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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36期(总第7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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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5085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0-10-20 00:00

名 称: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文体旅〔2010〕627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0-10-2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修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深圳市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

  今年5月底,广东省文化厅下发了《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对广东省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批复〉的通知》(粤文市〔2009〕194号),同意深圳市网吧总量确定为3500家,其中可新增网吧2552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文化部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净化网吧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9号)的相关规定,新增网吧指标用于发展网吧连锁经营。通过创新管理政策,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促进连锁发展,努力把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现代文化市场服务的新平台,推动网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

  (一)坚持促进发展网吧企业连锁经营。继续按照2007年底文化部批复同意的《深圳市推进网吧连锁经营试点工作方案》(文市函〔2007〕2373号)所确定的试点政策进一步推进网吧连锁经营试点工作,促进网吧行业的连锁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形成以连锁为主导的网吧市场。

  (二)坚持科学合理布局。严格执行文化部核准的深圳市2009年网吧发展总量布局规划,新增网吧指标分配到区,布局到社区,建立供需较为平衡的网吧市场体系。

  (三)坚持推动解决外来劳务工上网难问题。按照广东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对广东省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批复〉的通知》(粤文市〔2009〕194号)精神,开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上网难问题”相关的试点工作,将计划分配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满足外来劳务工上网需求。

  (四)挤压黑网吧生存空间。通过实施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增加合法网吧总量,使网吧分布更为合理,满足市民的上网需求,挤压黑网吧生存空间,净化市场环境。

  二、新增网吧指标的布局方案

  (一)规划布局指标:2205个。

  此类新增网吧指标直接分配到各区,全部用于发展深圳市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直营门店。其中福田区288家、罗湖区330家、南山区122家、盐田区66家、宝安区607家、龙岗区550家、光明新区121家、坪山新区121家。

  1.各区分配的新增网吧指标的70%是社区布局指标,该类指标全部用于发展市网吧连锁企业,由各区全部布局到社区,保证每个社区至少新增网吧指标1至2家;对于有大型工业区和外来务工人员相对聚集的社区,新增指标数量还应适当增加。

  2.各区分配的新增网吧指标的30%是规划调剂指标,用于全国、全省和已有的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设立直营门店。

  (二)试点统筹指标:347个(含原2005年—2006年我市总量布局规划中未用完的112个指标)。

  此类指标用于全市统筹调剂,及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上网难等问题的试点工作。

  (三)新增网吧指标实施动态调节。

  1.各区在发展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时,首先使用社区布局指标;如出现社区布局指标不够用时,使用规划调剂指标解决;如出现规划调剂指标不够用时,可向市文体旅游局申请试点统筹指标进行调剂。

  2.各区的规划调剂指标使用完时,应发布相关公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继续接受申请者报名;如申请者的报名总数超出市文体旅游局核定的统筹指标数量,由各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抽签方式决定。

  3.2009年年底对新增网吧指标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新增网吧指标有剩余的(包括因吊销许可证而回收的网吧指标),另行制定工作方案继续使用,力争通过网吧指标的统筹使用,形成常态审批。

  三、促进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的工作措施

  (一)规范网吧连锁经营的形式。

  网吧连锁经营应是在连锁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对各直营门店按照连锁企业的组织规范,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

  (二)促进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总部)发展。

  1.在本方案实施前,已有3个以上直营门店并符合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总部)设立其他行政许可条件的,可申请成立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总部);由拟设立的网吧连锁企业(总部)所在区文化局审批。

  2.为扶持发展网吧连锁企业,在本方案实施前,直营门店不够3家的,可在同一区范围内采取统一申请,统一筹建,统一发证的方式进行审批。即申请者可以向拟设立的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所在区文化局申请在该区内同时筹建网吧连锁企业(总部)及其直营门店(在该区筹建的直营门店与其在该区已有的直营门店总数不得少于3家),经区文化局审核同意后,发给网吧连锁企业(总部)及直营门店的筹建立项批文,待其直营门店全部筹建完成后向区文化局一并提出核发总部许可证和各直营门店许可证的申请,区文化局经审查同意后,一并核发许可证,批准其成立网吧连锁企业(总部)。

  3.在审批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时,实行预先审查程序:申请人准备完毕申请材料后,向区文化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合格的,区文化局对其拟设立的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分配指标,并提前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进行查看场地和公示等程序。符合准入条件的,正式受理申请;拟设立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及直营门店中的申请中,有一家或一家以上直营门店不符合准入条件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存在违反真实、合法、有效要求的,退回其全部申请,其占用的指标收回并接受新的申请。

  4.已成立的深圳市网吧连锁企业可在全市增加直营门店数量。既可收购兼并各区的持证网吧,也可以该网吧连锁企业的名义向各区文化局申请在该区设立直营门店。

  (三)支持全国、全省和已有的市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直营门店。

  1.鼓励和支持全国、全省网吧连锁企业及其在深圳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我市设立直营门店。由该连锁企业向拟设立直营门店所在区文化局申请办理。

  2.已成立的市网吧连锁企业可在各区新增直营门店,由该连锁企业向拟设立直营门店所在区文化局申请办理。

  (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创新投资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支持和促进开展网吧连锁经营工作;鼓励网络内容服务商、网络设备供应商与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商业合作,降低运营成本,扩充经营内容,开展增值服务。

  (五)遏制假连锁或倒卖网吧牌照的违规行为。

  1.网吧连锁企业只能设立全资的直营门店。

  2.网吧连锁企业申请设立直营门店应提交承诺书,明确承诺其申请的直营门店不是假连锁,不是买卖牌照;承诺不出租、出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承诺如果出现此类行为,将承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处罚,同时连锁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设立新的直营门店。

  3.网吧连锁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将网吧独立门店变更为其直营门店,但直营门店不能变更为网吧独立门店。

  4.网吧连锁企业的分立应经文化部门同意,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分立手续。

  5.为保证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实施到位,此次由区文化局审批的各类网吧连锁企业新设立的直营门店成立后只能在本区内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原2007年2月前已审批发证的持证网吧可在全市范围内变更经营场所,其所占指标由迁出区纳入迁入区。

  6.网吧经营单位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先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按照新设立网吧营业场所的标准和条件重新申请。

  四、修改网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降低申请准入条件

  为促进网吧连锁企业的发展,通过调整、修改网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在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的台数、面积、房产证明材料等方面降低申请准入条件。

  (一)关于最低电脑台数和经营面积:

  原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经营场所的每台电脑实际占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电脑台数不少于100台。

  现修改为: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经营场所的每台电脑实际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不含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如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电脑台数不少于60台或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

  (二)关于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1.属自有房产的:

  (1)已取得《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电脑查询结果表(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未取得《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

  a.已备案的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委托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建筑物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将房屋检测鉴定文件报送房屋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租赁场所经营的:

  (1)租赁已取得《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深圳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电脑查询结果表、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2)租赁未取得《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

  a.已备案的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文件:委托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建筑物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并将房屋检测鉴定文件报送房屋所在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b.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c.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实施步骤

  (一)按照“先整治、后审批”的原则,到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吧整治专项行动,为落实我市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修订《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并报市法制办审查。

  (三)组建网吧审批工作督导组和评议组;对网吧审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四)各区按照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各自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行相应修改。按照修订后《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始受理设立网吧的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在深圳市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全市的网吧审批工作,制定网吧审批的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市文体旅游局邀请纪检、监察、检察等单位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审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人士组成审批评议组对审批过程进行监督评议。

  (二)严肃审批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网吧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网吧审批分工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区文化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在审批工作中,谁验收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全市统一审批标准、审批程序。制定《网吧审批工作纪律》,对审批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在确保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市文体旅游局在深圳文化网上建立新增网吧指标申请情况公告板,对全市3500个网吧指标予以公布。即时公布指标的使用情况以及已占用指标的进展状态(如已受理、已立项或已发证等)。对于已审批发证的网吧,将许可证上的登记内容向社会公布,以便于群众提出申请和监督审批工作。公告板中内容如变动,市、区文化部门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更新。

  (三)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网吧审批。

  市文体旅游局牵头组织市、区相关审批人员进行法规政策、审批业务和廉政教育培训。各区文化局要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积极稳妥地制定相关的审批实施方案。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审批工作的应急预案,防止出现各类不稳定的因素。在审批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网吧审批工作细则》和《网吧审批工作纪律》等要求依法审批,严格审批。对于各类信访投诉,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调查处理;对于群众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信访投诉,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加强对持证网吧日常监督管理,促进网吧行业健康发展。

  一手抓审批,一手抓监管,加强对持证网吧特别是新发证网吧的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网吧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的频度和密度,坚决查处持证网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以专项行动配合日常监管,确保持证网吧的规范发展;积极推动各区网吧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作用,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

  (五)加大力度打击黑网吧,为网吧发展创造良好的业态环境。

  充分发挥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和联动作用,按照《网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协调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打击黑网吧的工作职责,形成打击合力。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所确定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打击黑网吧的工作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区划,责任到人,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坚决依法采取断水断电和断网措施、追究出租屋业主责任等手段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挤压黑网吧的生存空间。

  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9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文体旅〔2009〕15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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