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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0期(总第6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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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856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26 00:00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0-03-26 【字体:

  根据市政府四届第一五八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宝安区政府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宝安区概况

  宝安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地处珠江口东岸,面积560.5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51万人,户籍人口40.12万人。辖新安、西乡、福永、沙井、松岗、石岩、观澜、大浪、龙华、民治10个街道,共155个社区。宝安区位条件优越,是珠三角经济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区内有宝安国际机场、年吞吐量1000万标箱的大铲湾港区等交通枢纽以及多条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宝安是工业大区、出口大区,共有企业3.68万家,其中工业企业1.86万家;外资企业6923家,民营企业2.86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54家,“三来一补”企业1548家,高新技术企业637家,33家世界500强在我区投资设立企业88家。2009年全区预计实现生产总值2223亿元。全区现有中小学174所,在校学生26.7万人,幼儿园251所,在园幼儿6万人;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843间,千人以上工厂医务室85间,社康中心168间,实现一社区一社康中心;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5万人,工伤保险323万人,医疗保险322万人。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

进一步巩固经济企稳回升,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全年经济增长的目标预期为12%。

(一)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推进投资增长。

1.加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16%。其中第一季度完成年度任务的10%,第二季度前完成年度任务的30%,第三季度前完成年度任务的60%,第四季度前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2.加大基本建设投资,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和开展技术改造。引导房地产投资稳定增长,完成政府投资16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加大投入。其中第一季度完成年度任务的10%,第二季度前完成年度任务的35%,第三季度前完成年度任务的65%,第四季度前完成年度任务的100%。

3.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确保36个市级重大项目和62个区级重大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额。第一季度完成全年重大项目建设任务的15%,第二季度前完成36%,第三季度前完成66%,第四季度前完成100%。

牵头单位:

发改局

统计局

协办单位:贸工局

高新办

科技局

文产办

城改办

各街道办

(二)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扩大消费。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6%。其中第一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20%,第二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40%,第三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70%,第四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2.承办5场以电子信息产品、服装、家具、印刷包装、模具为主的国内展会。第一季度完成2场产品展销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季度完成2场展销会的承办工作;第三季度完成3场展销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第四季度完成3场展销会承办工作及组织企业参加20场国内展会和10场境外展会。

牵头单位:贸工局

协办单位:财政局

中心区规划建设办

企业服务中心

城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街道办

(三)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确保工业平稳增长,进一步促进出口。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第一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20%,第二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50%,第三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70%,第四季度前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2.完成273家工业、纳税、出口、民营四类“百强”企业周边环境整治。第一季度对273家企业周边环境全面调查摸底;第二季度设计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经费;第三季度完成企业周边环境整治任务的20%;第四季度完成整治任务的100%。

牵头单位:贸工局

协办单位:企业服务中心

城管局

各街道办

民生保障

推进科教文卫体各项事业发展,提高民生福利水平。

(四)提高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1.加大挖潜扩容力度,新增3000个公办学校优质学位。第一季度前制定招生计划;第二季度前完成相关设备配备,筹备好师资;第三季度前落实新增3000个学位,确保9月份开学;第四季度前做好经费核拨和学位统计上报。

2.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联合办学规模,成人教育年培训108万人次。第一季度做好区级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调研,成人培训达24万人次;第二季度接受相关企业申报区级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成人培训达26万人次;第三季度对相关企业申报区级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进行核查,成人培训达30万人次;第四季度对符合条件的3个企业正式批准成为区级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成人培训达28万人次。

牵头单位:教育局

协办单位:职业能力开发局

人事局

财政局

相关街道办

(五)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加快医疗卫生发展。第一季度完成区妇幼保健院新院方案设计及报建,完成区慢病院新院投资300万元,完成区预防科学大楼的图纸修改、预算评审;第二季度完成区妇幼保健院新院初步设计,区预防医学大楼招标工作;第三季度完成区慢病院新院投资500万元;第四季度完成区妇幼保健院新院施工图设计和报建,完成区慢病院新院投资600万元,区预防医学大楼桩基工程施工和检测。

牵头单位:卫生局

协办单位:中心区规划建设办

工务局

住宅局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六)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新增或调整公交线路30条,增加或更新运力300台。4月底前完成改善公交网络课题调研;第二季度提出工作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委;第三季度完成调整或新增目标;第四季度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再进行微调。

2.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建成6个公交场站、200座公交候车亭。第一季度办理前期审批手续;第二季度完成前期审批手续及施工招投标;第三季度完成建筑主体施工;第四季度完成室内装修和竣工验收。

牵头单位:宝安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各街道办

(七)加强劳务工工作。

1.加强法制宣传和技能培训工作。6月底前开展企业劳动法制辅导员培训活动;举办宝安区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10月底前发布信息并接受报名,12月底前开展理论和实操竞赛。

2.保护劳务工合法权益,9月底前部署开展劳资恳谈协商机制总结推广工作,每季度对500人以上企业的用工情况重点巡查一次;全年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劳动信访办结率98%以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牵头单位:劳动局

协办单位:司法局

职业能力开发局

贸工局

(八)促进创业就业,提升居民素质。

1.开展公益职介服务,第一季度开展“春风行动”,第三季度开展“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每月逢10日、20日、30日举办现场公益招聘会,每季度举办100场,全年举办400场以上。

2.深入推进户籍居民就业创业培训“金钥匙行动”,全年户籍居民创业技能、就业技能、学历教育、创业就业意识培训2万人次。第一季度制定计划、启动培训,并完成1000人次培训任务,第二、三、四季度分别培训6000人次、8000人次、5000人次,12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牵头单位:劳动局

职业能力开发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九)加强社会保障。

1.新建“星光老年之家”30家。第一季度完成调查、申报及项目选定工作,第二、第三季度完成建设工作,第四季度完成挂牌工作。

2.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引进社会中介机构评估救助效果。第一季度选定评估机构,确定评估方案,第二季度完成评估工作,第三季度针对评估结果,联合有关部门研究调整计划,年底前调整或增设救助项目。

3.落实分类施保和帮扶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工作,对有残疾、患重大疾病、失业、子女就学难等情况的特困低保户提供“二次保障”,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辖区户籍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给予医疗、助学、住房救助。

牵头单位:民政局

协办单位:社保分局

住宅局

同富办

各街道办

(十)推进群众文化工作。

继续实施“百场送戏下乡”工程,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布公告,第二季度前完成评审、招标、审核工作,第三季度送戏50场,第四季度送戏50场。12月前完成送电影进社区1000场,每季度完成250场。

牵头单位:文化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十一)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第一季度完成宝安环南中国海自行车赛工作等活动11项;第二季度完成区和街道体育比赛22项;第三季度完成“羊台山登山节”等活动33项;第四季度完成全区万人长跑日活动等比赛34项。

牵头单位: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十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切实为劳务工解决生殖健康问题。加快生殖健康体检中心建设,完成265万元总投资。第一季度完成工程前期准备;第二季度完成工程招标,进行场地改造装修施工;第三季度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第四季度投入使用。

2.投入100万元落实0-3岁幼儿早教中心工程建设,第一季度完成项目招标和进场施工;第二季度完成场地改造工程施工;第三季度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计生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

财政局

(十三)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

1.以建设优美道路为主线,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区净化、绿化和美化整体水平。

第一季度前完成上年度179个城中村的综合整治任务并通过市相关部门的验收,完成全区12条(段)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刷新整治,完成西乡大道穿衣戴帽工程;第二季度完成宝安中心区、各街道中心城区主干道的清洗刷新;第三季度前完成观光线路及机场周边建筑环境提升工程,完成宝安中学(二期)等单位建筑物屋顶绿化和墙体垂直绿化;第四季度前全区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任务量完成50%以上,完成沙井、福永段107国道两侧建筑立面刷新、宝安大道以西机场周边建筑物的屋顶改造。

牵头单位:城管局

协办单位:发改局

农林渔业局

教育局

消防大队

各街道办

(十四)大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市政道路建设力度。松福大道市政工程全年完成工程量3.8亿元。第一季度完成投资额8000万元;第二季度完成9350万元;第三季度完成9150万元;第四季度完成11500万元。

2.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建设任务。第一季度完成轨道1、5号线征地拆迁等13项工作;第二季度完成轨道1、5号线管线迁改、交通疏解等13项工作;第三季度完成轨道5号线征地拆迁、交通疏解、国铁工程的征收地拆迁等13项工作,及穗莞深城际线征地拆迁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第四季度完成轨道4号线征地拆迁、轨道5号线交通疏解、轨道11号线试验段前期工程用地落实以及穗莞深城际线宝安段30%的征收地拆迁工作。

第1项牵头单位:

工务局

第2项牵头单位:

城市轨道办

协办单位:城管局

水务局

相关街道办

(十五)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第一季度完成大运场馆宝安体育馆改造工程图纸和资金概算报批工作;第二季度完成宝安区体育场钢结构施工、松岗街道体育中心概算报批、移交施工图工作;第三季度完成松岗街道体育中心的施工招标、龙华街道体育中心组织施工图设计、完成概算及报批工作;第四季度完成区体育场索膜结构施工及土建全部工程、沙井街道体育中心前期审批手续、社区、厂区体育设施安装验收工作。

12月前完成松岗、沙井、观澜、福永等四个街道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体育局

协办单位:中心区规划建设办

发改局

工务局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推进治污保洁,每月开展一次督办工作。加快观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建设进度,第二季度前完工。加快长流陂水库内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进度,第一季度前完成泥库施工,第四季度前完工。

牵头单位:环保局

水务局

各街道办

社会管理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使平安建设有序推进。

(十七)维护社会治安。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每季度根据治安实际开展1次专项行动,有针对性打击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或打击其他突出刑事犯罪,确保打击处理数同比上升。

2.加强电子监控在打防工作中的应用,每季度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00宗。

牵头单位:宝安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十八)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隐患地区综合治理,每季度完成33家重大、较大安全隐患单位挂牌督办整治,年底前完成松岗街道的消防安全整治。

2.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全年完成200家一般违法企业和重伤死亡事故企业的执法监察工作,每季度完成50家左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年完成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安全生产培训2万人次,每季度平均培训5000人次。全年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教育30万人次,每季度平均培训7.5万人次。

第1项牵头单位:

安监局

消防大队

第2、3项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办

政府建设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效能。

(十九)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1.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方便集中办事和就近办事。第一季度完成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第二季度至少4个街道完成设立工作,第三季度至少8个街道完成设立工作,第四季度10个街道全部设立行政服务中心,中心业务规范化管理。

2.继续推进区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白皮书责任工作,确保落实率超95%。第一季度完成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白皮书发布工作;第二季度加强抽查考核,保证责任工作半年按计划推进率超90%;第三季度对进度明显延误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第四季度全区95%以上白皮书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行政审批服务的提前办结率每季度保持在95%以上。

牵头单位:监察局

联办中心

(二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约束“红头文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0%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100%向区人大和市政府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100%报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2.开展行政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推动行政服务法治化,行政服务事项100%实行备案制。

3.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应公开事项100%的社会公开。

4.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4课时,每年组织不少于1/3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牵头单位:法制办

司法局

职业能力开发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区政府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监督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aoan.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dzjc@baoan.gov.cn。

  (三)拨打我区服务电话(区绩效办电话):29999034。

  (四)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20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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