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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773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18 00:00
名 称:调整深圳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文 号:深办〔2009〕36号
主 题 词: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市信访维稳工作需要及有关人员工作变动情况,经市委、市政府2009年11月25日(深办〔2009〕36号)同意,对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白天(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戴北方(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及聚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余晖鸿(市政协副主席)、邓基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新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胡利群(市委副秘书长)、张波(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张骁儒(市委副秘书长)、陈玉堂(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南岭(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波(市纪委副书记)、赖育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罗烈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姚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翟忠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李干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乔家华(市财政委主任)、王芃(市规划国土委主任)、刘忠朴(市人居环境委主任)、张士明(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江捍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任)、郭雨蓉(市教育局局长)、任继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长)、杨洪(市监察局局长)、刘润华(市民政局局长)、李英才(市司法局局长)、王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局长)、孙福金(市编办副主任)、朱刚(市农业局副局长)、柏立新(市国资局党委书记)、李荣强(市住房建设局局长)、李长兴(市水务局副局长)、吴红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蓝镇强(市药监局局长)、周兴宋(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王璞(市法制办主任)、杨峰(市应急办副主任)、李林(市金融办主任)、王同信(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志华(团市委副书记)、蔡立(市妇联主席)、邹仲友(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秦四喜(武警深圳市支队队长)、郭伟(武警深圳指挥部指挥长)、公正(深圳出入境边检总站副站长)、李平(福田区委书记)、刘学强(罗湖区委书记)、袁宝成(盐田区委书记)、叶民辉(南山区委书记)、周林祥(宝安区委书记)、蒋尊玉(龙岗区委书记)、田夫(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刘子先(坪山新区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协调全市信访和维稳工作,掌握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情况和动态,正确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和维稳方面的突出问题;总结交流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扎实开展;督促、检查、考核各区各部门开展信访和维稳工作的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波、翟忠泰同志兼任。
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与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合署运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