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0年政府公报 > 2010年第31期(总第711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5051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0-08-30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 号: 深办〔2010〕27号
主 题 词: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水平,以良好的城市文明风貌迎接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决定》(深发〔2009〕4号)和我市关于“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关部署,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大运会结束,对应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在全市实施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迎接2011年大运会的重大历史机遇,结合迎接广州亚运会、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按照“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办会战略,以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为目标,以“迎接大运会、树立新风尚、创造新生活”为主题,针对公共文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弱点,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深圳人引以为豪的公共文明行为”,养成科学、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指数,为迎接大运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城市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公共环境改善行动。
1.优化生态环境行动。以“低碳深圳,绿色未来”为主题,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各类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使低碳发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市民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取2010年罗湖区、南山区生态区创建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宝安区生态区创建通过省考核验收。继续实施“蓝天行动”,开展河流综合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工作,逐步取缔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防止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市水务局。
2.优化社区环境行动。确保社区各项公共文体、卫生、休闲设施完好、安全、美观。全面实施绿色垃圾收运系统计划,强化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清除环境卫生死角,社区绿化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体旅游局。
3.优化服务窗口和公共场所环境行动。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净化、美化服务环境,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环境条件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优秀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服务窗口和公共场所主管部门。
4.优化社会文化环境行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互联网及移动多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绿网志愿者行动”等网络监督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不断加强网吧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加大对广电播出机构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坚决禁止含有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影视节目和虚假违法及不良低俗广告播出,遏制荧屏低俗媚俗之风。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消防隐患、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和涉及中小学生的治安事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5.优化户外公益宣传行动。围绕“迎接大运会、树立新风尚、创造新生活”主题,制作一系列宣传推广语,组织设计制作一批户外公益广告。配合大运会倒计时有关节点开展的全市文明提升行动重点活动,有针对性地在全市重点地段、主要道路、社区、楼宇等场所集中发布相关公益广告,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公共秩序优化行动。
6.提升公民安全感行动。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黄赌毒”案件。推进“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安全隐患举报体系,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违法药品广告,防止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7.提升交通文明行动。全面实施《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府办〔2010〕41号)、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出行全城总动员”活动方案》(深文明委〔2008〕6号),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执法管理和指数测评等长效机制建设,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严查五类交通违法,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和谐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
8.市民崇礼明仪行动。全面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活动的通知》,免费向市民发放50000册《礼行深圳—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组织开展礼仪知识宣讲活动,举办礼仪知识电视、网络竞赛,开办“文明礼仪晚报大学堂”、“国学小讲堂”等媒体栏目,全面普及礼仪知识。在窗口行业工作人员、青少年、来深建设者、社区居民中,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形象展示”、“文明礼仪伴我行”、“来深建设者与深圳文明同行”、“社区有礼”等主题实践活动,传播学礼知礼懂礼用礼的文明理念,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礼仪规范。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9.“拒绝粗俗、崇尚优雅”行动。在各类主要公共场所,向市民免费发放公共文明行为规范宣传资料,对市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指导,促进市民识别粗俗、告别陋习,养成文明举止。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定期推出星级礼仪示范点,推动各类公共场所加强公共行为规范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三)人际交往促进行动。
10.“微笑你我他”行动。展播“寻找身边快乐幸福的人”DV大赛获奖作品,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积极乐观健康的生活态度。以“歌声传递微笑”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以“微笑传递友善”、“微笑面对陌生人”为主题,组织相关讨论、宣传等活动,引导人们热情、友善、文明对待他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温馨、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体旅游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11.和睦家庭关系行动。以“深圳文明家庭评选”为载体,通过参选家庭讲述、和睦之家典型宣传、家庭关系问题咨询等形式,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家庭美德。加强妇女社会工作,开展家长课堂、人际关系讲座、沟通技能培训、亲子户外游戏、儿童拓展等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应对及解决家庭问题的能力,改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
12.和谐劳动关系行动。健全企业党群组织,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引导企业转变经营生产方式,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使员工更加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组织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况、素质状况调查,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建设系列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勇敢面对问题、困难和挫折,塑造良好的社会心态。组织“送温暖”、“金秋助学”、“阳光就业”和“女职工安康互助计划”等活动,推进开展以工资合理增长为核心的企业集体协商,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推动形成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3.融洽人际关系行动。举办“社区邻里节”,搭建邻里相互认识的平台,构建社区互助网络,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居民之间的凝聚力,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充分发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活动密切人际交往的作用,组织各种民俗节庆活动,开展经典诗文朗诵、文艺汇演、登山郊游、赛龙舟、放风筝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推动形成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和平等友爱、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组织“发现深圳之美”摄影大赛,动员广大市民发现、记录、展示身边之美,激发热爱深圳、感恩生活的朴素情感,并转化为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体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14.“百万市民讲外语”行动。突出“沟通从语言开始,用外语讲述深圳”的活动宗旨,大力开展“讲外语•迎大运”大型社区主题活动、“一元钱学外语”、英语演讲比赛、“外国人讲汉语大赛”等活动,免费向市民发放《Hello Shenzhen》等外语口语学习基础教材,鼓励市民开口讲外语,切实提高市民对外交往的语言能力。加强酒店餐厅服务员、出租车司机、导游、医护人员、警务人员等涉外工作人员的英语培训,大力提升涉外公共服务人员的外语运用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大运会执行局、市口岸办、市公安局、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文体旅游局、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出版发行集团。
(四)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
15.优质规范服务行动。成立行风评议组,健全评议长效机制,对政府部门全面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并将评议分数直接计入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得分,促进各部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倡导“科学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周到服务”理念,推动各窗口行业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大力推广窗口行业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促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服务质量测评机制和投诉机制,开展服务回访活动,畅通投诉渠道,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市民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科工贸信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
16.诚信提升行动。加强企业和公民信用信息征信工作,实行社会诚信平台数据库系统上线运行,强化信用信息网上服务,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统一的信用信息支持和服务,推动建立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机制。组织“共铸诚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第三方诚信建设活动,营造诚信服务良好氛围。开展以“抵制假劣,喜迎大运”为主题的联合打假执法行动,杜绝集中性、区域性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发生,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良好经营消费秩序迎接大运会。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科工贸信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
17.文明示范点建设行动。深入开展规范服务达标、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重点在医疗行业、商品零售行业、公交行业、出租车行业和机场、车站、口岸、码头等树立一批示范窗口、车队、站点,挖掘、宣传、推广其先进经验,推动全市窗口行业和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
(五)道德风尚共铸行动。
18.持续开展关爱行动。倡导“关爱、感恩、回报”理念,搭建爱心平台,广泛发动政府、企业、社团、市民等四个层面的力量,切实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使单项的关爱活动逐渐转变为长效的公共政策和救助机制。弘扬慈善文化,增强市民感恩奉献的社会责任意识,为广大市民搭建一个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良好平台。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关爱办。
19.拓展“学楷模、讲道德”行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文明市民、道德模范、爱心人物、优秀义工、无偿献血模范等推选表彰活动,加强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类型的道德模范的培育和宣传,树立“市民英雄”群像。组织“道德模范基层巡讲网上行”活动,开展“凡人善举、日行一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做好向全国道德模范、广东省道德模范和“感动中国”年度人物等评选活动的推荐参评工作,推动形成学模范、当模范,善行义举不断涌现、广为传诵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红十字会、团市委。
20.深化志愿服务行动。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粤发〔2009〕5号),推动形成文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领导格局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抓好大运会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及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其志愿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宣传大运会知识和公共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市民遵守公共秩序,营造“迎接大运会、树立新风尚、创造新生活”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大运会执行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城管局、市红十字会。
三、重要节点活动安排
在全面开展以上行动计划的同时,要抓住迎接大运会的重要节点,设定核心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重点活动,动员全社会开展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营造“迎接大运会、树立新风尚、创造新生活”的浓厚社会氛围。
节点一:大运会倒计时一周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2010年7月至8月)。
核心主题:改善公共秩序。
1.加强交通文明宣传。在媒体广泛宣传《深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内容,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举办电视、网上知识竞赛,引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时间:2010年7月至8月)
2.加强文明劝导。组织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商业区及各类公共场所,宣传大运会知识和公共文明行为规范。(责任单位:团市委;时间:2010年7月至8月)
3.开展交通劝导体验活动。邀请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记者、有关单位驾驶员等参与交通劝导,体察交通现状,体验交通管理,呼吁全社会共同建设文明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时间:2010年7月至8月)
4.举办“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签名活动。在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中开展签名活动,组织查处爬头、闯红灯等违规行为,促进驾驶员遵守公共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时间:2010年7月至8月)
节点二:大运会倒计时300天(2010年10月)。
核心主题:优化公共环境。
1.加强人居环境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推荐环保书籍、“晒出你的宜居生活”网上博客等活动,普及低碳、生态、绿色等科普知识,引导市民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时间:2010年10月)
2.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参观街道、社区环境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时间:2010年10月)
3.开展社区生活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区生活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体旅游局;时间:2010年7月至10月)
节点三:大运会倒计时200天(2011年1月)。
核心主题:弘扬公益精神。
1.启动第八届深圳关爱行动。弘扬“关爱•感恩•回报”理念,不断扩大受益和参与范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关爱办;时间:2011年1月)
2.加强大运会志愿服务宣传。表彰一批大运争章义工(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先进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宣传报道其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团市委;时间:2011年1月)
3.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举办“财富、责任与传承”战略慈善沙龙,进一步提升企业、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时间:2011年1月)
4.广泛宣传无偿献血和器官捐赠。举办无偿献血和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呼吁市民参与无偿献血和器官捐献。(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时间:2011年1月)
节点四:大运会倒计时100天(2011年5月)。
核心主题:提升窗口服务。
1.开展窗口行业技术比武。举办深圳市第七届职工技术运动会,提升窗口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总工会;时间:2011年5月)
2.倡导微笑服务。开展“窗口行业最美微笑”摄影比赛,营造微笑服务氛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联;时间:2011年5月)
3.加强交通规范服务示范线、点、站宣传。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评选一批交通规范服务示范线路、站点、车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广电集团;时间:2011年5月)
节点五:大运会倒计时50天(2011年6月至8月)。
核心主题:优化人际关系。
1.促进人际交往。组织“微笑传递友善”、“微笑面对陌生人”主题讨论,引导人们热情、友善、文明对待他人。(责任单位: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时间:2011年6月至8月)
2.促进家庭关系和睦。宣传“和睦之家”事迹,组织和睦家庭关系宣传咨询。(责任单位:市妇联;时间:2011年6月)
3.开展“礼貌让座”活动。在公交车始发站和地铁站开展宣传活动,倡导“文明乘车、礼貌让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团市委;时间:2011年6月至8月)
以上各主题行动及各重要节点活动安排,各区和光明、坪山新区均为责任单位,须相应策划、统筹开展本辖区的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迎接大运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文明水平战略性提升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各区委、区政府和各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特点,制订详细的推进计划,保证领导力量到位、活动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把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与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参与其中,形成生动活泼、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考评,健全机制。启动深圳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定期公布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全面考评各区、各部门工作成效,科学衡量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交通文明指数测评,定期公布交通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客观评估全市交通文明状况,推动公共文明建设难点问题的解决。各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公共文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整改提高。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文明建设策划者、组织者、宣传者、监督者的综合作用,围绕行动计划内容,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策划活动,直接参与组织工作,推动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深入开展;对测评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曝光,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促进问题解决;依托“深圳窗”、“文明进行时”“文明你我同行”等专版、专栏,大力宣传公共文明提升行动计划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上,要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营造“迎接大运会、树立新风尚、创造新生活”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电子屏幕、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加强公共文明行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