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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2010〕50号
为加强对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于2010年6月22日(深府办〔2010〕50号)决定成立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锐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锦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芃(市规划国土委主任)、何永志(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王虎善(市财政委副主任)、薛峰(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罗威(市公安局副局长)、祖玉琴(市民政局副局长)、梁俊乾(市农业局副局长)、李长兴(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必祥(市统计局副局长)、宋建春(市城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委,主任由薛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陆地普查组和海域普查组。综合组和陆地普查组组长由市规划国土委地名管理处李玉泽同志兼任,海域普查组组长由市农业局海洋管理处李喻春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