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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0期(总第6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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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877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0-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审计局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审计局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0-03-28 【字体:

  根据市政府四届第一五八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审计局(简称市审计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审计工作的工作部门,实行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双重领导体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审计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

  (二)向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或向市有关部门、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三)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绩效情况。

  4.市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属国有资产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境外企业中的国有资产部分的盈亏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市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

  8.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9.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

  10.依照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家、省驻深单位和中央、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11.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组织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和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定权限领导下级审计机关;协助管理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协助任免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目标:围绕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全面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政府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进度:3月底前,制定印发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6月底前,由各有关业务处对市财政委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市地税局2009年度税收征管等进行审计。

9月底前,汇总各处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12月底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财政审计处、资源环境审计处、行政审计处、资金审计处、综合处、审理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二)拓展政府绩效审计,促进提高行政效能。

目标:加强对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把绩效审计与审计调查、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揭示问题与推动完善制度、促进当前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推动政府机关更好地服务民生发展。

进度:3月底前,印发年度绩效审计选项指导意见。督促完成上一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汇总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

6月底前,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府重大投资选择年度绩效审计项目,向市政府提交选项工作报告。

9月底前,各有关业务处组织实施绩效审计项目。

12月底前,汇总各业务处绩效审计结果,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

各有关业务处、综合处、审理处

(三)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规范国土资源管理。

目标: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等工作要求,对我市2009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审计,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土地出让收支的规范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建设民生幸福城市服务。

进度:3月底前,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安排。

6月底前,组织并完成审计现场实施工作。

9月底前,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2月底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并汇总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资源环境审计处

(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目标:坚持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着眼预防、促进规范的工作思路,深圳直接援甘肃陇南三县一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揭示灾区恢复重建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灾后恢复重建制度,积极组织项目建设,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和资金使用,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

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和范围、重点审计内容、工作安排。

6月底前,派出审计组开展现场跟踪审计;完成阶段性跟踪审计工作,向审计署、市对口支援办报告上半年审计结果。

9月底前,继续开展现场跟踪审计;综合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向市有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或信息。

12月底前,完成年度跟踪审计工作任务,向审计署、市对口支援办报告年审计结果。

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资金审计处、综合处

(五)加强大运会场馆建设审计,为办好大运会服务。

目标:充分发挥派驻大运会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审计的作用,着力提高审计效率,及时处理有关变更签证备案工作及标底(预算)的审计工作,对完工的项目加紧催办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做好对重点工程的审计监督和服务,促进大运会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进度:3月底前,完成大运中心景观工程标底审计等工作。

6月底前,完成大运村幕墙工程标底审计等工作。

9月底前,完成大运中心桩基工程结算审计、大运村场地平整和桩基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12月底前,完成大运媒体中心(MMC)总承包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六)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审计,为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服务。

目标:积极跟进地铁系统大规模建设,在现场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轨道交通项目进行前期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对项目建设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实行审计监督,促进民生项目早日建成

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轨道交通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和范围、重点审计内容、工作安排。

6月底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派出审计组开展现场跟踪审计;加大重大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计力度,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送审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9月底前,继续开展现场跟踪审计;综合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12月底前,完成年度轨道交通项目跟踪审计任务,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七)继续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确保校舍安全目标实现。

目标:根据深圳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审计监督,从总体上把握工程进度,全面掌握“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保障、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目标完成等情况,审查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工作是否存在遗漏,“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后是否达到标准要求,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

进度:3月底前,成立审计组,研究确定并指导各区审计局落实具体审计范围,掌握排查已鉴定项目的立项情况。

6月底前,开展现场审计,完成年中阶段性审计工作,汇总并向省审计厅报告深圳阶段性审计工作进展。

9月底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开展市校安办负责项目的常规工程审计,并敦促各区审计局开展各区校安办负责项目的常规审计工作。

12月底前,开展现场审计,完成年度阶段性审计任务,汇总并向省审计厅报告深圳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八)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目标: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预计22-25个),重点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及科学有效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对直接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严格依法行政。

进度:3月底前,配合组织部门完成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工作;完成上一年度授权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汇总、上报;完成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的草拟工作。

6月底前,提请和组织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配合组织部门完成上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

9月底前,完成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摸底调查。

12月底前,完成市委组织部委托的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经济责任审计专业局

(九)开展公交资源整合费用审计,推进公交改革顺利完成。

目标: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我市公交改革实施进度,及时对公交体制改革中车辆及线路移交所产生的各类费用进行审核,确保我市公交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促进公交行业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进度:3月底前,了解我市公交资源整合的整体进度和所需费用等基本情况,完成对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和准备工作。

6月底前,根据公交改革的实施进度和市政府要求,组织审前培训,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9月底前,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对公交资源整合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

12月底前,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市政府报送审计结果,及时跟进审计结果的利用情况。

企业审计处

(十)继续推进审计“阳光工程”,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目标:根据《深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公开暂行办法》,依照规定程序通过深圳审计信息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公开性,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进度: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绩效审计项目等审计报告。

6月底前,按审计工作进度做好审计报告公开工作;检查《深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公开暂行办法》等审计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各区审计机关推行审计报告公开。

9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本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等审计报告。

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本年度绩效审计各项目的审计报告。

审理处、综合处、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深圳市审计局门户网站(www.szaudit.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juzhang@szaudit.cn。

  (三)拨打我局服务电话:83055982。

  (四)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20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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