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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25期(总第6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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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639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7-14 00:00

名 称:表彰深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文 号: 深委〔2009〕20号

主 题 词:

表彰深圳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

信息来源:深圳市委市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9-07-14 【字体:

  2006年以来,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于推动深圳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模范,弘扬先进,激励全市人民争当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市委、市政府于2009年4月28日(深委〔2009〕20号)决定,授予马涛等30名同志"深圳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张文忠等100名同志"深圳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授予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等35个单位"深圳市先进企业(单位)"称号,授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局登记一科等15个班组"深圳市先进集体(班组)"称号(名单略)。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续写新的篇章。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要大力发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光荣传统,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胸怀全局、报效祖国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抗灾抢险、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学习他们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不懈追求;学习他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学习他们迎难而上、共克时艰的顽强作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振奋精神、顽强拼搏,为我市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工作,为深圳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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