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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703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9-09-23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9〕101号
主 题 词: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推进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三日
深圳市推进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开发人力资源,提升技能,优化就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深圳市推进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为契机,以促进技能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技能优先、配置优化"工作思路,紧密围绕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以及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体系,进一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我市人力资源就业和创业能力,为深圳以及全省新一轮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支持。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12年,深圳建立起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开发体系,人力资源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00万人次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25%。优先重点转移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村劳动力,每年转移本省农村劳动力就业8万人以上并对其100%组织培训。
到2012年,深圳人力资源培训配置方面建成四大基地:
--建设集约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利用深圳地方财政投入的高技能人才训练公共平台,发挥深圳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机构众多,各层次培训较为全面的优势,建设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做好本土培养,积极为珠三角地区和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培训技能人才提供支持,同时发挥深圳平台的作用,将我省其他市的特色文化和技艺做强做大;可与珠三角地区和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各地市开展技能人才定点培训、委托培训,使深圳成为技能人才培训、人力资源开发、高技能人才引进的重要基地。
--建设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做强做大我市职业教育,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区域和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开展双向职业培训,订单式培训。积极承担本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推荐就业服务,发挥我市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和就业市场优势,为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农村劳动力提升技能实现就业提供服务。
--建设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创新示范基地。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和职业技能鉴定方面,深圳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深圳职业能力开发评价品牌,同时积极探索联合有关地市,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息交流平台和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服务平台。积极联合珠三角合作区域以及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地市共同打击各种违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建设外地来深建设者培训基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政府在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政策制定、职业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设置、财政支持等方面,把外地来深建设者群体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发挥深圳优势,财政支持开展外地来深建设者的公益性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让各类职业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加大学习化社会的构建,让"学习改变命运"成为强大的社会导向,成为真切的社会现实。
二、以提高就业能力为核心,健全人力资源培训制度
(一)构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培训项目,完善技能培训扶持政策,实行资源共享,积极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基本均等化的技能培训公共服务。结合产业布局调整,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形成政府、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广泛参与的培训体系。
(二)实施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促使全体劳动者更新知识和提升技能。做好本省农村劳动力、在深圳就业农民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在岗员工等各类人员针对性培训,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再就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壮大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适应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三)实施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计划。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实施跨越式发展计划,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政府着力建设职业院校,力争建设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示范性职业院校,积极扶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四)充分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推动和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依托大企业培训基地,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建立培养新技师为主的技师工作站,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通过企业内培训、校企合作、岗位练兵、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强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五)建立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政府通过紧缺高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津贴以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政策措施,激励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引导和鼓励企业完善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增强职工不断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工资定级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大专学历毕业生同等对待;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可用转化成果所得收益,以奖金等形式给予奖励。
(六)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和相关服务。鼓励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参加创业培训,政府指导培训并提供创业方面的各类服务。深圳积极建设1个国家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力争每年组织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加强创业培训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培训50名创业培训教师。加快建设创业信息网络平台。
(七)创新职业能力开发评价体系。积极创新,发挥深圳职业能力评价质量保障体系较为健全的优势,为国家职业能力建设开发和评价提供示范,积极与其他城市之间的职业能力开发鉴定合作,搭建网络化现代产业新职业标准开发、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八)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至2012年,培养推荐10名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新培养技师1万名。加快企业技师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12年,选择15家大企业建设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发展到100家;发挥深圳人力资源开发能力较强的优势,对珠三角以及对口扶持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帮扶和支持;深圳市积极支持对口帮扶市建设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可给予基层县(市)公共实训基地提供设备帮助。
(九)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结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发挥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创新培养模式方面的引领、指导和示范作用;在现有实训基地的功能基础上,拓展公共实训基地的竞赛集训、技能竞赛等功能;加强远程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建设,扩大网络培训能力。
三、以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为目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一)强化政府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作用。政府根据深圳产业体系建设进程和产业转移升级的要求,制订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示范市,打造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基地。建立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就业景气指标体系及发布制度,建立失业预警制度。
(二)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网络和远程面试系统,建立深圳市与对口帮扶市共享的人力资源信息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扶持发展一批诚信度高、服务质量好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和公开监督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拓港澳台和国际人力资源市场。
(三)提高人力资源配置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人力资源统计、分析、预测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力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根据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需求,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专业程度,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本省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职业素质测评和求职登记服务,并建立就业和维权跟踪服务制度。
(四)完善就业登记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就业登记工作,以"深圳市就业登记信息系统"为载体,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库和用人单位信息库,全面动态掌握深圳劳务工的总量和结构,促进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加强和完善就业登记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建立统计分析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统计分析结果,为政府相关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支持。
(五)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一次性资助等创业扶持政策。充分整合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平台,引导户籍劳动力和在深圳就业的农民工积极创业。力争2012年前,建设1个国家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六)健全人力资源跨区域配置机制。加强我市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及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之间的劳务合作,合理引导其劳动力向我市转移就业。我市要选择管理规范、用工量大、效益良好的100家企业,与对口扶持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工作相结合,组织培训和接收劳动力就业。深圳市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每年分配对口帮扶地市招生指标,逐步扩大深圳市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对东西两翼地区农村学生的招生规模,加大帮扶力度。
(七)鼓励深圳企业吸纳本省劳动力。结合实际,出台鼓励企业吸纳省内农村劳动力的优惠政策,对本市企业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的社保补贴,对招用人员属本省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40周岁以上农村劳动力或被征地农民的,同时给予一次性企业岗位补贴。
(八)创新和完善优秀农民工入户工作。加快建立完善优秀农民工激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村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下、稳得住的问题,建立一套合理的政策措施,通过技能竞赛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对紧缺急需工种优先引进,优化农民工个人申报入户途径,切实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工作,特别要把本省优秀农民工留在城市,促进劳动力转移。
四、加强对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的支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人力资源培训配置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就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发展改革、人力资源保障、教育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财政加大扶持力度,为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人力资源培训配置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的投入。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重要媒体,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解读。树立和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和劳动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双转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