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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662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05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坪山新区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办〔2009〕25号
主 题 词:
为抓好坪山新区成立相关统筹协调工作,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6月29日(深办〔2009〕25号)决定,成立坪山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荣(省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白天(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孙大卫(市纪委副书记)、杨洪(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蒙敬杭(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改革办主任)、赖育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玉堂(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彪(市发展改革局局长)、王剑平(市公安局副局长)、乔家华(市财政局局长)、王敏(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管林根(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士明(市国土房产局局长)、王芃(市规划局局长)、黄敏(市交通局局长)、钱勇(市地税局副局长)、申庆三(市工商局局长)、余伟良(龙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备(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子先(市大工业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由刘子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何永志(市大工业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曹建良(市大工业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黄正勤(市大工业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罗宏元(坪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雷卫华(坑梓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在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