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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592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09-06-03 00:00
名 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通知
文 号: 深发改规〔2009〕2号
主 题 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办法》(深府〔2009〕82号),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的编制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本核准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简要说明:
一、本目录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定制定的。凡本目录内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管理。
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进行了如下归类:
一是“国家核准类”的项目,包括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等)核准的项目和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以※注明)。凡“国家核准类”的项目须经深圳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意见后上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
二是“深圳市核准类”的项目,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局按照《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目录为2009年版本。今后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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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准类项目 |
深圳市核准类项目 |
农林 |
水库:国际河流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 |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 |
能源 |
(一)电力。 |
(一)电力。 |
(二)煤炭。 |
(二)煤炭。 | |
(三)石油、天然气。 |
(三)石油、天然气。 | |
交通 |
(一)铁道。 |
(一)铁道。 |
(二)公路。 |
(二)公路。 | |
(三)水运。 |
(三)水运。 | |
(四)民航。 |
(四)民航。 | |
信息 |
电信: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国际电信传输电路、国际关口站、专用电信网的国际通信设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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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
钢铁: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 |
钢铁:除国家核准外的其他铁矿开发项目; 有色:生产能力不新增的迁改建电解铝、氧化铝项目和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矿山开发项目; 化肥:除国家核准外的其他磷、钾矿肥项目; |
机械 |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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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 |
纸浆:年产10万吨及以上纸浆项目; |
纸浆:年产3.4(含)万吨—10(不含)万吨纸浆项目,3.4万吨以下纸浆项目禁止建设; |
高新 |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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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
城市供水:除国家核准外的城市供水项目(跨市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社会 |
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大学城、医学城及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 |
除国家核准外的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
金融 |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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