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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5期(总第6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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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9-004356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9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府〔2009〕9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9-02-19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的通知》(深府〔2008〕20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方式,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

  二、实施原则

  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力度,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明确责任,监督考核。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责落实分工,各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评议作用。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作为全国首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承担着先试先行的历史使命,必须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深圳特色,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创新发展道路。

  重点突破,循序渐进。针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先行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再逐步推广,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赢得良好开端。

  主动衔接,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规划相衔接,深化与周边地区的互动合作,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努力聚集国内外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

  三、近期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

  (一)提高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华强文化科技环幕立体电影系统、比亚迪清洁能源汽车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华为下一代互联网工程研究中心、中兴通讯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工程实验室、大族激光激光加工企业技术中心、迈瑞医疗电子(监护、医学检验)工程研究中心、腾讯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工程实验室等本土行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以本土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贸工局、文产办牵头,市财政局等配合(见附表14)。

  (二)新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

  依托深圳市闪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电子信息产品智能互联工程实验室;依托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工程实验室;依托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工程实验室;依托拟成立的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组建数字音频工程实验室;依托拟成立的京东方(深圳)有限公司,组建TFT-LCD平板显示工程实验室。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全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电子信息产品智能互联、数字音频、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平板显示等国家工程实验室落户深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等配合(见附表11)。

  (三)组建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

  依托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借助中国科学院的优势资源,加快开展组建千万亿次计算能力的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各项前期工作,2008年底完成计算中心组建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力争年底通过科技部立项审批,2009年上半年完成计算中心建设规划制定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2010年建成千万亿次计算能力、百TB级的存储容量的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为华南地区产业发展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15)。

  (四)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在深圳国家电子技术工业试验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负责我市国家级和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包括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前期咨询、申报初评、跟踪检查、审计评估、验收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为我市国家工程实验室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推动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的建设,构建以研究开发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的技术研发平台;完善数字技术园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提供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建立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效益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牵头,市编办、国资委等配合(见附表19)。

  (五)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重大项目。

  加大对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等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的工作力度,加快中芯国际8+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世纪晶源化合物半导体、意法半导体封装测试基地、深超光电第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等项目建设,促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积极引进意法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7.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康宁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等项目,努力构筑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大工业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34、35)。

  (六)建设南方科技大学。

  尽快完成南方科技大学校址的征地拆迁工作;2008年第四季度开展拟任校长招聘工作,全面展开办学合作模式洽谈和人才队伍引进;2009年2月启动南方科技大学校园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南方科技大学办学基本条件,力争2009年第四季度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考察评议,并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南山区政府、南方科大筹备办等配合(见附表1)。

  (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2008年底设立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与完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架构,制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委托管理协议,引导基金投入规范运作并开始产生良好的效果。研究制定组建中国创业资本投资基金的方案,包括目标、规模、期限、发起人、投资范围、运作框架、管理公司和退出渠道等,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启动基金运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信息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金融办、国资委、创新投公司、创投公会等配合(见附表56、57)。

  (八)建设创业投资大厦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

  2009年10月前完成创业投资大厦(VC&PE大厦)、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环评、用地手续等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10月项目正式动工,年底完成基础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高新办牵头,市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等配合(见附表18、59)。

  (九)推进韩国SKT信息技术合作项目。

  在无线射频识别(RFID)、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交通等信息通信及服务领域选择若干项目,实施“中韩信息技术创新合作项目”,以合资、合作、产业链配套等多种形式,在技术研发、产业合作、信息服务、城市信息化建设和人才交流等方面与深圳有关单位开展深入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信息办、科技信息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交警局等配合(见附表112)。

  (十)建设深圳科技中心。

  2009年6月前,完成深圳科技中心选址,2009年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环评、用地手续等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项目正式动工,年底完成项目一期工程的桩基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83)。

  四、2008—2010年主要工作

  力争用2—3年时间,建成一批知识创新基地、技术创新基地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创新计划和专项工程,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创新中介服务机构,自主创新的区域影响力初步显现。

  (一)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1.高等院校建设。

  主要目标:加强深圳大学学科建设;完善大学城管理体制;加强若干技能培养型大学(学院)建设。

  工作任务:(1)加强深圳大学学科建设,加强理工类、人文社科类学科建设,重点发展医学学科,增设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推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到2010年硕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达到90—100个,博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达到8个,增设博士后流动站。(2)拟订《关于加快大学城发展的决定》;加快大学城国际化校区建设,推动北大深研院、汇丰商学院、国际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启动哈工大深研院留学生基地建设;以大学城图书馆为基础,建设文献中心平台;建设全市IPV6网络实验平台。(3)指导完善富士康工业工程管理学院办学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完成审批手续;对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等配合(见附表2、3、5)。

  2.研究机构建设。

  主要目标:加快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发展;组建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推进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建设。

  工作任务:(1)加快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科研办公楼、公寓楼、综合服务楼等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009年9月前完成验收;搭建研发平台,积极引进和培养科研队伍,进一步完善各项科研条件和管理制度。(2)对依托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组建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2008年底前完成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方案框架并与中国科学院正式签署合建协议;结合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二期建设,2009年上半年完成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详细建设方案并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2009年10月先期建设一个研究所。(3)推进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人类基因组”计划、“生命之树”计划和低碳经济与生物能源的发展模式,与香港高校及科研单位开展战略合作,2010年底建成华大计算中心和国际个体化医学研究中心,并在几种重大疾病的分子检测方面初具规模。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6、7、8)。

  3.重点实验室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群;继续推进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建设。

  工作任务:(1)加快完成高新区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设计方案修订、施工单位招标等工作,2011年底前完成重点实验室平台大楼建设,建立1—2个开放式公共技术平台,初步形成研发领域齐全、研发能力突出的重点实验室集群,研发机构总数达100个。(2)依托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和医学院、深圳大学城、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推进大学城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取其中3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并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形成公共实验平台的辐射作用。

  责任单位:市高新办、科技信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配合(见附表9、10)。

  (二)构建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增强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1.工程研发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新建10—12家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建50—60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

  工作任务:(1)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提升集成电路和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音视频、先进计算、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卫星产业、新材料等领域的工程研发能力,新建6—7家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新建10—15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机械、钟表、印刷包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数控机床、仪器仪表、汽车电子、家电等先进装备制造行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积极鼓励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国家级技术中心,新增2—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40—45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见附表11、12、13)。

  2.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搭建深圳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

  工作任务:(1)2009年底前,发布深圳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规范深圳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共享机制。2010年底前,在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IC设计、软件测试、动漫设计、通信、数字视听、新型储能材料、化合物半导体、装备制造、资源环境等领域组建或认定5—10个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包括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试验平台以及技术转移平台等,并对外开放服务。(2)推动已建服装、家具、钟表、珠宝平台的基本功能完善并扩展服务范围,进入服务成熟期。新建汽车电子、模具、自行车、内衣、家电平台,完成基本功能建设,开始为行业提供服务。至2010年,完成与9大产业集聚基地配套的公共技术服务建设,实现信息、培训、管理咨询、检测服务等功能。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贸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16、17)。

  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组建工业产品检测中心;搭建深圳创新资源平台。

  工作任务:(1)依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整合工业产品检测资源,组建新的工业产品检测中心;完成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检中心实验大楼建设、设备采购、国家验收,筹建国家车载智能产品质检中心和体育产品质检中心,建成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系统,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实现全市检测机构资源共享,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测试、校准、认证检验和技术咨询服务。(2)2009年底前,完成深圳创新资源平台总体方案设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全息档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数据。2010年底前,建设创新政务协助平台以及客服中心平台,进一步充实创新人才、科技文献、仪器设备的数据来源。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科技信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配合(见附表20、21)。

  (三)组织实施攻关计划、研发和应用推广计划,突破科技“瓶颈”。

  攻关计划、研发和应用推广计划及科技重大专项建设。

  主要目标:组织和实施若干重大项目攻关计划;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工作任务:(1)在超级计算机、海量存储、信息安全、射频识别、基因工程、细胞治疗、新型电池材料、纳米材料、节能技术、半导体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组织专家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前沿技术重大专项攻关计划并组织实施。(2)在节能减排、资源与环境、新型功能材料、无线宽带网络、生物工程、现代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通过面向社会征集、组织专家调研论证等方式,提出我市亟需解决的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3)2008年底,完成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高档数控机订与基础制造技术两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申报。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战略领域,积极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见附表22、23、24)。

  (四)把握产业融合机遇,培育新兴产业。

  1.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

  主要目标:围绕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实施40—50个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工作任务:围绕软件和集成电路、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音视频、新型元器件、信息安全、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卫星应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减排、海洋产业等14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积极组织我市企业申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到2010年共实施40—5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亿元作为项目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见附表25)。

  2.生物产业项目建设。

  主要目标:全面开工建设迈瑞医疗器械产业基地;赛诺菲巴斯德流感疫苗项目建成投产;完成东部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一期工程。

  工作任务:(1)推进迈瑞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2009年上半年完成设计规划报建,2009年10月开工,2010年底建成投产。(2)加快赛诺菲巴斯德流感疫苗项目建设,2008年底项目主体厂房封顶,争取2009年竣工验收,2010年投产,形成2500万人份流感疫苗的生产能力。(3)推进东部海洋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完善园区配套环境,2009年园区完全投入使用,扩大招商规模,引进海洋生物类高科技项目进入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龙岗区政府牵头,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光明新区管委会、大工业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28、29、30)。

  3.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

  主要目标:加快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太阳能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推广。

  工作任务:(1)加快推进杜邦太阳能光伏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投产。规划建设新天光电太阳能并网发电站、创益太阳能产业园和风力发电站。(2)推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编制《深圳市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及验收标准》。在高层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完成建科大楼、龙岗体育新城安置区、招商澜园、创维科技工业园、软件大厦等示范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和产业示范基地,完成光热应用建设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光电系统装机功率不少于3000KW。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光明新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31、32、33)。

  (五)加快电子信息高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发展。

  1.电子信息高端产业项目建设

  主要目标:推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等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形成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产业链,促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

  工作任务:(1)推进中芯国际8+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项目建设,加快项目立项报批,项目一期工程于2009年底建成投产。(2)推进世纪晶源化合物半导体项目建设,在LED、微波器件、半导体激光器外延片、芯片、封装器件等产品生产形成规模化。(3)继续加大对意法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7.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康宁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等项目的引进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大工业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34、35)。

  2.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

  主要目标:推进哈飞标致合资汽车项目、比亚迪汽车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清洁能源汽车示范项目;引进微小卫星研发生产项目,推进航天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快深圳航天国际中心建设;实施一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工作任务:(1)建设哈飞标致合资汽车项目整车生产四大工艺厂房、发动机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1年产能为15万辆。(2)推动比亚迪汽车研发生产基地一期建设,2010年达到年产能10万辆。(3)清洁能源汽车示范运行项目重点建设能量加注站,规划建设示范运行公交线路,建设信息采集系统。(4)航天国际中心大楼于2009年下半年开始桩基工程,主体框架工程2010年底基本完工。实施五一五所整体搬迁,完成微小卫星生产厂房建设,推进航天产业化基地进展。(5)加快发展数控机床产业,通过实施一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通用和专用设备、航空航天器、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等制造业领域推广数字化装备的应用,促进生产技术向高端转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国资委、高新办、民防办、公安交警局、公安消防局、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等配合(见附表36、37、38)。

  3.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

  主要目标:规划建设金融中心区和金融服务基地;促进环CBD高端产业带的形成;设立高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高端服务业资助计划,建设一批高端服务业示范项目。

  工作任务:(1)2009年内中心区金融项目施工建设全面启动,南山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一期竣工并全面开展招商工作,龙岗金融后台服务基地一期的“七通一平”稳步推进。2010年加快中心区金融项目在建工程建设,开展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二、三期规划建设工作,基本完善龙岗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内部及周边配套建设,研究制订金融服务基地的准入标准、管理运营办法等,逐步引导各类金融后台机构入驻。(2)开展环CBD高端产业带整体规划布局和各园区产业定位工作,加快推进成熟片区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抓紧启动试点园区的改造建设。重点推进华强北商圈升级改造,启动梅林燃机电厂旧址重建,引导天安数码城厂房及公寓区改造,推动彩田北赛格日立园区和新浩工业区建设,稳步推进金地工业区整体改造,加快推进福田科技广场建设,创建福田保税区示范生态园区,助推皇冠工业园改造,分阶段推进八卦岭工业区规划改造,完成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和沙尾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等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二期建设。(3)在市产业发展资金中设立高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制定并发布《深圳市高端服务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高端服务业资助计划》,开展高端服务业企业认定工作,运用引导资金,实施资助计划,建设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专门专业、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业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福田区政府、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龙岗区政府等配合(见附表39、40、41)。

  (六)加快创新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国家产业基地建设。

  1.孵化器建设。

  主要目标:启动创新企业孵化器建设;推进留学生创业孵化器建设。

  工作任务:(1)围绕射频识别、下一代互联网、网络电视、高性能计算机等成长性产业领域,开展创新企业孵化器项目前期工作,2008—2009年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以及项目选址、设计招标、施工招标等工作,2010年动工建设创新企业孵化器。(2)推进留学生创业园二期建设,启动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设计招标、设计方案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高新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配合(见附表42、43)。

  2.加速器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原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速器)、大工业区生物产业加速器、光明新区光电子企业加速器、招商局科技企业加速器。

  工作任务:(1)加快完成软件产业基地的可研报告编制,2008年底完成地址勘查、环评及用地手续办理,2009年10月完成初步设计、基础动工,2010年主体开工建设。(2)2009年上半年启动大工业区生物产业加速器主体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2010年8月工程竣工并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制定项目运营管理细则,建立项目管理团队,考察并确定第一批进驻加速器的企业。(3)2008年完成光明新区光电子企业加速器的项目选址、可研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估,2009年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征地拆迁、规划和用地审批并启动项目建设,2010年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制定入驻标准和管理办法。(4)2008年开工建设招商局科技企业加速器研发厂房、研发楼和宿舍等项目一期工程,2009年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高新办、发展改革局、光明新区管委会牵头,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大工业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44、45、46、47)。

  3.国家产业基地建设。

  主要目标:加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公共平台建设,发挥产业链配套完善、规模化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优势,推动高新技术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工作任务:(1)完成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的编制,拟定相关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区二期工程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2)加快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推动电子信息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服务产业的商贸流通、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体系,推动华强北建设成为“中国电子第一街”,2010年底前完成2—3个信息产业集聚基地的初期建设。(3)围绕三平台一联盟项目建设,加快软件园物理空间的扩充建设,搭建公共支撑服务平台,推动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建设,解决深圳市软件企业在人力资源和公共技术平台方面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高新办牵头,市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深圳广电集团、各区政府、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等配合(见附表48、49、50、51、52)。

  4.交易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推进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华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资源整合。

  工作任务:(1)进一步加强创业板市场研究工作,做好创业板建设的基础工作,对创业板制度、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实施创业板企业上市成长路线图计划,加强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工作,培育优质的上市资源。(2)探索建立非上市公司的柜台交易市场,组建“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工作联盟,积极开展高新区“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宣传、培训工作,筛选备选企业,完善地方各项配套政策,争取深圳高新区成功进入第二批试点园区,一批高新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中成功挂牌。(3)积极推进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华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资源整合,并支持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作,建设区域性的统一的初级资本市场平台,实现面向省内企业的产权交易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金融办、高新办、国资委牵头,市贸工局、财政局、工商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深交所、证监局等配合(见附表53、54、55)。

  5.投资服务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发债工程;探索建立信保贷联动机制。

  工作任务:(1)研究制定创业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方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建立创业投资企业融资新机制。(2)支持针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业务,探索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的科技创业银行,规范引导和发展小额贷款机构,搭建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担保和融资平台。到2010年,形成“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融资合作新型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金融办牵头,市科技信息局、财政局、创新投公司、创投公会等配合(见附表58、60)。

  (七)推动循环经济和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和名牌发展战略。

  1.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四大支柱产业总部基地;建设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基地总部功能区。

  工作任务:(1)根据《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和《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有关鼓励政策,加大总部企业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端服务业项目,到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9%,形成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企业集聚基地。(2)编制优势传统产业总部功能区详细规划,制定总部功能区企业准入标准和条件,2008年底前确定基地总部功能区建设和运营机构及模式,2009年开展基地总部功能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及相关报批手续,2010年启动总部功能区首期(含公共服务平台场所)主体工程建设并开展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牵头,市科技信息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工商局、金融办、文产办、建设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64、65)。

  2.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

  主要目标:实施循环经济工程;推进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启动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工作任务:(1)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编制《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实施能源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开发等循环经济工程。(2)在市高新区、大工业区、东部华侨城、光明农业示范区等条件具备的大型园区,进行生态型园区示范,制定试点园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引,推进产业园区、集聚基地及上下游企业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到2010年新增清洁生产企业100家。(4)启动月亮湾、福田保税区、电镀线路板工业园、观澜高新区四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及银星高科技工业园生态系统整体配套项目、宝龙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光明新区绿色建筑示范区项目,推进产业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等配合(见附表61、62、63)。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主要目标:推动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启动“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提升计划”;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工作任务:(1)推动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检索和利用,2009年底完成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工作,2010年开展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工作。(2)通过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专利信息分析、资金扶持、维权保护等工作,培养一批知识产权管理、运营较好的优势企业,到2010年发展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深圳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基础服务计划”,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机制。(3)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开展组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调研工作,2009年,启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开辟专利网上交易平台,举办专利技术展示会和项目培训会,与有关兄弟省市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力争2010年把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的平台。(4)在深圳设立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处,在我市版权产业中培育10—15个“深圳市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探索建立对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资助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进行改革。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高新办、文产办等配合(见附表67、68、69、70)。

  4.标准化体系和品牌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深圳标准信息馆;建立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制定实施品牌推进计划。

  工作任务:(1)加快制定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引导试点企业建立研发与标准化相同步机制,2008年底培育20家标准化示范企业并出台深圳市标准创新奖,为重点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2009年6月底示范区内重点企业承担国际、国内TC/SC/WG秘书处的比例达到5%,重点企业承担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比例达到20%,示范区建设通过国家标准委的验收。(2)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加快深圳标准信息馆的建设,2009年启动深圳标准信息馆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加快建设拥有版权的标准、标准资料和技术法规的电子及文本馆藏,搭建数字化标准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正版标准资料供应基地,2010年底完成深圳标准信息馆及深圳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3)2009年6月完成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各项前期工作,2010年6月全面展开建设,2010底完成标准孵化工程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并开展孵化服务工作。(4)制定年度品牌推进计划,发布品牌建设年度报告,建立名牌企业数据库,注册推广行业区域品牌,争取到2010年,我市中国名牌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总数均达到100个以上,世界名牌产品达到4个以上,初步形成2个以上产业区域品牌。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贸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工商局、统计局、地税局、高新办、法制办等配合(见附表71、72、73、74)。

  (八)开拓虚拟空间,突破创新型城市发展的空间资源约束。

  城市信息化建设。

  主要目标:加快大运会IPv6互联网基础工程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推进无线网络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工作任务:(1)围绕2011年大运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推进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此信息平台基础上,积极开展并逐步推广基于IPv6技术的示范应用,同时积极申报将该项目列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2)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无线宽带城域网,积极推动三网融合。提升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准,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构筑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完成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建设,快速推动深圳在政务信息化、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经济领域信息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建设超高速、高带宽、广覆盖的城市无线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完成特区内主要城区无线网络商用覆盖,主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覆盖,预计建设热点数2600个。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信息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大运会执行局等配合(见附表80、81)。

  (九)加强创新文化载体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创新文化载体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设立创新大讲堂。

  工作任务: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褒扬深圳著名创新人物和企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深圳科技中心建设,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科学家及其他专家学者参与科普创作。设立城市创新大讲堂,办好“创新中国”深圳论坛以及博士论坛,打造创新理论与创新观念的重要发源地和传播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科技信息局、科协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配合(见附表82、84、85)。

  2.文化创新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推动创意产业孵化器建设,建设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基地。

  工作任务:瞄准新一代创意消费群体,推动创意产业孵化器建设,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基地,逐步把“文博会”培育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推动文化产品、服务出口。

  责任单位: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化局等配合(见附表86、87、88)。

  3.文化产业集群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著名品牌、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培育扶持文化产业集群。

  工作任务: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著名品牌、一批文化产品交易市场。调整优化现代印刷、文化旅游、工艺美术行业,提升壮大传媒出版、演艺娱乐、艺术培训行业,重点扶持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行业,培育发展游艇行业,形成创意产业、传播产业和文化服务产业等文化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化局等配合(见附表90、91)。

  (十)以深港合作为重点,促进开放合作。

  1.“深港创新圈”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深港高水平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型产业项目;建设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建设香港各大学的深圳产学研基地。

  工作任务:(1)依托深港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充分利用两地创新资源互补性,建设深港创新圈知识、人才与共性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核心技术的支援平台。结合深港创新和应用的实际,在食品安全、药物研发、重大疾病预防、无线射频等领域及知识产权工作方面设立创新专项。(2)制定《深港创新圈2008-2010年行动计划》,力争用2—3年时间,建成一批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重点建立全市各区创新基地及“深港生产力基地”、“深港创新圈互动基地”等公共服务载体,吸纳港资企业研发中心和项目进驻。(3)加快建设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积极配合香港各院校,做好产学研基地建设协调工作,完善公共技术设施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引进10个香港院校实验室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深港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高新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教育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配合(见附表92、93、94)。

  2.深港基础设施合作。

  主要目标: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研究;加强两地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

  工作任务:(1)2009年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研究,统筹研究制定合作开发方案,争取国家支持,打造深港两地新的产业增长极,使河套地区成为新时期深港加强深度合作的重要标志。(2)加快规划建设深港两地机场间铁路快线接驳项目,研究项目功能定位、线站位、运营组织规划和投资匡算等,向深港机场合作联合专责小组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并进行审议。(3)完成京广深港客运专线铁路建设用地征地拆迁,2008年底启动福田站、深圳北站的建设,2009年底京广深专线深圳段47公里线路开工建设。(4)进一步完善两地口岸设施,推动深港航运物流合作。(5)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改善深圳湾和大鹏湾水质,提高两地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轨道办、环保局、口岸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法制办、外事办、公安消防局、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102、103、104、105、106)。

  3.国内区域合作。

  主要目标:促进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培育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强化与内地高校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领域的合作。

  工作任务:(1)通过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与汕头、河源、惠州等周边城市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积极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的对口合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贸合作;根据国内不同区域资源、产业特色和优势,发挥深圳综合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打造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到2010年,与内地区域经济合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积聚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2)争取2009年虚拟大学园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开工建设,推动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产业化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做好二期规划,新引进2—3所院校,到2010年形成初具规模的院校产业化基地。

  责任单位:市贸工局、高新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配合(见附表107、108、110)。

  4.国际技术合作。

  主要目标: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深圳转移;鼓励支持多边和双边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本市企业跨国建立研发机构。

  工作任务:(1)积极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深圳转移,在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进行行业分析并确定目标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推介和上门洽谈,邀请目标企业来深考察和深入洽谈,争取到2010年引进10个以上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加快深圳微软技术中心、深圳思科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2)在与匈牙利、芬兰、加拿大现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范围,有计划地推进与欧盟成员国和独联体国家的科技项目合作,加强与亚太地区如澳大利亚、韩国等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政府间多边和双边科技合作项目。(3)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体系,通过收购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部门、利用当地技术人才和技术环境新建国外研发机构、与国外公司建立研发联盟等方式,支持本市企业跨国建立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见附表111、112、113、114)。

  五、2011—2015年主要工作

  (一)增强创新基础能力,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全面推进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到2015年,基本建成南方科技大学,形成较为完善的大学城管理体制,显著提升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和深圳富士康工业工程管理学院、深圳创意设计学院等民办院校的办学水平,大力增强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研究能力,建成较为完善的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群和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力争拥有9—1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提升创新应用能力,提高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大力推进工程研发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到2015年,力争拥有10—15家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5—2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0—100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全面建成科技创新、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基地等公共技术平台和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工业产品检测中心、深圳创新资源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

  (三)实施科技项目计划,实现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引导和布局。

  积极实施产业前沿技术重大项目攻关计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广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建设,突破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的科技“瓶颈”。到2015年,组织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攻关计划,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四)培育扶持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围绕网络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化项目,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到2015年,实施100—12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初步建成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发展壮大网络信息服务业、生物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

  (五)做大做强高端产业,支持和引导创新资源向高端集聚。

  围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和高端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化项目,推动高端产业加快发展。到2015年,形成完整的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产业链,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集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产业集群基本形成。

  (六)完善产业环境,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进一步推动孵化器、加速器、国家级产业基地和投资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到2015年,全面建成创新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孵化器、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速器、大工业区生物产业加速器、光明新区光电子产业加速器、招商局科技企业加速器,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深圳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和中国创业资本投资基金有效运作,创业投资大厦、私募基金大厦建成投入使用。

  (七)建设创新支撑体系,增强城市创新发展动力。

  深入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创新发展动力。到2015年,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基本建成,四大支柱产业总部基地和前海、后海、龙岗区、光明新区等总部基地以及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基地总部功能区基本形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

  (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大力开展城市功能区建设、城市更新改造和城市信息化建设,突破城市发展的空间资源约束。到2015年,中心区功能显著向高端环节集聚,光明、坪山、龙华、大运等四大新城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河套地区—福田保税区等中心功能区建设有效推进,“四旧”更新改造取得明显成效,“数字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无线网络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九)开展创新文化建设,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加强创新文化载体、文化创意平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营造城市创新良好氛围。到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建成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涌现出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著名品牌,形成一批文化产业集群,“文博会”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

  (十)全面推进开放合作,提高吸纳和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

  以深港合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国内外科技和产业合作,广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到2015年,深港教育、科技、产业、金融合作日益紧密,“深港创新圈”建设取得全面成效,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加速进行,深港机场间的接驳铁路快线和广深港客运铁路专线建成通车,国内外科技、产业合作迈上新台阶。

  六、加强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和监督考核

  (一)领导机构。

  按照《关于成立深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府办〔2008〕109号)精神,在组长许宗衡市长、常务副组长许勤常务副市长的牵头领导,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的具体负责下,全面统筹和协调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

  (二)专项资金。

  整合现有创新资金,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逐步加大专项资金的规模,增量资金在年度财政预算内安排,为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增加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专项资金规模并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市级工程实验室、市级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重点公共技术平台项目的建设。

  (三)责任落实。

  为保障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由深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需要和各项重大工程完成情况,负责调整修订《实施方案》,拟定《年度分工一览表》,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每年年初发布。各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信息报送。

  各区、各部门指定专人为信息员,每季度报送本单位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信息,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综合编制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简报,报送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市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

  (五)监督考察。

  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计划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与个人予以表彰。市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者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附表: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分工一览表

 

附表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分工一览表

项目类别

具体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高等院校建设

1.南方科技大学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南山区政府、南方科大筹备办等

2.加强深圳大学学科建设

市教育局

 

3.完善大学城管理体制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局、人事局等

4.建设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5.支持建设民办院校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等

(二)研究机构建设

6.加快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发展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

7.组建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

8.推进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建设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三)重点实验室建设

9.建设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群

市高新办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10.建设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等

(四)工程研发平台建设

11.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市级工程实验室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等

12.建设省、市级工程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

13.建设省、市级技术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

市贸工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等

14.提高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贸工局、文产办

市财政局等

(五)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15.组建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

16.搭建深圳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市科技信息局

市财政局等

17.建设产业集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

市贸工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8.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高新办、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等

19.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市发展改革局、
科技信息局

市编办、国资委等

20.组建工业产品检测中心

市质监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21.搭建深圳创新资源平台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

(七)产业前沿技术重大项目攻关计划

22.组织和实施若干重大项目攻关计划

市科技信息局

各相关部门

(八)共性和关键技术
研发和应用推广计划

23.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市科技信息局

各相关部门

(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建设

24.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市科技信息局

各相关部门

(十)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

25.围绕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等

(十一)网络信息服务项目建设

26.推进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信息办、大运会执行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等

27.培育互联网信息服务新业态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等

(十二)生物产业项目建设

28.推进迈瑞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29.推进赛诺菲巴斯德流感疫苗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大工业区管委会等

30.推进东部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

龙岗区政府

市贸工局等

(十三)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

31.推进杜邦太阳能光伏电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32.规划建设太阳能发电站和风力发电站项目

市发展改革局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等

33.推动太阳能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推广

市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贸工局、规划局等

(十四)电子信息高端产业项目建设

34.推进中芯国际、世纪晶源、意法半导体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大工业区管委会、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35.推进深超光电第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宝安区政府等

(十五)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

36.推进哈飞标致合资汽车项目、比亚迪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清洁能源汽车示范项目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环保局、国资委、公安交警局、龙岗区政府、宝安区政府等

37.引进微小卫星研发生产项目,推进深圳航天国际中心、航天产业化基地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高新办、公安消防局、民防办、南山区政府等

38.实施一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市贸工局

市财政局等

(十六)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

39.规划建设金融中心区和金融服务基地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高新办、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龙岗区政府等

40.推进福田中心区“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

福田区政府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41.设立高端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高端服务业资助计划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金融办、科信局、贸工局等

(十七)孵化器建设

42.建设创新企业孵化器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43.推进留学生创业孵化器建设

市高新办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十八)加速器建设

44.建设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

市高新办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45.建设大工业区生物产业加速器

市发展改革局

市科技信息局、规划局、建设局、大工业区管委会等

46.建设光明新区光电子企业加速器

光明新区管委会

市发展改革局、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47.建设招商局科技企业加速器

光明新区管委会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十九)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

48.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市发展改革局

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49.建设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市高新办

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等

50.建设国家信息产业基地

市贸工局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高新办、各区政府等

51.建设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区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深圳广电集团等

52.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市科技信息局

市贸工局等

(二十)交易平台建设

53.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

市金融办

深交所等

54.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

市高新办

市贸工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工商局、国资委、法制办、公安局、知识产权局、证监局、深交所等

55.推进市产权交易中心、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华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资源整合

市科技信息局、国资委

/

(二十一)投资服务平台建设

56.设立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市科技信息局、财政局

市贸工局、金融办等

57.组建中国创业资本投资基金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市贸工局、国资委、金融办、创新投公司、创投公会等

58.实施创业投资企业发债工程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

市财政局、创新投公司、创投公会等

59.建设创业投资大厦(PE&VC)

市高新办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等

60.探索建立信保贷联动机制

市金融办

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等

(二十二)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

61.实施循环经济工程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等

62.推进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环保局、规划局等

63.启动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等

(二十三)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建设

64.推进四大支柱产业总部基地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文产办等

65.推进传统优势产业集聚基地总部功能区建设

市贸工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环保局、建设局、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66.规划建设前海、后海、龙岗区、光明新区等总部基地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

市规划局等

(二十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67.推动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

市知识产权局

市高新办等

68.启动“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提升计划”

市知识产权局

/

69.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市知识产权局

/

70.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市知识产权局

市文产办等

(二十五)标准化体系和品牌建设

71.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

市质监局

市财政局、科技信息局、法制办、高新办等

72.建设深圳标准信息馆

市质监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73.建设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

市质监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信息局、高新办、法制办等

74.制定实施品牌推进计划

市贸工局

市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统计局、地税局等

(二十六)城市功能区建设

75.推进中心区功能向高端环节集聚

市规划局

/

76.推进光明、坪山、龙华、大运等四大新城规划建设

市规划局

/

77.发展河套地区—福田保税区等中心功能区

市规划局

/

(二十七)城市更新改造

78.推进“四旧”更新改造

市规划局

市贸工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79.处理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遗留问题

市国土房产局

市规划局、贸工局、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公安消防局、法制办、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二十八)城市信息化建设

80.推动“数字城市”建设

市信息办、规划局

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大运会执行局等

81.推进无线网络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市信息办

市发展改革局、通信管理局等

(二十九)创新文化载体建设

82.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市文化局

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83.建设深圳科技中心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

84.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市科协

各有关部门

85.设立创新大讲堂

市科技信息局

各有关部门

(三十)文化创新平台建设

86.推动创意产业孵化器建设

市文产办

市文化局等

87.建设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基地

市文产办

市文化局等

88.培育“文博会”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

市文产办

市文化局等

89.组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市文产办

/

(三十一)文化产业集群建设

90.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著名品牌、文化产品交易市场

市文产办

市文化局等

91.扶持培育文化产业集群

市文产办

市文化局等

(三十二)“深港创新圈”建设

92.建设深港高水平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型产业项目

市科技信息局

/

93.建设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

市科技信息局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94.建设香港各大学在深圳的产学研基地

市高新办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教育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等

95.吸引香港大学等高等院校来深合作办学

市教育局

/

(三十三)深港金融合作

96.完善深港资金交易基础设施

市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

97.争取深圳创新型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市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

98.深化两地银行业务合作

市金融办

深圳银监局等

99.加强深港证券交易所的合作

市金融办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监局等

100.拓宽两地保险市场合作范围

市金融办

深圳保监局等

101.推进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建设

市金融办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龙岗区政府等

(三十四)深港基础设施合作

102.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研究

市规划局

/

103.规划建设深港两地机场间铁路快线接驳项目

市轨道办

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口岸办、外事办、法制办、公安消防局、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等

104.完善深港两地口岸设施

市口岸办

市规划局等

105.建设京广深港客运专线铁路

市轨道办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交通局、口岸办、公安消防局、福田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

106.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

市环保局

/

(三十五)国内区域合作

107.促进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

市贸工局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108.培育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

市贸工局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三十五)国内区域合作

109.实施区域创新资源共享、合作组建科技组群、科技人才培养等科技行动

市科技信息局

/

110.强化与内地高校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领域的合作

市高新办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贸工局、建设局等

(三十六)国际技术合作

111.承接国际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深圳转移

市贸工局

各有关部门

112.推进深圳市微软技术中心、思科技术中心、韩国SKT信息技术合作等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局

市贸工局、信息办、科技信息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交警局等

113.鼓励支持多边和双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市科技信息局

各有关部门

114.支持本市企业跨国建立研发机构

市贸工局

/

(三十七)构建创新型城市建设组织机构

115.成立深圳市国家创新型城市领导机构

市府办、市发展改革局

/

116.设立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专家委员会

市科技信息局

/

(三十八)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

117.优化创新型人才发展环境

市人事局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教育局和各区政府等

118.强力引进和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市人事局

/

(三十九)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资金

119.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等

(四十)拓展创新型城市发展空间

120.确保土地空间供应

市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科技信息局、高新办、物流办、文产办、金融办、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大工业区管委会

121.强化存量空间改造

市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科技信息局、高新办、物流办、文产办、金融办、各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大工业区管委会

122.支持虚拟空间开拓

市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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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制定创新发展的法规

123.完善创新法规政策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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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完善政府采购政策

市财政局、法制办

市政府采购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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