强人民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年底前出台衔接机制建设相关文件。 |
基层管理处 | |
(四)降低门槛,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覆盖面,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
目标:全面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进度:1-3月,联系深圳高等院校法律系学生在市法律援助处开办“法律诊所”试点。 4-6月,完成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项目建议书。 7-11月,在公益性场所和市边防支队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 1-12月,加大推进辅助性法律援助工作,增设咨询电话,做到应援尽援。 1-12月,市法律援助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回访率达到80%以上。 1-12月,市法律援助处平均每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宗以上。 |
市法律援助处 | |
(五)组织律师开展服务大运会专项活动。 |
目标:组织律师做好大运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参与矛盾排查化解和法制宣传活动,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进度:1-3月,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组建深圳律师公益服务团。 4-8月,推进律师所与街道司法所结对子,推进律师所与社区结对子开展公益服务活动,推进街道一级公益律师服务团建设。 4-12月,组织公益律师进街道、社区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咨询、调解等服务。 6-12月,推进深圳公证处法定机构改革试点。 |
律师公证管理处、基层管理处 | |
(六)推进前海律师业发展。 |
目标:积极参与前海高端现代服务业功能区的规划与开发,加强与司法部和香港律政司的沟通交流,努力争取在前海开发中出台优惠的法律服务业政策。 进度:1-11月,积极探索深港两地律师业合作方式,制定律师服务机构引进和律师专业资格认证指引。 |
律师公证管理处 | |
(七)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 |
目标:不断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力度,提升鉴定质量。 进度:1-4月,召开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上升为特区立法可行性。 1-12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或更新部分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力度,保证鉴定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 10-12月,推进具备条件的鉴定机构参与认证认可工作,确保今年第6家机构通过国家认证。 |
市司法鉴定办 | |
(八)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
目标:部署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开展“青春大运·法治同行”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进度:1-8月,根据大运会特点,编发大运会法律知识手册,开展法制公益广告宣传。 11-12月,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树立“法治公民”理念,努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每2个月:围绕法律热点问题,制作1期以上法制宣传挂图,指导全市各街道社区办好法制宣传栏,使其成为市民便捷了解最新法律、法规的平台。 每季度:利用双休日举办2次“公民法律大讲堂”,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服务的均衡化、普惠化水平。 |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 | |
(九)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
目标:组织实施好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完善组织实施中的各个工作环节,全面提高考试组织的规范化水平。 进度:1-6月,完成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6-7月,组织完成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并完善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等多种渠道,为报考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8-9月,组织好全市司法考试,确保司法考试顺利进行。 11-12月,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公布、核查、受理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
政策法规处(司法考试办) | |
(十)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 |
目标: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司法行政法规,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进度:1-12月,配合市人大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人民调解条例》立法工作。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拟订《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方案和草拟工作。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 |
政策法规处律师公证管理处、市司法鉴定办、基层管理处 |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司法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拨打深圳市司法局申诉举报电话:83053934。
(二)发邮件至电子邮箱:public@szsf.gov.cn。
(三)登陆深圳市司法局网站(www.szsf.gov.cn),访问部门白皮书、公众服务、信息公开等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