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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21期(总第7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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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975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21 00:00

名 称:2009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文 号:

主 题 词:

2009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0-06-21 【字体: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09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河流污染仍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V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受到一定程度污染,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2009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设立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为主管全市人居环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完成《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纲要》编制;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并颁布实施;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年度污染减排任务;首次将生态资源测算纳入环保实绩考核;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运用经济杠杆调控企业环境行为;继续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启动宜居城市创建工作;我市被评为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污染源普查工作受到环保部高度肯定;2009年,我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1.04%。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364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9.7%,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天,占全年总天数的0.3%(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见图2)。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0.01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4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5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市降水pH值年均值为4.80,比上年上升0.01,降水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60.4%,比上年下降4.0个百分点,酸雨污染较上年有所减轻。

  年平均降尘量为4.85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3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电力行业污染整治方面。完成宝昌、钰湖电厂“油改气”管路铺设工程;完成妈湾电厂1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每年将减排氮氧化物2000吨;完成南山热电注水降氮方案评估工作,注水降氮试验取得成功后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将在全市各燃油电厂推广。

  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方面。基本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工程改造;推广液化天燃气(LNG)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强化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对新车上牌严格执行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监管力度,全年路检污染物高排放车辆21602辆,抽检公交车5949辆,专项治理客货运、环卫等行业车辆2652辆;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受理查处被举报黑烟车7921辆;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施行第八、第九阶段限行措施;完成推广国Ⅳ车用燃油、在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及实施在用车排气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

  扬尘污染治理方面。联合城管、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建筑施工工地3542项次,减少施工扬尘;改进道路清洁方式,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其它方面。完成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完成全市VOC排放现状调查,推进全市VOC污染源整治工作,对重点行业典型排放源开展VOC专项监测和污染治理试点工作。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松子坑水库、梅林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径心水库、铜锣径水库和枫木浪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中松子坑水库达到Ⅰ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罗田水库和松子坑水库水质有所改善,其他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分别达到国家地表水Ⅳ、Ⅲ、Ⅱ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体仍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观澜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新洲河、福田河等河流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大沙河、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凤塘河和沙湾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7.78%。

  近岸海域: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良好,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与上年相比,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1.82%。

  (二)措施与行动。

  饮用水源保护方面。推进雁田水库及其入库支流污染综合整治;完成石岩水库支流上屋水截污工程和深圳水库大望溢流管建设;推进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西丽水库前置库工程和9座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开展8座主要水库的隔离管理工作;开展深圳水库沙湾路段货车通行大检查;完成19座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直接排污口、暴露垃圾、违法种养、违法开发等四类环境风险隐患的调查和处理。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南山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改造工程,新增二级污水处理能力56万吨/日,稳步推进布吉等13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污水管道200公里;2009年,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17%;福永污泥处理厂(二期)建成投产,新增污泥处置能力350吨/日,宝安污泥粪渣处置场完成设备招标,龙岗污泥处置场建设全力推进,南山污泥干化项目进入调试阶段。

  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完成深圳河河口治理一期工程和深圳河治理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深圳水库排洪河综合整治工程,成为全市第一个河流生态景观示范项目;观澜河干流截污工程基本完成;茅洲河界河段清淤清障工作基本完成;福田河、新洲河、布吉河、大沙河综合整治工程按计划推进;沙井河、燕罗、公明等大型泵站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8分贝,与上年相比上升0.4分贝,其中特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8分贝。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5分贝,与上年相比上升0.3分贝,其中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7分贝。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噪声监管,开展夜间现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施工行为;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推动过去的被动处理投诉模式向施工噪声全过程管理和源头控制的主动管理模式转变;实施建筑施工环境监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提前公告制度,做好事前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召开轨道交通施工噪声现场管理先进经验交流会,指导地铁施工工地优化施工工艺、调整作业时间和安装简便可行的消声环保设施,推广先进的噪声污染防治技术;采用SMA技术,完成深南路降噪改造工程建设。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39.45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89%。其中收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34类,共33.66万吨,比上年减少0.52%,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收集医疗废物7952.18吨,比上年增长24.89%,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100%。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75.96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448.84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4.30%,其中焚烧垃圾191.71万吨,填埋垃圾257.13万吨。

  (二)措施与行动。

  实施危险废物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电子化全过程监管;以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为重点,强化固体废物管理,防止二次污染产生;编制应急预案,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管理力度,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甲型H1N1流感期间,做好疫情通过医疗废物途径传播的防控工作;全面启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完成粪渣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完成新建卫生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前期工作;完成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和老虎坑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达标改造工程部分前期工作;推进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前期工作;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南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主体设备安装。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各水样采集点中总α、总β值均未超出标准限值;环境地表γ辐射年有效剂量在0.48~0.83毫希沃特/年范围内,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季累积均值在0.148~0.255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各监测点位气溶胶中氡浓度在3.49~12.11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均处于正常水平;各土壤采集点天然放射性核素铀-238、镭-226、钍-232、钾-40含量均处于全国正常水平;环境介质中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含量未见异常变化;涉源单位放射性污染源及周围地区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等的放射性水平在正常范围内;全市电磁辐射环境总体良好。

  (二)措施与行动。

  加大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全年累计检查企业186家,重点源检查覆盖率达100%;共收贮镅-241放射性废物33千克,被污染的生产工具和器材等放射性废物242千克(减容后),均按要求送交广东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开展深圳市通讯基站环境管理技术指引课题研究;举办三期辐射工作人员及安防负责人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1004人。

  七、自然生态保护

  (一)生态环境状况。

  2009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02%,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30.65%;974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范围得到有效保护。

  (二)措施与行动。

  编制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开展“国家生态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深圳市生态街道”、“绿色社区”等生态细胞工程创建;福田区生态区创建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罗湖区、南山区生态区创建通过了省环保厅考核验收;龙岗区完成国家生态区创建自查评估;南山街道、松岗街道和坪地街道被市政府命名为“深圳市生态街道”,84个社区获深圳市“绿色社区”称号,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获得“深圳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称号。

  八、人居环境管理

  (一)人居环境工作体系。

  构建大环保格局。在政府机构改革中,设立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划入原市环境保护局职责及原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原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职责,归口联系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和市气象局;组织召开了人居环境系统第一次归口联系工作会议。

  (二)污染减排。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狠抓监测、考核、统计三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考核;编制2009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加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联网企业已达299家,共354个监控点;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工作,开展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定。经环境保护部和广东省环保厅现场核查确认,我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2008年减排0.48万吨和0.29万吨,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三)环保考核。

  继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对6个区和24个市直部门开展环保实绩考核,对能源集团等3个国有集团实行环保实绩评价;将生态资源状况纳入环保实绩考核,实现生态资源状况从定性描述向定量考核的转变;完成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工作。

  (四)环保立法。

  环保立法工作取得突破。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确立了“环境优先”的基本法律原则,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新阶段我市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基本法规依据,该条例已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进行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和生态破坏;开展“三同时”项目试生产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推动建设项目尽快投入生产运营;继续加强推动坪山河、龙岗河及观澜河流域建设项目限批工作,有效控制新建项目对流域内的污染影响。2009年全年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六)环境监督执法。

  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2387人次,检查企业80007厂次,行政处罚2290宗,罚款4512.5万元,限期整改企业2621家,关停污染企业75家;其中关闭坪山河、龙岗河流域污染企业15家,督促83家存在问题的企业完成整改;充分运用经济杠杆调控企业环境行为,通过“绿色信贷”,对11家环境违法企业合计停贷7800万元;通过“绿色采购”,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供应商被暂停采购或督促整改,涉及采购金额近亿元;通过“绿色金融合作”,银行向环保优化升级改造企业发放贷款4500万元。

  (七)环境监测。

  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水平。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全年共报出各类监测数据87.6万个,签发监测报告36695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完成31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建设,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取得新进展;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复评审,新扩项目及方法达100多项;开展大运会环境空气质量同期背景监测,为大运会生态保障提供技术支持。

  (八)治污保洁。

  治污保洁工程扎实推进。印发《2009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实施任务140项,年度任务完成率94.76%;加强现场督查与考核,全年共对60个重点项目进行每月督查,对24家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南山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工程等12项工程获2009年治污保洁工程优秀项目奖,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责任单位获2009年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特别奖。

  (九)环境应急。

  环境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监管课题研究,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对5家环境应急处置依托单位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能力建设;开展现场检测、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结合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工程,制定防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案,参加全省亚运环境安全应急监测演练,推进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预测模型开发工作;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1宗。

  (十)环境信访。

  环境信访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强化稽查、催办、督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基层大接访”和领导包案处理等方式,较好地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环境信访案件呈下降趋势。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案件76783宗,比上年下降11.2%,立案处理25841宗,比上年下降9.6%。其中,噪声类13386宗,占总量的51.8%;废气类9975宗,占总量的38.6%;废水类956宗,占总量的3.7%;固体废物及其它1524宗,占总量的5.9%;回访群众满意率87.8%,比上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办理提案、议案49项,办复率、书面答复满意率均达100%。

  (十一)宜居城市。

  宜居城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完成国内宜居城市及省宜居城乡创建试点调研工作,开展《深圳市建设宜居城市背景研究》课题,明确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向;编制完成《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开展深圳市宜居城市创建现状自评工作。

  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继续推进。完成《深圳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形成《深圳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拟定《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规定》,开展《深圳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纲要》编制工作;完成全市屋顶绿化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报告,建立可查询、统计、分析的数据库;培育20个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在建设领域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推进住宅全装修,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26%。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环境科技。

  做好环保科研管理工作,22项科研课题获得审批立项,安排使用科研经费2251万元;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污染水体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获200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研究”获环保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深圳生态资源测算技术规范(试行)”获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

  (二)环保产业。

  《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鼓励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年市环保专项资金共资助项目27个,资助资金4490万元,带动项目总投资6.2亿;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全年共完成25家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初审,组织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工培训,共555名学员通过考试持证上岗;组织环保企事业单位参加澳门、北京、以色列、香港等国际环保展和研讨会,推进环保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以“建生态城市、圆绿色梦想”系列宣传活动和“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宣传我市实施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将绿色文明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全年共创建78家学校、机关、企业、商场等“绿色单位”;积极探索环境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报刊、论坛等形式对市民进行渗透教育,按年龄、职业、教育程度的区分有所侧重地开展各类环境教育活动;先后举办“人居环境建设与水环境保护国际高端论坛”、“绿韵悠扬”深圳环保演出季、“环境教育与生态文明”论文征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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