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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0期(总第6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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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861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0-03-28 【字体:

  根据市政府四届第一五八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厅归口联系。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金融发展。

  (四)负责联系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六)完善深圳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深港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八)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深港金融合作。

1.协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试点工作,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到全市所有有结算需求的企业。上半年,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完成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试点工作方案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待工作方案批准后,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一起,召集试点参与银行与参与企业,举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试点推介会,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模式。

2.结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规划,推动深港金融服务项目在该片区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深港金融机构互设和业务创新。上半年积极落实市政府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安排,研究探讨两地在前海地区金融业务创新的可行性方案。待时机成熟时,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参与深港两地政府向中央监管部门争取在前海地区的金融创新支持工作。争取香港金融机构来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和各种后台服务基地。

3.协同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动深港交易所合作,重点是推动港股ETF在深交所挂牌。

4.积极推动深港小额支付领域合作,推动深圳通和八达通的互联互通。上半年研究制订方案,待条件成熟后推出。

综合处

金融处

(二)推进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

1.组织实施《关于建立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方案》,在已申报的十大重点创新项目的基础上,重点争取开展资产证券化、村镇银行、消费信贷公司等试点,有关工作方案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2.推进深圳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上半年协同深圳保监局完成深圳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并上报中国保监会,待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深圳开展若干保险业改革创新项目试点。

3.举办各种金融论坛,打造金融思想高地。全年积极支持并组织开展中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国际论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论坛、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保险公估论坛等金融领域的重大论坛、年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氛围。

金融处

(三)完善并落实市政府金融发展支持政策。

1.落实金融优惠政策。按市政府已经出台的有关政策,全年按期按质完成金融机构落户,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等审核工作并予以落实。

2.研究修订完善现有金融优惠政策。探索制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行为的支持政策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认定政策。上半年开展政策修订的相关调研和协调工作,争取下半年条件成熟时上报推出。

3.研究制定推动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争取年内推出。

金融处

(四)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1.积极推动试点文件出台前已有小额贷款机构的整改工作。上半年研究指定已有8家小额贷款机构的年度整改目标和要求,并推动督促各家机构加快落实。

2.稳步开展我市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上半年牵头完成第三批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资格审批工作,下半年视申报情况组织实施第四批新设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审核工作。

3.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规范性文件。上半年,拟定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4.指导筹备成立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争取上半年完成。

金融处

(五)开展金融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

3月底前,协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成立深圳市金融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规划编制工作小组。9月前,开展调研并完成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规划起草工作。年底完成深圳市金融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包括深圳市金融发展总体规划,及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监管规划,并完成深交所发展规划,为深圳金融下一个五年发展提供战略指引。

综合处

(六)加大深圳金融宣传,促进金融业积聚发展。

1.组织深圳金融业参加伦敦金融城开展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评比。4月底前,完成全部问卷调查后将全部评审资料提交伦敦金融城。

2.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争取全年吸引5-10家金融机构(含一级分支机构)落户深圳。

综合处

金融处

(七)继续做好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

8月前,完成2010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工作。11月前,完成年度金融创新奖初审和复审工作。12月前,完成年度金融创新奖评选全部工作,于年终或明年初举办金融创新奖颁奖仪式。

综合处

(八)开展金融业维稳工作。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金融监管联系会议。配合中央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协调有关部门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处

综合处

(九)推进深圳金融基地建设。

1.加快推进福田金融中心区各金融用地项目的规划建设,力争2010年内各金融用地项目全面启动施工建设。

2.稳步推进龙岗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的“七通一平”和招商入驻工作。上半年内制定基地的入驻标准、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方案等,报请市政府审定;下半年待时机成熟吸引若干大型金融后台机构先期入驻。

3.启动南山后海深圳湾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片区规划,确定金融机构的入驻选址意向,报市政府审定。争取年底吸引几家金融总部企业进驻。

金融处

(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高校共同参与的金融培训体系。

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建设中国资本市场学院。探讨与有关方面合作,建设深圳金融人才培训服务机制。

综合处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办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

  (二)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20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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