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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31期(总第7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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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5052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0-08-30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 号: 深办〔2010〕20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10-08-30 【字体:

各区委、区政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精神,加强我市制度建设,有效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反腐治本之策,制度创新是深圳城市内涵和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市制度建设要取得新的突破,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勇于破除重视数量忽视质量、重视程序忽视效率、重视制度的合法依据忽视制度的创新能力等思维定势,做到凡是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高行政执行力的制度,都要尽快制定实施;凡是在执行中被证明超越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实际的制度,都要及时调整;凡是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国内外制度,都要大胆学习借鉴。

  (一)科学设定制度。加强整体规划,注重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关联性、层次性和统一性,尽快形成符合我市实际、能有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体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的现代制度体系。当前,要对市委、市政府已批准实施,亟待修订和完善的有关制度,如政府投资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城市更新等制度,加大梳理工作力度,针对影响效率、适用困难、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加快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干部激励等制度,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

  (二)认真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中央纪委赋予我市的制度审查试点任务,探索建立制度绩效的后评估制度和执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用刚性措施强化和推动制度的执行。探索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述职。下半年,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廉政准则、问责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规定等重要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一次全面检查。

  (三)发挥各区各部门在制度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区、各部门是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的主体,要结合大部制改革,努力适应制度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加大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的工作力度。市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特别是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法制办等部门的协调,积极推进相关制度建设。

  二、注重教育的先导作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认真落实2010年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举办全市党政正职、重点岗位人员和基层单位三个“三纪”教育培训班,抓好分层次集中教育。认真剖析我市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谈话式提醒等教育方式,完善上级党政负责人与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谈话制度,结合信访、案件、群众投诉情况,经常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打招呼教育,防微杜渐。特别要经常提醒领导干部把握好与“老板”交往的分寸和界线,既做好服务、又不过界。继续坚持大宣教格局,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廉政教育,协调组织、宣传、党校、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形成廉政教育的整体合力,共同在全市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坚持勤政、廉政、优政

  优化政府内部机构改革,坚持勤政、廉政的同时做到优政。结合深圳实际,加快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等系统,做到所有行政审批在网上申请、受理、运行和回复,减少办事“寻租”的机会。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改进审批方式,再造工作流程,实现审批的模块化、标准化。针对存在相互掣肘的节点、工作流程运行不畅的重点部门,在深入调研、找出原因的基础上,及时打通关节、消除梗阻,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办案的综合效果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典型案件的社会反响最强烈、群众最痛恨,也最容易涣散公务员队伍信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查处。要进一步创新查办案件的方法,加大查处力度。注重政策和策略,坚持以教育为主,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干部。要加大对行贿人依法打击和追究力度,研究制定行贿人不良记录制度和市场推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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