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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0期(总第6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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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882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0-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民政局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民政局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0-03-28 【字体:

  根据市政府四届第一五八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民政局(简称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和社会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办烈士称号和因战因公伤残人员等级评定的申报和烈士褒扬有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复员干部、退伍士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推进军休安置社会化改革。

  (四)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推进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品,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五)承担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的责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六)负责社会福利工作,逐步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创新慈善事业工作机制;指导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社会捐助;负责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指导各类福利设施、机构、企业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

  (七)负责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区、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市内各级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

  (八)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指导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十)完善社会工作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单位

(一)社会组织培育及能力建设。

目标:加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建设,安排2500万福彩专项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提升社会组织运营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将社会组织培育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进度:3月底前,启动2010年第一批福彩公益金购买公益服务项目,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

6月底前,实施2010年第一批福彩公益金购买公益服务项目;开展行业协会职业化管理专题培训的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计划;引进1家支持性组织,实施公益金项目支持计划,对项目实施组织提供辅导、轮训等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绩效和公益组织运营力、公信力。

9月底前,启动2010年第二批福彩公益金购买公益服务项目,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12月底前,实施2010年第二批福彩公益金购买公益服务项目;组织行业协会管理职业化专题培训,培训100名行业协会专职管理人员;完成2009年福彩公益金购买公益服务项目(2009年11月启动),全程加强监督,保证绩效;“社会组织孵化实验基地”全年孵化5个以上公益项目。

备注:据《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专项经费向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购买公益服务,以体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金使用宗旨。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实施老人服务“三项计划”。

目标:做好以居家养老服务券的方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工作;对我市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紧急呼援服务,设立公益性老年人紧急呼叫服务中心; 推出人身意外伤害公益保险项目,为全市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进度:3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调研工作;进行服务后台与老人手机的招标工作;组织调研,制订2000台老人定位手机免费发放的方案,设计服务后台需提供的为老服务项目。

6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起草工作;完成服务后台与手机的招标工作;完成免费发放手机用户的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开展老年人服务信息的收集;对后台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全市实施户籍8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政府购买制度。

9月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和协调论证工作;完成2000台老人手机的定制,核对用户资料、发放到户,呼援服务中心系统和定位系统、紧急救援系统实现有效对接。

12月底前,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启动老人呼援服务中心。

备注:我市80岁以上老人约19000多人,其中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约2000人,此次为试点项目,今后将逐步推进老人服务。

市老龄办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三)实施低收入居民救助。

目标:实施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资助低收入居民中未参加保险的非从业人员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实施分类救助;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进度:3月底前,调研和修改低收入居民救助的政策,完善《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6月底前,组织业务工作培训,做好政策实施的准备工作。

9月底前,实施该办法,加强政策宣传,使得政策家喻户晓。

12月底前,实现日常化审批管理,将我市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为他们提供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以及临时救助。

救灾救济和低保处

(四)建立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机制。

目标:在实施医疗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儿童大病慈善救助,进一步解决少儿大病救助问题。

进度:3月底前,发动社会各界捐款,筹集资金,建立少儿大病救助基金。

6月底前,调研制定少儿大病救助办法,出台《少儿大病慈善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9月底前,组织实施儿童大病救助,发布有关救助信息,接受儿童大病救助的申请。

12月底前,对于儿童大病慈善救助申请随时接受,随时审批,紧急情况快速审批,实现儿童大病慈善救助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救灾救济和低保处

(五)推出免费基本殡葬服务。

目标: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和推行出台我市居民基本殡仪服务免费政策。

进度:3月底前,进行调研,研究工作方案。

6月底前,完成方案草拟、征求意见工作。

9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审批。

12月底前,抓好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施工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福利政策。

目标:制订出台《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暂行办法》,培育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制订《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行业准入制度、投资主体资质和机构建设标准,明确促进养老服务业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进度:3月底前,完成《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暂行办法》文件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并与市财政委会签后报市政府审议;完成《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6月底前,做好第一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申请受理、审核工作。

9月底前,完成《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和协调论证工作。

12月底前,将《深圳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议,并加强与立法部门沟通联系,跟进立法进程。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七)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目标:逐步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制定和完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律法规,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退役士兵就业难的问题。

进度:3月底前,做好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工作(春、秋季班),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春季班职业技能培训。

6月底前,草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暂行办法》,就暂行办法涉及的培训经费调整标准的问题与市财政委沟通。

9月底前,组织退役士兵参加秋季班职业技能培训。就《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暂行办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12月底前,做好2010年接收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准备工作。收集各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后修改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加强与政府立法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办法出台。

备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现委托深圳市技工学校等机构进行。

安置处

(八)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目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要求,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8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我市从2005年起,开始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并提出到2010年底,我市85%以上的社区要创建为市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目标,即全市630个社区中,有536个以上的社区创建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到2009年底,全市共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416个。

进度:3月底前,做好“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的准备工作,调研了解各区、各新区创建工作的现状、问题、思路等。

6月底前,指导各区制订“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创建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

9月底前,给各区下发申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通知和“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测评标准,指导各区组织好申报、初审、复查等工作。

12月底前,对各区申报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评审,经媒体公示后,确定被命名的社区并报综治办统一表彰。

备注:“六好”包括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九)组织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

目标: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投资,为社区建设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

进度:3月底前,指导各区做好年度固本强基项目计划,对全市固本强基项目作统筹安排,并指导各区做好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

6月底前,指导各区申报固本强基项目,组织力量对各区申报的项目逐个进行实地考察。

9月底前,根据发改部门的初审意见,结合项目的考察结果,提请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审定。

12月底前,跟进市政府对项目的批复意见和市发改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

备注:固本强基工程指从2004年起实施,为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每年共投资4亿元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户外文体广场的工程。该工程涉及我市11个行政部门,我局为牵头负责单位,涉及到选址用地规划等问题。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十)扩大社工规模,新增社工服务。

目标:全年新增社区发展、外来劳务工等社工服务领域,新增社工服务项目20个,新增上岗的专业社会工作者300人。

进度:3月底前,对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新一年度社工发展计划进行汇集和统筹,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新增社工服务计划报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深圳公益在行动”电视大奖赛等形式,征集选拔优秀社工项目,吸纳社会资源支持。

6月底前,配合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社工服务政府采购。对通过公益项目电视大奖赛选拔出的优秀社工项目,以市福彩公益金资金予以配套,启动项目实施。

9月底前,根据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结果,启动政府社工服务经费拨付,实施政府购买的社工项目和岗位服务,新增社会工作者经岗前培训后上岗。

12月底前,完成社工岗位和项目服务评估的资金、人力和文件准备工作。

社会工作处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深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www.szmz.sz.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xpg@szmz.sz.gov.cn。

  (三)拨打我局服务电话:25831735 25832464。

  (四)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20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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