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2010年政府公报 > 2010年第10期(总第689期)
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873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0-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根据市政府四届第一五八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财政委归口联系。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涉税重大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各项税收、规费、基金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二)承担国家、省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税费和市政府指定征收的其他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组织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参与研究有关经济政策。
(四)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
(一)组织全市地方税收收入。 |
目标:围绕市政府下达我局的653亿元地方级收入任务(含契税),深化税收分析,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效,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进度:第一季度:研判经济形势,测算全市税收情况,根据收入任务编制税收计划,并分解到各区。 第二季度:深化税收收入分析,强化政策效应分析,跟踪管理各区地税局年度税收任务完成情况,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第三季度: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经营形势变化态势,加强对影响税收收入变动因素的跟踪监控,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税收调研和分析,对下属各区地税局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踪。 第四季度:完成年度税收任务。 |
计划统计处、各区局 |
(二)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受理。 |
目标:继续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强化对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进度:第一季度:按照《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受理个人自行纳税申报。 第二季度:及时归集、整理档案资料,开展未申报人员催报催缴和后续服务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2009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汇总统计和评估上报工作。 第四季度:制订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方案,并发布相关通告,开展申报宣传工作。 |
税务二处、各区局 |
(三)试行按年主动开具和寄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
目标:从2010年起,对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且数据完整的纳税人,试行按年主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增强社会公众纳税意识。 进度:第一季度:制定并下达2009年度按年主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完成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打印封装和寄递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年度完税证明的核查和门面开具工作。 第四季度:做好按年主动开具和寄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情况汇总。 |
税务二处、各区局 |
(四)为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款多退少补。 |
目标:做好纳税人2009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发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告,制定汇算清缴工作方案,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措施。 第二季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辅导,稳步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进度达到50%。 第三季度:完成汇算清缴汇总、统计、总结上报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审核工作,进一步利用汇算清缴资料开展审核评税,掌握我市企业经营情况。 |
税务二处、涉外税务处、各区局 |
(五)推广应用建筑安装业税收(代开票)管理系统。 |
目标:通过应用建筑安装业税收(代开票)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各项工程税收及发票使用情况,在系统内实现全市建安信息共享,免去在我市范围内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环节,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进度:第一季度:在我市部分辖区,开展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系统(代开票)上线试运行工作。 第二季度: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系统及业务程序。 第三季度:实现建筑安装业税收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正式运行。 第四季度:开展对建安税收(自开票)系统的前期调研,加快项目的建设开发步伐,为纳税人带来更多便利。 |
税务一处、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各区局 |
(六)完成发票简并、换版。 |
目标:通过简并票种、启用新版发票,进一步强化发票管理。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简并票种的调研、论证工作。 第二季度: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成发票种类设置、发票代码编制和软件开发工作。 第三季度:确定新版发票的防伪措施,做好印刷准备。 第四季度:完成新版发票的印制,发布发票换版通告,启用新版发票。 |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七)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 |
目标:联合公安、国税部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和经济秩序。 进度:第一季度:做好上一年度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 第二季度: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制定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三季度: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第四季度: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
各稽查局、各区局 |
(八)开展税收专项检查。 |
目标:对部分行业、企业实施税收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通过分析检查案例,提出改进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强化税收征管。 第一季度: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安排,制定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季度:各稽查局根据工作方案筛选并确定检查对象,做好专项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对象实施税务检查,并向上级税务部门进行阶段工作汇报。 第四季度:完成检查工作,对典型案件进行案例分析,提出改进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征管质效。 |
各稽查局 |
(九)简化税务登记。 |
目标:通过“税务登记免填单”、国地税联合办证等举措,进一步简化税务登记流程,从快、从简地为纳税人办理各项登记业务,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 第一季度:进一步推广“税务登记免填单”业务,将原《税务登记表》从89项精简到9项。 第二季度:联合我市财政、国税、外汇等部门完成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第三季度:完成国地税联合办证平台建设,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地税任一办税服务厅(含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新办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验换证业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证件、一个纳税人识别号”。 第四季度:开发并应用市地税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税收信息与地理信息的融合。 |
税源管理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各区局 |
(十)优化纳税服务。 |
目标: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加强税收宣传,强化纳税辅导,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对地税部门的满意度。 第一季度:制定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推进计划。 第二季度:对13个首批完成办税服务厅硬件招标单位监督落实。开展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举办2期对纳税人的集中辅导。 第三季度:搜集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实施单位反馈的意见,并组织完善修改。举办2期对纳税人的集中辅导。 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开放市地税局税收法规库,通过因特网向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全面、准确的税收政策查询服务。举办2期对纳税人的集中辅导。 |
纳税服务局、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机关服务中心 |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www.szds.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zdszwgk@sina.com。
(三)拨打我局服务电话:83773482。
(四)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200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