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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0期(总第6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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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0-004864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3-2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10-03-28 【字体:

  根据市政府四届第一五八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对台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

  (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区的对台工作;指导、管理有关对台工作的社团组织。

  (三)按照中央、国务院台办、省台办的部署和授权,负责同台湾有关方面的联络及商谈有关事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台湾同胞捐赠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深台两地文化、教育、科技、新闻、卫生、体育、妇女、青少年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与台湾基层党际交流工作;初审报批深圳(团体)居民赴台交流项目立项和台湾地区(团体)人士来深交流项目。

  (六)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新闻报道和涉台教育工作;审批、管理台湾记者来深采访;负责我市涉台事务新闻发布工作。

  (七)负责指导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其他社团的涉台工作。

  (八)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组织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深台人员交往中所衍生的各种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深台两地的“三通”工作。

  (九)建立完善与台资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中央台办、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2010年,我办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台湾事务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告知并接受监督、承诺并与市民互动”的工作要求,提升服务理念,现结合我办职能安排,确定2010年度部门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如下: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组织开展与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基层党际交流工作。

目标:落实中共深圳市委与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党部达成的“十点共识”,深入开展中共深圳市委与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党部之间的交流,逐步推动建立双方交流机制,夯实基层党际交流的基础。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与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党部联系工作,拟订本年度的交流工作计划。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有关交流活动。

第三季度:推动中共深圳市委与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党部之间的交流。

联络处

(二)做好赴台交流审核上报工作。

目标: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做好受理、初审、上报深圳居民赴台交流申请的工作。

进度:逐季度上报审核情况。

联络处

(三)深入基层,服务台资企业。

目标:深入台资企业,了解台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助解决台资企业在生产、发展中碰到的困难,促进深圳台资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进度:逐季度上报情况。

经济处

(四)做好我市涉台经贸活动相关工作。

目标:积极联络和邀请台湾工商界人士来深参加文博会和高交会认真做好相关接待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深台两地经贸关系。

进度:第一季度:协助做好第六届文博会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第二季度:积极协助推动台湾文化企业参加第六届文博会,设立“台湾文化精品馆”。

第三季度:做好第十二届高交会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第四季度:积极协助邀请台湾高新科技企业或人士参加第十二届高交会,设立“台湾精品馆”。

经济处

联络处

(五)推动深台两地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

目标:组织开展深台两地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加强与台湾各界的联系,促进深台两地的交流与合作。

进度:第一季度:制订我市2010年与台湾的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计划。

第二季度:开展深台两地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

第三季度:开展深台两地经贸、文化等领域交流活动。

第四季度:商讨拟定2011年深台两地经贸、文化等交流活动计划。

经济处

联络处

(六)协调处理台商投诉工作。

目标:及时处理台商投诉,为台商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台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进度:第一季度:对台商投诉案件进行排查。认真协调处理有关台商投诉案件,逐季度上报协调处理情况。

第四季度:召开深圳市台商投诉工作会议。

经济处

(七)做好台湾人士、团体来深交流审核上报工作。

目标:加强对深圳邀请单位提交的台湾人士、团体来深交流申请的初审工作。

进度:逐季度上报审核情况。

联络处

(八)做好涉台宣传工作。

目标:邀请台湾媒体记者来深采访报道,做好相关涉台宣传工作。

进度:第一季度:配合文博会组委会做好第六届文博会的涉台宣传推介工作;组织本市媒体报道深圳市台商迎春酒会。

第二季度:邀请台湾媒体记者采访第六届文博会;组织我市媒体对深圳台商协会换届选举等活动进行报道。

第三季度:配合高交会组委会做好第十二届高交会的宣传推介工作;组织本市媒体报道深圳市台商中秋活动。

第四季度:邀请台湾媒体记者采访第十二届高交会。

联络处

(九)做好对台交往工作。

目标:协调处理台胞往来突发事件,指导困难台胞的救助工作,方便台胞往来。

进度:逐季度上报情况。

联络处

(十)加强与台商的联谊。

目标:加强与台商的联谊工作,指导深圳台商协会换届选举,密切与台商的关系。

进度:第一季度:举办深圳台商迎春酒会。

第二季度:指导深圳台商协会换届选举,协助举办深圳台商协会20周年庆典活动,隆重庆祝深圳台商协会成立20周年。

第三季度:在中秋前举行庆中秋联谊活动。

第四季度:拟定2011年与台商的联谊计划。

经济处

  三、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我办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深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门户网站(www.tb.sz.gov.cn)。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sztb@sz.gov.cn。

  (三)拨打我办服务电话:82099251。

  (四)拨打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820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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