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351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1-06-14 00:00
名 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四)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监管责任,确保公积金和各级维修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承担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及市场管理;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含勘察设计和与工程密切相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工作;负责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管理;组织制定建设新科技推广、应用政策;负责建筑标准化工作;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八)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负责我市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的监管;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九)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根据公共服务白皮书的要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狠抓白皮书确定的主要工作,确保完成了白皮书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2010年度5万套保障性住房筹建任务。通过新增用地、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征地拆迁统建上楼、用地功能变更及回收回购等方式,筹建保障性住房5.11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102%;新开工保障性住房达5.24万套,完成计划目标的105%。二是积极探索改善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住房条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组织开展全市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受理审核工作,共受理申请8148户,并全力筹集了一批面向人才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部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已安排住房,实现安置。同时启动了首批人才安居住房配租和货币补贴工作,即“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程,已于2010年12月14日全市人才安居工程会议上启动发放住房钥匙和货币补贴。三是深化物业管理进社区,实现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截至2010年底,引进物业管理的老住宅区、城中村社区、原特区外农村社区住宅区1234个,建筑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四是严抓严管,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采取样板引路标准化、视频监控等一系列措施,促进质量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提升行动,通过工地外观的美化,以崭新的风貌、良好的形象迎接大运会。五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设计招标改革,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制定和完善勘察、设计、货物、代建制等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促进有形建筑市场“三统一”。推广电子评标、网上招投标,逐步实现远程评标,行业和市场监管水平显著提高。六是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2010年10月印发了《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对712万平方米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进行了任务分解,已落实超过250万平方米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七是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的服务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展开2010年度深圳市管道燃气用户满意度调研。委托第三方对燃气集团供气成本进行审计,引入中介服务机构燃气安全评价制度,加强燃气市场管理。率先全国在719个瓶装气供应站、服务点实现统一标识。八是以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为契机,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实现市容美化与低碳环保两大目标。莲花二村、莲花北村、华富村、华富北村、梅林三村、梅林四村、景鹏大厦、景龙大厦、福华新村九个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市容提升工作已全面进入施工后期,所有多层和所有高层清洗全部完工。九是进一步规范全市勘察市场,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开展超限高层抗震设计专项审查、勘察现场飞行检查和室内试验核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启动相关政策调研工作,基本建立全寿命周期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努力打造绿色建筑之都。 |
目标: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基本完成17部绿色建筑标准和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库,启动绿色建筑立法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启动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路线集成库编制工作;全年有序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示范区建设,开展绿色建筑认证工作;组团参加第七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第二季度,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政策调研工作,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城市相关试点工作。 第三季度,形成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初稿,为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服务。 第四季度,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完成绿色建筑技术路线集成库编制工作。 |
节能科技与建材处 |
(二)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6万套、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 |
目标: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6万套、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编制《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完成《深圳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初稿并上报市政府。 第二季度,印发《深圳市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第三季度,统筹推进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取得选址意见书。 第四季度,统筹推进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取得规划设计要点,推进保障性住房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确定年度保障性住房供应项目清单。 |
住房保障处 |
(三)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等多种住房保障模式。 |
目标: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和多种住房保障模式。 进度:第一季度,推动人才安居工程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协助法制办报审人才安居工程及安居型商品房配套政策。 第二季度,起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配套政策,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细则。 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配套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完善并上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
(四)加快燃气实施建设,逐步实现建成区燃气管网全覆盖,启动实施《深圳市燃气一体化发展方案》。 |
目标:全年完成城市燃气管网建设115公里,完善市政管网建设。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管线建设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建设资金。 第二季度,完成管线建设报批。 第三季度,完成管线建设10公里。 第四季度,完成管线建设105公里。 |
燃气发展与保障处 |
(五)促进燃气行业从居民生活用气向城市能源供应产业的转变,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干线项目等重大燃气项目建设。 |
目标:全年完成高压管线工程30公里。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6公里。 第二季度,完成8公里。 第三季度,完成3公里。 第四季度,完成13公里。 |
燃气发展与保障处 |
(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突出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控。重大项目施工实行远程视频监控,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100%实行样板引路。 |
目标: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为建设全国“标准化”试点城市打好基础。 进度:第一季度,全市重大项目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第二季度,完成轨道交通工程二期各条线路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管工作。 第三季度,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完成达标工作;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按照规定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完成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期)开发工作,并安装运行。 第四季度,制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编制图集等工作,并在工地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 |
质量安全管理处 |
(七)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大居民住房消费的政策性金融支持。 |
目标: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实现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00亿元。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季度,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调研工作。 第三季度,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1.制订完成归集扩面工作方案。 2.提请召开全市归集扩面动员大会。 3.完成第一轮归集扩面及催缴工作。 第四季度,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的基础条件。 1.完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的起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完成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招标工作。 3.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设计。 4.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开发工作。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
目标:落实人才安居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受理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申请审核。 第二季度,落实首批人才安居工作。 第三季度,落实首批人才安居工作。 第四季度,推动人才安居工程配套政策出台。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
(九)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
目标: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的修订,完善计算机评标系统升级。 第二季度,完成《特殊工程发包办法》并报送市法制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综合培训;创新评标手段,推广先评后抽、票选抽签法。 第三季度,完成《建筑工程方案设计管理办法》、《承包商履约评价办法》并报送市法制办。 第四季度,完成创新招标模式,试行大标段招标,创新评标手段,初步实现异地市远程联网评标和专家库联网。 |
建筑市场与招投标监管处 |
(十)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提升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
目标:加强执业人员的执业管理,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抽查力度,规范勘察市场。 进度:第一季度,做好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试点工作,完成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补录工作。 第二季度,7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审查、情况备案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第三季度,完成并公布第一批勘察类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 第四季度,大力宣传建筑设计成果,鼓励创新设计,组织开展各项设计竞赛,推进设计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筑设计行业发展。 |
勘察设计处 |
(十一)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目标: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建区级物业服务文明示范点65个,市级物业服务文明示范点56个,每月评选出物业服务微笑使者500名,为大运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2011年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发布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倡议书。 第二季度,颁布《深圳市物业服务通用规范》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结合物业项目“市优”、“区优”考评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第三季度,宣传贯彻《深圳市物业服务通用规范》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结合物业项目“省优”考评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第四季度,结合物业项目“国优”评选工作,促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终开展物业管理业主满意度指数测评工作,对我市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行科学评价。 |
物业监管处 |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
(二)发邮件至电子邮箱:beili@szjs.gov.cn。
(三)拨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378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