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大局着眼,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在就业方面,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市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9万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5%,全市603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办理就业登记达到1100万人。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属地化改革,全面落实创建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型城市的各项指标,全面加强了面向农民工、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公共就业服务。
在社会保险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各项基金收入同比增长39.8%,各险种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获2010中国城市信息化服务创新奖,“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获2010年深港最佳应用成果奖。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新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461人,累计1796人,推荐7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50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完成了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新设立1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1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圆满完成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金额6978万元。在全国率先对部分工种推行“公共实训与技能鉴定一体化”试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7.7万人次,承办了全省技能大赛3个工种的总决赛。完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全市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57519人,办理调干22470人,招调工24269人。首次推行积分入户制度,办理了223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入户手续。
在引进国外智力方面,制订“孔雀计划”及相关配套办法,启动我市驻北美和日本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工作,在美国硅谷设立首个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中心。成功组织深圳市第七次海外人才招聘活动,市委书记王荣亲自率团,收获丰厚。成功举办2010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展会规模和新内容均创历届之最。2010年,全市引进留学生1646人,新增留学人员企业120家。
在公职人员管理方面,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范围并同步实施了养老保障改革,实现了重大改革创新。启动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圆满完成聘任制公务员的两次大规模公开招聘,共招考公务员1343名,报考热度创历史纪录。发布实施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全市大部分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的拟定。组织公职人员赴港对口考察交流班30多期,市、区2000多人参加,培训效果和质量均有新提高。“阳光安置”了计划分配军转干部465名,审批和安置家属随军138户。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发放生活困难补助848万元,发放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补贴3300多万元。
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劳动合同签订率持续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高为1100元/月,首次实现了全市统一标准。向48家企业追回垫付欠薪651万元。畅通劳动保障信访渠道,全市受理来信来访7.83万宗(件)、14.7万人次。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260宗,涉及1.65万人次。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非法入境非法就业外国人以及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等9次专项执法活动。妥善处理了富士康、盐田港物流、爱普生等企业的加薪停工事件。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实现了监察执法的全程信息化和实时监控。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效能,法院对仲裁案件的撤裁率从10%大幅下降到3.5%。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431宗,其中立案27453宗,办结27833宗,案外调解2978宗,当期结案率101.38%。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深建设者和失业人员就业。 |
第一季度:开展2010年度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检查考评;组织2011年“春风行动”和“南粤春暖”活动,全年为外来建设者提供“四免”服务。 第二季度:召开全市就业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就业任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召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完善农民工工作机制,布置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任务。组织青年见习推介活动,80至100家见习单位参加,提供1000个见习岗位;在深圳大学等6所院校组织我市高校校园招聘会。组织高校毕业生行业招聘会和民营企业周活动。 第三季度:理顺职能,明确事权划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组织2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测评等服务;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 第四季度: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和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大会;在市内主要院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校园行活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贴力度,依托创业园、孵化园等现有基础,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发展。 |
就业促进处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市职业介绍中心 |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
第一季度:推进《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 第二季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修改完善医疗保险办法。 第三季度:制定社会保险服务规范,推进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四季度:探索建立社会保险诚信体系,建立社保基金财务分析系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个人账户管理系统。 |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三)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
第一季度:扩大参保人在社区就医优惠范围; 第二季度:扩大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实行个人账户家庭统筹; 第三季度: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 第四季度: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记账范围。 |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四)加强企业社保基金征收。 |
全年完成367亿元。 第一季度:将今年的征收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分局,完成90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91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92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94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
(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
第一季度:发布《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和《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组织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第二季度: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专项政策调研;组织博士后学术交流和项目推介活动,组织参加佛山博士后人才交流和科技项目洽谈会;开展鹏城杰出人才表彰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10名鹏城杰出人才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三季度:开展高层次人才政策评估和任期考核工作,对逾千名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进行中期考核;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表彰活动。 第四季度:起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开展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方式;落实博士后生活补贴、科研项目资助等各项资助政策。 |
专业技术人员处 |
(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 |
第一季度:配合市委组织部进一步修改“孔雀计划”的配套政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认定标准》及《若干待遇》等文件。 第二季度:配合相关部门出台我市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孔雀计划”及配套政策”。 第三季度:在“孔雀计划”有关配套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认定工作。 第四季度:在“孔雀计划”有关配套政策出台的基础上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认定工作。 |
市外国专家局 |
(七)启动引进海外智力联络处工作。 |
第一季度:起草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 第二季度:出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管理办法。 第三季度:在市政府批准的前提下,赴海外为我市引进海外智力联络处挂牌,启动联络处工作;同时进行政策宣传及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推介。 第四季度:全面开展联络处工作。 |
市外国专家局 |
(八)提升各类人员职业能力。 |
第一季度:组织试用期内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试用期结束前100%参加初任培训。 第二季度:会同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统筹使用培训补贴资金,制定更加完善科学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建立起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长效机制。 第三季度:做好技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核发,国家助学金审核申请及发放工作,继续落实国家免学费政策。 第四季度:正式出台培训补贴文件,培训补贴达40万人,技工院校在校生达到3万人。鼓励企业和外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全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7000人次。 |
职业能力建设处 |
(九)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 |
第一季度:统一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 第二季度:完成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务套转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检查认定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 第四季度: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配套管理办法。 |
公务员管理处、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工资福利处 |
(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
第一季度:建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各区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制定、发布、执行201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季度:着手制定2011年工资指导价位。 第三季度:协助推进信访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完善网上信访平台,畅通信访渠道;推动建立12333咨询服务新型管理模式。 第四季度:2011年11月上旬至2012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在全市开展仲裁庭达标和星级仲裁庭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
劳动关系处 信访处、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监察支队 |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拨打电话12333。
(二)发邮件至电子邮箱:szrsjzwgk@opic.sz.gov.cn。
(三)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