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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5113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08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府办〔2010〕84号
主 题 词:
为加强对深圳市创建国家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水利部《关于深圳市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的批复》(水资源〔2010〕120号)意见,市政府于2010年10月12日(深府办〔2010〕84号)决定成立深圳市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锐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锦奎(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绮文(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干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温焕强(市财政委副巡视员)、黄珽(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李水生(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张进传(市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沈安利(市审计局副局长)、段衡金(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黄新山(市法制办副巡视员)、盛代林(市水务局副局长)、叶虔(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黄华强(福田区政府副区长)、张斌(罗湖区政府副区长)、董秀(盐田区政府副区长)、王卫(南山区政府副区长)、龙耀庭(宝安区政府副区长)、王延奎(龙岗区政府副区长)、李福民(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正勤(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韩德宏(市水务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盛代林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