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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特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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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348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6-14 00:00

名 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1-06-14 【字体: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九)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十五)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商标、特殊标志和著作权保护相关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活动及著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

  (十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创新登记注册体制情况。

  一是完成窗口业务整合既定目标。2010年1月1日起将企业注册登记、动产抵押、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许可、组织机构代码等41项重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实现了常规审批业务“一站式”受理。二是与市监察局、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合作,在深圳市政务资源共享监督系统平台上共同开发“工商验资E线通系统”,于4月10日正式投入使用,有效打击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行为。三是于2010年7月底开始,在各分局审批大厅推行邮寄发照业务,至年底累计已受理企业速递申请8500份。四是于2010年9月25日正式启动企业名称集中登记,适用范围包括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调整、注销和名称变更登记业务。

  (二)探索电子商务服务监管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改革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创新维权思维和手段,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动态信息数据库并试运行,逐步建立与企业登记注册数据库、机构代码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构建完善、实用、动态、准确的电子商务主体信息数据库。三是创新电子商务市场消费维权手段。我市首家电子商务企业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于2010年9月30日正式上线,探索电子商务领域消费维权模式。四是推动建立电子商务诚信联盟。首个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联盟于2010年9月20日成立,发布“深圳市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公开接受广大电子商务消费者、网民及互联网从业者监督,共同打造电子商务市场诚信环境。

  (三)深化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建设情况。

  不断巩固、规范消费者权益服务站基础,以热点服务行业为切入点,加强宣传推广,开展行政指导,促进行业规范,完善以“和解在先”处理消费争议为原则、以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为载体、以互联网为主要信息沟通渠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提前完成年度建站目标。2010年,新增消费者权益服务站144家,全市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达1507家。全年共向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转办消费者申诉投诉6942件,占全市18188件的38.2%。服务站成为应用广泛的各方紧密沟通的管道、化解消费争议的窗口、企业责任回归的平台、市场监督管理的前哨。

  (四)创新维权申诉举报制度情况。

  一是于2010年4月底前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外网站、办公大楼、办事窗口公布的咨询举报申诉电话,方便市民咨询申诉。二是制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举报申诉中心简化咨询举报申诉工作指引》,按照便民合法原则对咨询、举报、申诉信息进行简化。三是整合接听登记业务。在原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原市知识产权局投诉举报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基础上,统一12315、12358、12365、12330、12312五条热线接听登记工作。四是举办“申诉举报市民体验日活动”,请市民代表走进接线大厅了解热线接听的基本情况,与市民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五)提升电梯故障及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情况。

  一是制定《深圳市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组建电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二是修订《深圳市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并向140多家电梯生产单位进行宣传。三是联合企业在龙华街道金地梅陇镇小区等地开展了寓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情景模拟于一体的电梯安全宣传活动。对220家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检查。

  (六)规范食品准入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出台《深圳市食品流通许可暂行办法》、《深圳市餐饮服务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深圳市豆制品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造及资金补贴办法》,并指导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改造升级,推动全市豆制品生产经营“三化”改造及补贴工作,提高豆制品生产经营行业水平。二是全面承接并基本理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通过了解餐饮行业的现状、准入模式以及准入工作的重点、难点等有关问题,启动食品准入文件体系的制定以及系统软件的开发等工作。设计完善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等申请表格以及现场核查表、内部审批表等内部文书合计23种。三是制定《现制现售即食食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指引(试行)》等一批审查标准,完善了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四是实现通过我局网站及时统一对外发布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发布23种办事指南、提供25种表格下载及5种即时更新的查询服务。

  (七)推进民生计量工作情况。

  组织市计量法定检定机构开展检定服务,持续保持全市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全覆盖周期检定;开展统一配备常用现场计量检测装置,提高现场检查预判能力;组织全市集贸市场签订“深圳市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责任书”,确保每家集贸市场设置1台以上的“公平秤”;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民生计量地图。

  (八)实施食品安全宣传与企业培训计划情况。

  1—2月份,在深圳晚报设置了“聚焦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专栏,及时发布了四季豆和年夜饭的食品安全提示,在我局门户网站连续发布了7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上半年,我局全系统共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法规宣传和管理培训123场次,累计培训食品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其他食品经营者等10411人次,有效地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印制、发放了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宣传册近12万份,发布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0余条,并连续7天在深圳电视台播出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九)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情况。

  完成24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动员,不断增强市场开办单位责任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分类改造,并积极争取相关社区支持配合,提高市场开办单位改造积极性,确保工程进度。二是对已完成改造升级的市场,规范验收程序,加快验收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验收达标的市场,及时落实扶持鼓励政策。

  (十)实施企业质量管理进步工程情况。

  一是于2010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发布《2009年深圳市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2009年深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9.45,连续两年居全国省市首位。二是委托社会组织承办市长质量奖评审事务,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市长质量奖评定并报市政府审定。三是组织推荐我市34个产品获评2010年度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四是全年累计为企业举办质量管理知识免费培训29期,企业参培人数达到2848人。指导中介组织向企业举办卓越绩效管理专题研讨活动6期。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做好大运会服务保障工作。

建立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组织专项抽样检验,实施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开展赛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6月底前,开展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培训,建立大运食品安全保障队伍。

8月底前,对大运会官方酒店和官方指定酒店每月实施食品原料及餐具抽样检验;对我市供大运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驻场监管;以大运会场馆、定点接待酒店周边地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区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大运村、比赛场馆、大运会官方酒店和官方指定酒店实施食品安全监督保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分阶段开展多项消费维权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3月底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服务活动。

6月底前,针对大运会期间吃、住、行、购物等热点消费领域,编印《消费指南》,做好大运会消费维权服务的准备工作。

9月底前,在大运会重点消费区域设立1-3个消费者咨询投诉服务点,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

市消委会办公室

加强大运会期间的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6月底前,走访150家酒店、宾馆和餐饮企业,积极宣传价格政策,引导企业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分行业召集150家有关企业召开3次告诫会、提示会,提示相关企业在大运会期间做好价格自律;开展3期企业物价员价格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7月底前,重点检查66个大运会训练和比赛场馆及周边宾馆、酒店、餐馆、旅游景点、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等600家商业和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及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停车场收费、汽车站、火车票代售点、交通运输公司的价格执行情况。

8月底前,派驻专门执法人员进场对66个场馆内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组织实施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确保大运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月底前,制定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计划。

5月底前,组织完成30%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任务。

6月底前,组织完成60%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任务。

7月底前,组织完成100%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任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制定我局职能所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3月底前,完成赋予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下发执行。

6月底前,加强监督检查,实现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在全系统实施。

政策法规处

(三)促进打传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编制、发布、推广《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将标准化手段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引入禁止传销工作领域,为禁止传销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与坚强的组织保障,促进打传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3月底前,编制完成《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草案。

6月底前,发布《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

9月底前,对各区打传办进行培训,讲解《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具体细节和操作规程。

12月底前,在罗湖区、宝安区试点应用《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全年通过推广、应用《考评要求》,保持我市在省打击传销工作督查考核中列为三类地区,确保我市传销活动得到全面遏制,保障广大市民不受传销活动危害。

公平竞争管理处

(四)加强产(商)品质量监管。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深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及产业和产品竞争力增强。

6月底前,启动2011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

9月底前,发布《卓越绩效模式应用指南》标准化技术性指导文件并推广应用,启动2010年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举办全市“质量月”活动。

12月底前,完成市长质量奖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发布2010年深圳市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组织全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30类3000批次,每季度发布抽查结果通报和消费提示;为不少于1500名经营管理人员提供质量及管理知识免费培训。

每季度完成不少于90批次车用燃油质量抽查、完成不少于60家次重点加油站监督巡查、完成不少于1000支加油机的检查。

质量监督管理处

(五)优化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搭建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

3月底前,扩充现有的“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功能。

6月底前,在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的基础上,开通商标交易模块。

9月底前,在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的基础上,开通版权交易模块。

12月底前,实现专利、商标、版权交易流程、模式的有机融合,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

知识产权促进处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同配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6月底前,开展并完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边境保护、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等法律手段,查处和曝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

9月底前,组织实施深圳大运会场馆、周边区域和相关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犯大运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12月底前,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评估研究一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状况,制定下一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重点任务。

知识产权保护处

(六)加强申诉举报工作机制建设,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举报申诉自助服务。

加强申诉举报工作机制建设,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保持90%以上。

3月底前,开展申诉举报工作制度培训,加强基层处理申诉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6月底前,建立与流通领域大型零售企业的联系机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9月底前,开展申诉举报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促基层依法、高效办理申诉举报信息件。

12月底前,深度分析申诉举报热点问题,召开申诉举报热点行业工作警示分析会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完善和提升咨询举报申诉平台公共服务功能,开通自助语音服务和网上查询服务。

6月底前,根据知识库的内容,完成语音录制工作。

9月底前,市民拨打热线电话,可通过语音导航进行我局常规业务指南的自助语音查询服务。

12月底前,我局网上咨询举报申诉平台向市民开通常见问题自助查询服务。

咨询举报申诉中心

(七)深化企业年检改革。

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无纸化、盖章常态化和年检信息公开化。

3月底前,做好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着手外资企业年检网上申报系统调整、年检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并启动外资企业年检。

6月底前,全面完成外资企业年检工作,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做好外资企业年检收尾工作。

企业登记管理处

(八)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许可审查人员队伍建设及食品安全宣传。

培养不少于10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完成食品许可审查员、预防性审查人员和卫生学评价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6月底前,出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完成食品审查员和卫生学评价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9月底前,完成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教材编制和培训考核试点工作。

12月底前,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培养10000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处

开展食品安全企业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常识;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有效防范季节性食物中毒事故。

3月底前,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开展春节节前食品安全宣传。

6月底前,分片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法规宣传、培训及告诫等活动。

12月底前,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及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九)开展标准资助及创新奖励工作。

通过开展标准战略资金资助和标准创新奖励工作,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3月底前,完成标准创新奖励受理。

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申请受理,完成标准创新奖励评审。

9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评审。

12月底前,举办6期公益性标准化培训班。

标准化处

(十)开展民生计量工作。

计量行政监管向民生计量倾斜,重点监管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4个领域。

3月底前,开展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抽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定量包装,抽查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不少于20家,供应站、便民点不少于180家。

6月底前,开展全市使用中的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情况监督抽查,重点掌握使用中的水、电、气表计量状况,保持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拟抽查水、电、气表各500台件。

9月底前,开展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计量专项检查,对红的、绿的出租车使用的计价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检查台件不少于100批次。

12月底前,开展全市加油站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加油机防欺骗功能启动情况、计量检定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等行为,严厉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计量处

(十一)开展“双百”活动,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抽查100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工作质量,开展100次电梯应急演练,提高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月底前,与全市所有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责任承诺书。

9月底前,完成100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工作质量抽查。

12月底前,完成100次电梯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十二)实施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战略。

推动建设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打造以可信的主体、客体、载体和纠纷处理机制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市场基础体系。

3月底前,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共享信息资源,预防和打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9月底前,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向社会提供主体身份虚实对应、诚信企业展示、消保维权、网络监管等服务。

12月底前,推动落实电子商务标准化战略,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基础标准规范。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十三)推动《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落实。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进窗口登记流程,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3月底前,在前海地区及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制定施行“即来即办(24小时办结)为常态,非即来即办为例外”登记注册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

6月底前,启动“即来即办”工作模式。

12月底前,注册分局、盐田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实现“即来即办为常态,非即来即办为例外”的登记注册工作模式,福田分局、罗湖分局、南山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30%以上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大大缩短企业办事时限。

注册分局

  注:第(十二)项、第(十三)项任务已纳入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scjg.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xxgk@szaic.gov.cn

  (三)拨打12315、12358、12365、12312、12330申诉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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