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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44期(总第6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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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768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08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的若干意见

文 号:深发〔2009〕13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9-12-08 【字体:

(2009年11月17日)

  深圳大学城创办9年来,以较低的办学成本,迅速集聚国内最顶尖大学在深圳举办研究生教育,已建立68个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和72个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是我市最大的博士后工作站。多年来,各研究生院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国际化、开放型、研究型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做出有益探索,成功摸索出高校与政府、科研单位、企业进行人才和科技合作的新途径,已成为提升深圳城市软实力的主要支撑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是深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不可或缺的力量。为进一步发挥大学城在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科技创新和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圳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明确定位,推进大学城的改革与创新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深圳大学城的重要意义。深圳大学城作为深圳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高端和城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高层次人才、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提高经济质量、人口素质和城市文化品位的重任。办好深圳大学城,对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及人力资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全面提高深圳综合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深圳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契机,整合聚合国内外一流的高等教育品牌和资源,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技研发为核心,以建设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及优质公共服务平台为保障,建成立足深圳、依托母校、辐射全国、放眼世界的国际化、创新性、创业型、研究型一流大学群,建立特色鲜明的、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的教学、科研基地,成为高素质人才培养平台、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高质量社会服务平台、高层次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成为国内外学者大师的集聚地和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场,并努力为深圳市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和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积累宝贵的经验,为我市改革开放实践和深港创新圈提供智力支持。

  (三)明确办学规模和办学特色。最大限度地发挥深圳大学城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到2012年,各研究生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达到约3000人;适当开办高规格多元化的继续教育,鼓励、支持、引导深圳本地人才参加各研究生院的教育学习,有计划、有目的地提升深圳高端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水平。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产业运作与教学科研相协调,自主发展与有效管理相统一,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兼容。各研究生院要依托校本部,与校本部统一招生、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根据深圳城市发展定位和校本部的办学理念、优势学科,自主确定发展目标和办学特色,为深圳跨越式发展高等教育做出贡献。

  二、瞄准一流,加快发展,构建大学城发展支撑体系

  (四)健全学科体系。各研究生院根据深圳大学城发展定位及学科设置原则,经理事会审定设置学科。所设学科应是世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沿学科,是校本部的优势学科,是与深圳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的特色学科。既要充分预见学科发展趋势,结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体现良好的前瞻性,又要突出创新,强调交叉与融合,使学科结构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

  (五)改进教学体系。以校本部高标准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为基础,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制度,建立有特色、与国际接轨、适应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制度;坚持知识创新与应用技术相结合、学术性与专业性并举原则,完善学位类别设计与质量标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国内研究生教育的创新。

  (六)完善科研体系。深圳大学城要充分利用学科基础扎实、高端人才密集、研发力量强大的优势,努力成为深圳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主动参与区域科技创新规划,瞄准地方和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积极开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形成原创性成果,解决重大基础科学与关键技术问题。整合大学城区智力资源,用知识创新打造新兴产业,构筑产业创新平台,促进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的产学研联动发展。

  (七)建设人才体系。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名校品牌效应,延揽国内外一流人才,形成深圳高水平人才的集聚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设立大学城正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深化研究生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大学城内教师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开放、流动、竞争的新局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弘扬科学精神,鼓励学术争鸣,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

  (八)构建国际合作与交流体系。加强与国际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合作,成建制引进国外高水平学科、实验室和团队,广泛开展跨国跨境科技项目研发、学生培养、教师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课程体系,鼓励建立留学生中心,使大学城的外籍教师、留学生比例等国际化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九)发展社会服务。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主要依托,为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高端服务,共建校企联合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检测机构、研究生实习基地,构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加速大学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将科技资源系统注入深圳的支柱、新兴产业,扶持培育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高科技企业,示范带动一大批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深圳产业升级注入活力。发展高层次在职培训事业,构建高规格、有特色的培训课程体系,满足深圳高端人才继续教育需求。积极发挥研究生院在城市发展战略决策中的智囊作用。

  三、理顺关系,改进管理,创新大学城的体制与机制

  (十)创新办学模式。根据各高校实际,结合深圳需求,创新办学模式,鼓励各研究生院吸引社会资金合作办学,探索独立校区建设,推动优质本科生教育工作。

  (十一)充分发挥理事会及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各研究生院理事会是深圳市与合作大学双方沟通的主要组织和渠道。理事会对研究生院办学规模、学科发展、招生计划、实验室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议、沟通协调、支持监督。理事会由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大学、投资方及有关独立人士组成,由市长任理事会理事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和合作办学学校分管深圳研究生院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理事长。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理事会秘书处设在各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院长任秘书长,大学城管理办公室主任任副秘书长。建立稳定的市校高层领导沟通渠道,构建协商机制,保证运转有效。大学城管理办公室,归口市教育局管理,负责落实市政府的工作决定,负责大学城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向市政府提出大学城发展学科目录的建议;制定大学城管理制度;协调各研究生院之间以及各研究生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大学城的基建工作;管理大学城国有资产及各项公共资源,做好大学城后勤服务工作,为研究生院提供服务;负责公共园区安全工作,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大学城内办学监督和办学评估。

  (十二)加强内部管理和党群组织管理。各研究生院依法自主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学校进行管理机制和模式的完善和创新。研究生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由校本部提名,征求深圳市委组织部意见后,校本部任命,报深圳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备案,享受本市行政管理岗位三级职员政治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研究生院按深圳人事制度的规定自主确定。研究生院党群组织系统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要原则,实行校本部和深圳市双重领导(深圳市为主)。各研究生院成立党委(或党总支),纳入市委教育工委管理范畴。党组织负责人由市校协商提名由深圳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四、优化配置,激发活力,实现大学城的可持续发展

  (十三)明确研究生院待遇。大学城内的各办学机构,即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是我市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深圳实现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圳大学城和各研究生院的发展纳入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各研究生院在深圳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下,与其他市属高校统筹布局。各研究生院办学数据和教研成果纳入深圳高等教育统计范畴。市政府出台有关人才政策、竞争性经费项目管理和评奖等办法时,研究生院与市属高校纳入同等适用范围。加强对各研究生院办学经验的研究和宣传,充分发挥其品牌和先锋示范效应,在全市形成有利于大学城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四)加大队伍建设支持。制定配套政策,为大学城引进符合标准的高端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按我市相关政策,解决教师入编、落户、安家等具体问题,为其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人员编制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编制,以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师生比1∶8为基数,按70%的比例动态核定人员编制。入深圳编制人员,应符合深圳市人事政策调入条件,在职期间,研究生院自主确定待遇,并按我市有关事业单位保险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退休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退休金的,基本养老金与退休金之间的差额由财政补足。编制在校本部的教师或海外招聘的教师,在深圳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奖励。

  (十五)落实办学经费资助。对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市政府实行生均综合定额补贴经费、专项经费的投入机制,使办学投入与政府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更紧密地结合,增强发展动力,形成竞争态势。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保证投入效率和效益。生均综合定额补贴经费作为维持研究生院日常运作经费,参照年生均培养费标准,由市政府按比例实行财政补贴,并与市属高校同步增长。专项经费作为促进研究生院快速发展、特色发展的经费,实行竞争性拨款,由各研究生院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市科技研发资金中申请。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委员会会同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十六)加强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加快配套服务的第一期后续工程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大学城内政府建设的物业,按照使用与管理一致原则,公共设施部分由大学城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研究生院使用设施由研究生院管理和维护,大学城管理办公室予以监督。完善大学城后勤保障设施,按2012年各院3000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规模增加教学、生活、文体设施,预留发展空间,构建覆盖大学城的服务体系。大学城应配套规划建设教师公寓和中小学。教师公寓只租不售,解决在职教师安家问题,方便就近工作。建设1~2所市直属中小学,保证大学城区域教职工子女接受优质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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