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338
分 类:公共服务白皮书专辑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6-14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
(四)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六)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深港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各部门大力配合下,市金融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深港金融合作。
1.配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阶段扩大试点工作。2010年深圳银行业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6380笔,金额1115亿元,占全国的22%,交易涉及2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首笔再保险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
2.参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负责其中创新金融部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并公布。
(二)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1.组织实施《关于建立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村镇银行试点方面取得积极进展。2010年,宝安融兴村镇银行、龙岗鼎业村镇银行、福田银座村镇银行在深圳设立开业。
2.推进深圳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2010年3月,深圳市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签署了《建设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合作备忘录》,明确深圳在保险业若干领域先行先试。车险定价机制改革已经启动,保险资金投资医疗机构取得突破。
3.举办金融论坛,打造金融思想高地。我办组织及参与承办了第九届基金论坛、第六届中国期货大会、第四届私募基金论坛、第三届金融国际博览会、第三届国际保险公估(深圳)高峰论坛、金融信息化论坛等金融高端论坛活动。
(三)完善并落实市政府金融发展支持政策。
1.受理落实19家金融机构的落户奖励;落实3家金融用地项目奖励;落实2家金融机构的购房补贴;落实76家金融机构的租房补贴;落实2009、2010年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住房补贴。
2.修订完善金融优惠政策。会同市财政委修订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程序。
3.研究出台推动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2010年7月,我办起草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出台了《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若干规定》。政策颁布后,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成功吸引68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落户,8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四)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1.开展小额贷款审批工作。2010年,我市有16家小额贷款公司取得试点资格。全市共有31家小额贷款机构批准开业,另有8家已通过评审并获得试点资格。初步统计,已开业的31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9.7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50110笔,为社会解决融资需求148.648亿元。
2.发起成立小额贷款行业协会。2010年5月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成立了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在小额信贷自律管理、经营协调、行业维权和专业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举办了我市首届小额贷款业务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制订了《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守则》。
(五)开展金融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
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编制深圳市金融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六)加大深圳金融宣传,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
1.参与伦敦金融城开展的第七期(2010年3月)和第八期(2010年9月)全球金融中心指数评比。两次评比中深圳排名分别为第9名和第14名,居国内城市的前列。在参与评比中,组织金融机构在伦敦、爱丁堡举办多场深圳金融中心推介会。
2.组织深圳金融系统参加“台湾•广东周”活动。2010年8月“台湾•广东周”期间,深圳金融代表团与台湾岛内金融控股集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全方位的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了“深台金融合作恳谈会”。深圳金融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精创咨讯(深圳)有限公司与台湾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深圳成为ECFA后大陆最早与台湾地区签署MOU的地区。
3.开展金融招商引资工作。2010年共有20家金融机构落户深圳,其中总部机构4家,一级分支机构12家,券商直投子公司4家。我市金融机构总数达到230家,其中总部机构78家。
(七)完成了2010年度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
2010年度金融创新奖共收到69个申报机构178个申报项目。经行业初审和专家复审,并经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最终评选出38个获奖项目,其中特别奖2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1名,优秀奖15名。
(八)开展金融业维稳工作。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金融监管联席会议,与驻深金融监管机构研究确定金融政策动向及监管重点,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积极配合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辖区有关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及不稳定因素。牵头成立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4日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圳银监局等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集中行动,查处了2家非法集资企业。
(九)推进深圳金融基地建设。
积极会同市规划国土、发展改革等部门稳步推进金融基地建设。2010年末,福田金融中心区金融用地全部安排完毕并基本完成用地出让程序,陆续进入设计施工阶段。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平湖金融基地规划建设工作;推动南山后海金融区规划建设;支持科技园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的招商入驻工作。
(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高校共同参与的金融培训体系。
2010年中国资本市场学院筹建办成立,学院的各项建设工作已陆续展开,我办参加了筹建办工作。与有关高校就开展金融培训问题进行了协商。
三、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以人民币国际化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深圳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 |
1.6月底,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认真分析人民币国际化、香港建设离岸金融中心等对深圳的影响,提出相应对策和应对措施。 2.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支持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全面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建立规范有效的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加快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完善人民币离岸市场支持服务。 3.探索研究在港发行地方债,探索在港人民币投资深圳企业。9月底形成工作方案。 |
金融处、综合处 |
(二)制定前海金融创新发展规划,推进前海金融发展。 |
会同前海管理局,加强对前海金融创新发展的研究,上半年制定完成前海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下半年按照规划全面推动政策落地、项目落地,推动海内外金融机构到前海地区发展,把前海建设成为金融机构密集、金融创新活跃的区域。 |
金融处、 综合处 |
(三)梳理并落实市政府金融发展支持政策。 |
1.继续打造金融政策高地。9月前,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完成我市金融支持政策梳理工作并认真组织落实。对市政府重点扶持的特定金融领域,探索通过“一司一策、专项申报”的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2.6月前,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具体操作细则和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在我市聚集。重点吸引和扶持一批有规模实力和业内影响力的大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争取年内引进或组建1-3家大型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深圳。 |
金融处、 综合处 |
(四)加强监管,着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 |
1.处理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与风险的关系,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设立门槛,把握小额贷款公司审批节奏,下半年完成1-2批小额贷款申请审批工作,全年将小额贷款公司总数控制在60家左右。 2.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研究确立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体系,下半年制定出台行业监管的操作办法,建立行业数据报送和分析信息系统,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金融处、 综合处 |
(五)推进金融创新,支持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
1.引导银行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信贷资金支持。 2.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为深圳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为广泛的融资渠道。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设立房地产信托基金等资产证券化产品。 3.积极发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信贷领域,认真做好村镇银行试点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5.加快发展消费信贷,鼓励银行业大力发展汽车、家居、教育、文化、旅游等居民消费信贷,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提升消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6.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居民出行、购物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丰富理财产品,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
金融处 |
(六)加大深圳金融宣传,促进金融业积聚发展。 |
1.组织深圳金融业参加伦敦金融城开展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评比。3月底和9月底前,分别完成两期的全部问卷调查后将全部评审资料提交伦敦金融城。 2.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深圳聚集,重点做好外资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企业的招商工作,争取年内吸引10家机构落户。 |
综合处、金融处 |
(七)继续做好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 |
8月前,完成2011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工作。11月前,完成年度金融创新奖初审和复审工作。12月前,完成年度金融创新奖评选全部工作,于年终或明年初举办金融创新奖颁奖仪式。 |
综合处 |
(八)开展金融业维稳工作。 |
1.配合驻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监管,组织召开每季度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 2.积极主动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确保深圳金融系统健康稳定运行,确保大运会期间金融秩序稳定。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上、下半年各开展若干次集中打击行动。 3.加强金融公益宣传,6月前在市有关媒体上开展集中宣传,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营造非法金融活动无处藏身的社会氛围。 |
综合处 |
(九)推进深圳金融基地建设。 |
1.协调加快推进福田金融中心区各金融用地项目的规划建设进程,确保2011年底,福田中心区各金融用地项目进入施工阶段。 2.积极推进南山后海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工作,会同市规划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金融产业用地规划,年内争取引进3-5家大型金融总部企业进驻。 3.对龙岗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功能定位进行研究,6月前提出处置方案报市政府。 |
金融处 |
(十)以大运盛会为契机全面提升深圳金融服务质量。 |
6月前举办“深圳金融业迎大运优质文明服务活动”,围绕服务践行、产品创新、结构优化、功能拓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等内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规范窗口服务、改善业务流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升电子化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宣传、推动行业诚信自律。通过全市金融业开展一系列“迎大运”活动,推动深圳金融服务水平整体再上新的台阶,为大运会提供文明规范、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
综合处 |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通过互联网访问“深圳政府在线”网站(www.sz.gov.cn)了解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投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