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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1-005492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29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 号: 深府〔2011〕179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站在新的起点,谋划新的发展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一是社会事业发展跃上新台阶。“和谐深圳”、“民生净福利”、“民生幸福”等理念深入人心,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社会事业建设突飞猛进。“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投资超过300亿元,相当于特区成立后前25年同口径投资的总和。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年均增长20.4%,义务教育在校生新增11.3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新增3.34万人,学前教育在校生新增11.3万人,成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市。建成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眼科医院、市疾控中心等17个大型卫生项目,医疗机构总数增长68.8%,新增医院病床6018张,社康中心实现全覆盖,基本形成“15分钟医疗圈”。市政府投入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超过25亿元,深圳图书馆、音乐厅、博物馆新馆和中心书城等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建成。成功获得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办权,新建改造一批体育场馆,体育场馆建设规模达历史之最。开展建市以来涉及面最广、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迎大运”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建成省立绿道335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轨道交通线路陆续开通,多模式、多层次的公交体系基本形成。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大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70%以上学位提供给了非深户籍学生,户籍学生与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医院门诊次均医药费用与“十五”期末基本持平,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年均增长绝对值和增幅均低于全省医院平均水平。市属公益文化场馆在全国率先免费开放,完成140台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的布点。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每年均保持在3%以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规模稳步扩大,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农民工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名列全国大中城市之首。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6.9万套,解决了1.85万个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享受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以低保制度为基础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持全国领先。实施积极宽松的户籍迁入政策,数十万来深建设者通过积分入户、技术技能迁户等渠道转换为深圳户籍。新建各类公园435个,“公园之城”初具规模。建成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18座,处理能力达到306.5万吨/日,主要饮用水水质良好。自2007年建立公交财政补贴机制后,政府专项补贴超过16亿元。在全国率先推出逐日滚动七天预报、气象灾害分区预警、气象灾害预评估、灰霾等级预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等,形成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
三是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呈现新局面。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初步实现从按行政区域配置向按功能区域和服务群体配置的转变,由原特区内为重点向全市范围均衡配置的转变。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运新城等功能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完成96所原村办小学改造工程,学校设施和生均经费的标准化配置制度初步建立。完成原特区外6家市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规划布局,为医疗卫生特区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重要功能区、重点产业园区、大型生活片区新建了一批重大文体设施,初步实现“10分钟文体圈”。全面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工程,2005年以来全市共投入29.8亿元,建设了14624个项目,改造和新增社区用房190万平方米,社区文体等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85%。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全市统一。原特区内外户籍实现自由迁移。原特区外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全部完成。原特区外公交场站由2005年的184处增加至2010年的223处,500米公交覆盖率由45%提高到81%。
四是社会安全管理取得新成效。基层民主和基层执行能力得到加强,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率从2002年的1.7%上升到2008年的92.8%。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全市55%的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实施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实际人口规模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居住证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架构基本形成,较好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屋、业、证”闭环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居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局面,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与城市功能相适应的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日渐完善。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成为全国率先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的城市。气象预警信号从6种增至11种,成功开通手机小区气象预警广播,提高了全社会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五是社会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成效显著,518家事业单位转企、整合或撤销。深圳大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南方科技大学获准筹建,“教改”试点正式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开展,社康中心基本药物实现“零加成”销售。公共服务设施运行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完成市属文体场馆转企改革。率先建立社会工作制度,社工成为社会管理新的亮点。志愿者服务广泛开展,义工数量已突破25万。基本完成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实现行业协会、商会无需行政业务主管的体制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创新实施环保实绩考核及污染企业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完成公交行业特许经营改革,公交企业由原来的38家整合为3家,企业规模和行业集中度大幅提升,个人承包公交线路的历史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十二五”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深圳社会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
从国际看,全球竞争领域不断扩展,更加需要发展社会事业为我国参与全面竞争提供坚实的“软实力”保障。同时,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将不但凸显我国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也进一步凸显完善社会制度安排和加快社会转型的紧迫性。
从国内看,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积极推进,使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项社会事业受到高度重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入,覆盖城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显著加快,质量和结构不断改善,为今后一个时期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深圳看,随着人均GDP预计超过2万美元,我市进入中等发达的历史新阶段,居民需求更趋多元化,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愿望更为迫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既有的高度也为我市率先形成需求结构多层化、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样化的社会发展新格局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和体制基础。这一方面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市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质量不高的现状与居民的现实需求仍有明显差距。另外,随着社会结构的加快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市已进入社会矛盾多发期,居民对社会公共服务的要求更高,不仅要“有”,而且要“快”、要“好”,社会事业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
(三)“十二五”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和大运会举办期间视察深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造“深圳质量”为导向,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中心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扩大规模、提高效率、促进公平为着力点,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满足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进程中居民不断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居民幸福感,为深圳勇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四)“十二五”发展原则。
——突出科学发展,质量为本。加强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摆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推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内涵,创新社会事业运作模式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形成社会事业与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互促共进关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事业发展空间。
——突出政府主导,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公共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居民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平等与机会均等,着力增进民生幸福。
——突出效率导向,多元参与。通过市场机制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需求。
——突出均衡发展,公平正义。统筹全市公共资源配置,统一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逐步消除城市二元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特区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十二五”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深圳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是:社会公共服务“普及化”、“智慧型”双轨并进,基本建成“10分钟圈”和“零距离网”,社会发展质量全面升级,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初步建成民生幸福城市。
——社会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康中心、便民文体场馆和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基层社区。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10分钟医疗圈”、“10分钟文体圈”、“10分钟就业服务圈”、“10分钟社工服务圈”、“10分钟公园圈”、“10分钟绿道圈”等为载体的社会公共服务“10分钟圈”,以“自助图书馆”、“虚拟教育城”、“数字化医院”、“文化电子地图”、“特殊人群呼援通”、“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智能警务”等为载体的社会公共服务“零距离网”。
——基本公共服务更趋均等。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分布合理、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15年,统一全市中小学建设标准与经费投入标准,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千人病床数和医生数分别达到3.4张和2.6名,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2.3册,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达到35%,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超过9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9平方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56%。
——社会管理更加有序。初步建成全覆盖的社会管理服务网、民心网、工作网和防控网,现代警务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形势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居民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更高,人口规模和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5年,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不高于11.5宗,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不高于2.5%,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超过92%,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五年累计下降幅度不低于10%,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超过95%,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以内(其中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社会事业发展更具活力。拓展社会服务产业新领域,增加社会服务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社会服务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社会组织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到2015年,社会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增加至8个,每万人社工人数超过5人,居委会力争全面实现居民直接选举。
专栏:深圳市社会事业发展指标体系
指标分类及序号 | 指标 | 201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
公共服务 | 1 | 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 | 每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2 | 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 | 20% | 预期性 | |
3 | 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55% | 约束性 | |
4 | 高中毛入学率 | 99% | 约束性 | |
5 | 千人医生数 | 2.6名 | 约束性 | |
6 | 千人病床数 | 3.4张 | 约束性 | |
7 | 基层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的比重 | ≥70% | 约束性 | |
8 | 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 | 2.3册 | 约束性 | |
9 | 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 | ≥95% | 约束性 | |
福利保障 | 10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9万元 | 约束性 |
11 | 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 79岁 | 预期性 | |
12 | 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 | ≤3% | 约束性 | |
13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约束性 | |
14 | 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 | 35% | 约束性 | |
15 | 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 | 40张 | 约束性 | |
社会管理 | 16 | 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 | ≤11.5宗 | 约束性 |
17 |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超标率 | ≤2.5% | 约束性 | |
18 | 食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 | ≥92% | 约束性 | |
19 | 药品安全抽样合格率 | ≥95% | 约束性 | |
20 | 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 | ≥10%(累计下降) | 约束性 | |
人居环境 | 2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16.9平方米 | 预期性 |
22 |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
23 | 公交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 ≥56% | 约束性 | |
24 | 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 | ≥95% | 预期性 | |
社会活力 | 25 | 社会服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8% | 预期性 |
26 |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 | 8个 | 约束性 | |
27 | 每万人社工人数 | ≥5人 | 约束性 | |
28 | 居委会直选率 | 100% | 预期性 |
注:2010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1035.8万人,户籍人口259.4万人;2015年我市常住人口规模计划控制目标为11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达到400万人)。
二、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提升社会发展质量
(一)切实履行政府“保基本”职责。
科学划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及标准,确保政府“保基本”的职责落实到位。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及其均等化标准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基本保持同步的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监测、评价和问责。
(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充分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全面开放公共服务市场。打破部门、行业和单位界限,盘活现有公共服务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社会事业建设、运营和服务。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文体、民政福利、人居环境等领域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通过财政补贴、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
(三)加快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
坚持全市一盘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优质化为方向,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和投资体制,确保公共财政资源向相对薄弱片区倾斜。加大对“村改居”社区的投入,逐步缩小各区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努力使不同区域、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加强社会事业信息化建设。
树立“智能+互联+协同”理念,依托“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建设,以“方便居民应用、服务社会事业、聚焦社区发展”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高效的决策支持与行动工具,提供更便捷灵活的创新应用与服务模式。
(五)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产业。
完善金融信贷、收费价格、税收及财政性资金投入等经济政策,把社会服务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培育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业集团。培育社会服务消费市场,重点培育发展旅游、文化创意、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医疗健康、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产业,充分挖掘居民社会服务消费潜力,满足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在学校、医院、养老及文体等社会服务方面开展高水平的国际合作,拓宽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空间。
(六)确保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加快建立分工合理、运转高效、责权清晰、利益共享的市区两级政府土地整备机制,提前进行社会事业项目土地整备储备工作。创新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方式,适当倾斜社会事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加急加快完成征地拆迁。对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服务设施,探索实行与公办机构同等的土地政策。加强社会事业项目稽察,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七)促进社会事业区域合作和开放。
按照珠三角一体化要求,与东莞、惠州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全面深化深港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支持香港来深合作办学、办医,鼓励香港社会服务中介组织在深举办分支机构,鼓励香港慈善机构在深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吸引外资,开展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福利、人居环境等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带动提升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三、优先发展教育,提升居民文化技能素质
(一)巩固提升基础教育。
强化政府责任,健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形成合理的学前教育投入分担机制。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加强政府对幼儿园监管力度,避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实行全市统一的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优化普通高中资源布局。到2015年,全市高中毛入学率达到99%;普通高中学位达到12.9万个,新增学位2.5万个。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强化特殊教育服务功能。到2015年,户籍残疾儿童入学率99%。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改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创新发展普通高等教育。
积极探索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力发展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在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举办或合办国际化专业特色学院。启动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全面推进深圳大学综合改革,提升深圳大学办学水平。完成南方科技大学校园建设和预定招生计划,以新的办学机制,促进南方科技大学跨越式发展。发挥市校合作、名校聚集优势,继续办好清华、北大、哈工大等高校深圳研究生院,创造条件开展本科生教育,建设深圳独立校区。加大对各高校基础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提升科研能力。启动深圳城市大学办学申请和校园规划建设,满足居民对深圳本地普通本专科院校就读需求。如期实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一期招生目标,推动更多香港及国际知名大学在深开展合作办学。到2015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达到11所左右,在校生达到15万人左右,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5%,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20%。
(三)构建适应产业和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
探索建立中职(中技)、高职(高技)、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教育贯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组建职业教育联盟,稳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人才。以需求为导向,优化普高与中职、中技教育比例结构,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完成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适当扩大中职类教育在校生规模,保障深圳居民子女就读需求。巩固提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内高职教育中的优势,探索开展高职本科教育。探索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紧密结合的办学模式,推进课堂与实训场所相融合的教学方式。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发展职业教育。鼓励高职院校与大型企业、境外院校联合办学,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建设以培养产业技工人才为重点的职业技术学院。到2015年,全市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1.5万人,其中中职(技工)在校生达到6.9万人,高职在校生达到4.6万人。
(四)促进民办基础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推动完善政策法规,规范民办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创新财政性教育投入机制,推行政府向符合办学标准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稳定公办学位规模,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引导民办学校提供新增学位尤其是优质学位。鼓励知名教育集团来深建设国际化学校。“十二五”期间,新增1—2所国际学校。
(五)打造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区两级教育城域网及各类学校内部校园网。构建“虚拟教育城”,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计划。高度重视人的终身发展和学习需求,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学习。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手段的优势,以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重点,努力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家庭。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鼓励居民自我提升。全面实施劳务工技能培训工程,扩大政府技能培训资助覆盖面,鼓励劳务工提升文化技能水平。到2015年,市民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70%。
专栏: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完成全市中小学及市属公办幼儿园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完成龙岗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第六高级中学、光明新区高级中学、宝安中学高中部、布吉高级中学、坪山高级中学、沙头角中学、实验学校、育才中学等新建或改扩建,加快推进盐田高级中学、第七高级中学、第八高级中学、第九高级中学、第十高级中学等项目建设,新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完成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南方科技大学一期工程、清华大学四个创新基地建设、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项目建设。 ●推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建设工程,筹建深圳理工学院(联合职业学校),完成市第一职校、第二职校、博伦职校、市职工继续教育学院新校区、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和职教园区。 |
四、健全医疗卫生体系,保障居民健康
(一)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完善医疗卫生规划,形成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机构布局,新增医疗资源重点向原特区外倾斜,宝荷医院、新安医院等新建医院按期开业。巩固提升现有大型综合医院的服务功能,通过合作合资等方式提升医院办医水平,支持基础较好的二级综合医院升级成三级医院。探索以市级综合医院为基础组建医疗集团,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完善社康中心布局,加快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社康中心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平台作用。到2015年,基层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的比重超过70%,基本建成“10分钟医疗圈”。加快“智慧医疗”工程建设,推行全市统一的“数字化医院”管理系统。全面推广使用“居民健康卡”,实现持卡人挂号、结算和查询个人健康档案“一卡通”。广泛利用医疗信息资源,促进远程医疗和个人移动医疗服务。
(二)促进医疗技术水平提升。
做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优先发展创伤、肿瘤、中医、儿科等学科。做大做强深圳大学医学院,推进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医学院建设,创新市医学科学研究院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医学科研水平。支持三级综合医院和市属专科医院开展重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争取重症医疗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到2015年,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全面落实社康中心首诊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医院对附属社康中心的技术资源支持,落实医院医师派驻轮换制度,完善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社康中心医疗卫生队伍配备。到2015年,力争每个社康中心拥有2名全职全科医师,至少1名副高以上的派驻医师。推进家庭医生试点,完善个人健康档案,探索个人健康管理新模式。全面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提高现代中医药发展水平。
(三)合理控制医药费用。
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技术劳务、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价格矛盾。完善医疗机构分级收费制度,开展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改革。出台本市基本药物的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对本市基本药物应用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处方,合理降低检查价格,实施医用耗材统一采购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继续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健全精神卫生、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品种,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向社区配置。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有效衔接,探索对参与院前急救网的医院予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健康教育机构、社康中心和家庭医生在促进居民健康、普及健康常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全市一体化,保持国家卫生城市水准。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0万)≤300。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加快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政府绩效激励补偿政策。改革公立医院固定资产投入制度,探索政府投入和医院自有资金合理分担的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完善以医疗质量、费用控制、就医秩序和患者满意度等为重要指标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
(六)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需要调整和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优先由社会资本举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重组改制,支持公建民办、民建民办等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医疗机构在服务准入、医保定点、人才引进、科研立项、专科补助、信息共享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土地政策。
专栏:卫生发展重点项目 ●完成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宝荷医院、新安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北大深圳医院外科住院楼、儿童医院住院楼、康宁医院综合楼、慢性病防治院综合楼、职业病防治院迁址新建、南山医院扩建等项目。 ●加快新明医院、聚龙医院、医学科学研究院、学府医院、健宁医院、中医院综合楼、中医院针灸推拿分院、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住院大楼、肿瘤医院、心血管医院、口腔医院、急救中心等项目建设。 ●推进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购置和医疗设备配套项目建设。 ●在华为科技城、沙井、大浪、平湖、龙华、葵涌等片区各规划布局1家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 |
五、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
(一)提升城市文明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传承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增强城市凝聚力和创造力。提升社科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水平,加强城市智库建设。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再推出一批全国一流的文艺精品。加强城市文化品牌建设,打造深圳读书月、创意十二月、市民文化大讲堂、深圳国际旅游文化节、公园文化节等文化活动品牌,提升深圳•香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深圳国际水墨画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等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优化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继续开展深圳关爱行动,建设爱心城市。完善高雅文化艺术演出政府补贴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专业剧场进学校、进社区,降低演出票价。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历史文化尤其是改革开放历史文化的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
(二)重点完善基层公共文体服务体系。
完成全市文体设施普查,出台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规划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确保基层文体设施用地供应。促进基层文体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大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在居民小区、厂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投放力度。到2015年,基本建成“10分钟文体圈”,基层公共文体设施覆盖率和服务效能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完善以文化场馆、文化遗产、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园区等为载体的“文化电子地图”系统建设,为广大居民提供文化信息导航和文化展演服务。鼓励和引导网络文体单位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三)合理布局大型文体设施。
新规划的市级大型文体设施优先向相对薄弱的区域倾斜,努力形成功能合理、布局合理、结构合理的城市文体设施群。建成当代艺术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文学艺术中心、宝安书城、龙岗书城、南山文体中心等一批重大文体设施建设。积极引入社会投资参与大型文体设施建设,探索“以商养文(体)、以文(体)促商”的文体设施建设管养新模式。深化现有大型公共文体场馆管养机制改革,推行“以事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场馆公益性和企业化经营的有机统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场馆运营和管养,允许适当调整场馆经营结构,盘活场馆资源,促进场馆高效集约利用。
(四)推动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深度挖掘大运会遗产,努力将大运精神、大运理念、大运期间的良好风尚延展固化成深圳市民文化的常态,持续发挥大运会效应。出台大运场馆赛后利用方案,促进体育场馆可持续发展。借助大运会热潮,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深圳籍运动员力争在2011年城运会和大运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2013年全运会、2014年省运会上取得好成绩。构建社区健身点、街道健身苑、区健身场馆和市级体育场馆组成的四级全民体育设施网络。充分利用城市绿道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建立财政补贴和个人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机制,推动学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继续办好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和市民长跑日等品牌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发展群众体育俱乐部或社团,规范引导新兴户外运动。
(五)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
强化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支撑,以“文化+科技”、“文化+时尚”、“文化+旅游”为特色,重点发展符合国际文化创意发展趋势和深圳特点的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遗”、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十大行业。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文化企业,打造特色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使深圳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全面深化“设计之都”建设,着力打造“创意城市”、“时尚之都”的国际形象。鼓励深圳报业、广电、出版发行集团,借助资本市场做强做大,打造成为国内一流传媒集团。扶持文博会加快发展,力争2015年展会总成交额达到1800亿元以上。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文化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稳妥开放文化市场,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文化事业和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到2015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超过5800亿元。
(六)创新发展体育产业。
以国际知名赛事为模板,努力将中国杯帆船赛、F1国际摩托艇世界锦标赛中国站比赛等打造成深圳的品牌赛事。鼓励社会资本创建1—2家高水平的职业足球(篮球或排球队)。瞄准高端、个性化需求,高起点发展高尔夫运动、水上运动、航模运动、健身会所、极限运动等特色运动项目,并延伸开发休闲体育、健身、培训、旅游、赛事组织、中介服务。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实现我市体育产业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体育名城。
(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以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为目标,将我市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和出入境旅游集散地。全力推广“创意深圳,时尚之都”文体旅游整体形象,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的融合发展,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提高旅游产品文化创意水平。大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大口岸以及交通枢纽人性化服务功能,形成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多元化,巩固“滨海浪漫”、“主题公园”、“文化创意”、“运动休闲”和“都市风情”五大旅游特色,努力把大鹏半岛规划建设成为国际著名滨海旅游休闲胜地。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鼓励发展邮轮游艇、高尔夫等高端旅游项目,提升旅游企业网络管理能力,大力推进绿色旅游、低碳旅游,探索建立深圳低碳旅游标准体系。
专栏:文体发展重点项目 ●加快市艺术学校新址、当代艺术馆与城市规划展览馆、文学艺术中心、宝安书城、龙岗书城、南山文体中心、坪山新区文化综合体一期和二期工程、大鹏所城整体保护项目二期工程、南头古城修复工程和咸头岭遗址保护工程等项目建设。 ●规划建设市图书馆调剂书库、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深圳创意信息港、华强文化科技集团总部基地、大芬油画文化产业园。 ●新增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200台。 |
六、加强社会保障,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一)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
推动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财税政策等与促进就业政策相协调,大力开发公益性和社会服务业岗位,形成促进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行公共就业服务属地化、标准化。到2015年,基本建成“10分钟就业服务圈”,实现居民不出社区即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健全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和效果。到2015年,创业孵化基地和示范基地达到100个。加强外来劳务工就业服务工作,为外来劳务工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府监管,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和发展环境,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15年,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
(二)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拓展居民收入来源。适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到2015年,全市最低工资水平不低于1900元/月。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完善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接续。健全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创新工伤预防制度,扩大工伤康复受益面,完善工伤预防、康复和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完善适合深圳企业实际的失业保险缴费机制,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预警监督机制。推进生育保险立法,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社保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和运行测算,增强计划性、约束力,促进社保基金持续保值增值。
(四)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供给能力。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人才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构建以人才为重点、覆盖全体居民的“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引入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格局。“十二五”期间,筹集和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增幅12%。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完善准入及退出机制。
(五)健全社会福利体系。
健全以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为重点,兼顾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等其他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体系。完善多部门组成的社会福利联席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福利政策和福利产品,搭建统一的社会福利管理平台。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完善孤儿供养经费增长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及补助政策,实施残疾分类补贴,促进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合理布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社会福利机构,落实土地、税收和政府资助等优惠政策。到2015年,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每千名户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做好退伍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健全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
(六)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济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与再就业、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配套。建立跨部门的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救助资源,建立健全“一口集中、分口到户”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信息交换平台。扩大老年人“呼援通”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实现呼援系统、定位系统及紧急救援系统的有效对接。到2015年,“呼援通”系统惠及全体户籍老年人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危病患者和非户籍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提高街头救助的主动性,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加快推进慈善立法,研究建立慈善捐赠的激励制度和慈善募捐的管理监督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健全慈善组织的法人治理制度,创新全民慈善教育和宣传方式,倡导全民慈善意识,提升社会救助的公众参与程度。举办“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专栏:社会福利及社会救助项目 ●兴建15家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加快推进市老人综合服务中心、罗湖区福利中心改扩建、南山区福利中心改扩建、矫正安帮基地等项目建设。 ●完成儿童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 |
(七)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全面提高妇女地位,维护妇女与男性平等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权利。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公共政策性别影响评估制度,促进男女两性平等与和谐发展。关照女性生理特征,关爱女性特殊需求。到2015年,男女公共厕位比例配备达到1∶1.5。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共资源优先向儿童配置,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到2015年,公共场所的母婴室配备率达到25%。
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深圳
(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科技强警”战略,大力研究和推动新技术的率先应用、普及应用和创新应用,加快智能管控、消防、监管、采集、视频、刑侦工程等项目建设,构建“智能警务”新模式。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科学制定警务人员和警务机构治安管理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合理配置警力,充实基层警务力量。到2015年,全面建成适应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特点的现代警务机制和群防群治网络,居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深圳市场。实施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程,推进药品安全协同监管电子平台项目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构建“一岗双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部门推动”与“辖区统筹”共促进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质量,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及时高效的应急救援网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三)畅通社会矛盾疏解渠道。
建立更加通畅的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和沟通反馈机制,引导居民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探索网络问政、网络问需、网络问计等新的执政方式,准确掌握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四)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
全面实施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推进产业结构、城市空间结构和人口结构的联动调整,实现实际管理人口总量有所下降和存量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居住证租赁许可和房屋编码卡管理制度,构建落地化、动态化、精细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到2015年,流动人口居住证和出租屋管理覆盖率超过98%。稳步推动户籍政策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的衔接机制,拓宽积分入户渠道,适时开辟“居住证+社保”的迁户新渠道。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落实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到2015年,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超过95%。
八、创新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
(一)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整合各类资源,完善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基层建设管理机制,织造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群众满意、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和民心网。按照缩短管理链条、减少行政层级的原则,整合街道与社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服务资源下沉,提高行政效率。建立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全面推进基层社区管理的体制转型、功能转型和工作转型,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基层组织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增强居委会自治功能,探索拓宽非户籍居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的新途径。到2015年,全市居委会力争全部实现直接选举。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积极推进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拓展社工服务的领域和内容,提高社工专业化水平,扩大社工的覆盖范围。到2015年,每万人社工人数超过5人,基本建成“10分钟社工服务圈”。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
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管到位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规范社会组织运作,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支持发展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性社会组织,规范引导科教文卫体及新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公募基金会作用,大力培育非公募基金会。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扩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范围,探索公民依托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新机制。健全各级各部门分工明确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主运作。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诚信奖罚机制,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形成一批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到2015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8个。
(三)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人口规模、地域面积和功能定位为基本依据,科学规划、合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破社区设施部门分割局面,整合盘活社区资源,形成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互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严格执行物业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标准,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修订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丰富服务内涵,扩宽服务功能。到2015年,整合建设和运营700个社区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平台,整合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社区服务、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援助、“大调解”等信息平台资源,构筑全市统一的社会建设综合信息平台。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集聚,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构建跨部门、综合性的社区公共服务模式,打造宜居社区。制定社区服务标准,完善社会服务业鼓励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大力发展民办非营利服务机构,支持发展社区商业性服务。健全社会安抚关怀机制,鼓励开展社会关爱行动,推动社工、义工进社区,形成“社工+义工”联动服务社区的机制。依托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建立“一口采集、多口使用”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跨行业、跨区域共享,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效率。发挥社工作用,引导社工善于运用网络开展社区工作。
专栏:社区建设项目 ●整合建设和运营700个社区服务中心。 ●建设社会建设信息化平台和购置便携式智能信息采集系统。 |
九、优化人居环境,建设幸福美好家园
(一)打造“公园之城”。
构建“森林、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将城市背景山林和城郊山体建成郊野公园。同步建设综合性市政公园,重点推动宝安、龙岗两区,光明、坪山新区的市政公园建设。将非建设用地和拆除违章建筑的空置地,靠近社区且尚处于纯绿化状态的公共绿地,城中村或社区内的控制地,适时建设或改造成社区公园,满足居民游憩康乐需求,促进社区人文交流。到2015年,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9平方米,基本建成“10分钟公园圈”。
(二)推进绿道网建设。
构建以区域绿道为骨干,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为补充,涵盖生态型、郊野型、都市型的绿道网络体系。通过绿道网将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居民聚居区等进行有机衔接。完善绿道的低碳、生态、休闲、游憩等功能,使之成为惠及民生的有效载体。至2015年,全市绿道总长度达到2000公里,基本建成“10分钟绿道圈”。
(三)改善水环境。
建立全封闭防护和全天候监察体系,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评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河流整治,综合推进干支流堤防、滞洪区、泵站水闸、生态湿地、沿河截污、雨污分流、景观绿化等建设,确保水质改善,重建河流生态景观。全面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到201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95%,其他区域达到80%。
(四)建设公交都市。
实施主要客流走廊公交快速化改造工程,拓展公交专用道网络,提高公交运行速度。继续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扩展轨道交通网络。推进自行车道网络建设,改善自行车通行条件。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监管与智能调度系统及出行信息公共服务系统。适时调整小汽车的拥有和使用政策。完善公交票价政策,建立合理的出行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公交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都市公交体系。
(五)提高气象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气候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精细化预报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按街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和防御的信息提示。完善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到2015年,气象预报准确率等各项业务质量在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超过95%。
十、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社会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强化政府对社会事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形成综合部门统筹调控、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财政有力保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事业综合协调机制。
(二)加强调控指导。
社会事业各专项规划要主动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的宏观指导和指标约束作用。针对社会事业发展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各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推动政策和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考核监督。
推动制定和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政策法规。健全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动态监测我市社会发展水平,及时掌握社会事业发展态势。完善政府考核体系,将社会事业发展纳入各区和各部门政绩考核范围,严格落实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和公众双向信息反馈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