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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4228
分 类:314,316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8-12-11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办〔2008〕77号
主 题 词: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方案
开展“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双爱”活动),是建设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将这项活动开展好,现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特别是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人心,共克时艰。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双爱”活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全市企业倡导一种尊重员工,关心和爱护员工的企业文化氛围,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和引导员工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光荣传统,自觉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特别要体谅企业经营存在的困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创造热情和劳动积极性,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爱”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教育工委书记李意珍兼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锋,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许德森,市政协副主席姜忠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营工委、市委驻深工委、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贸工局、市民政局、市台办、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少梅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总商会副会长陈主兼任副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宣传,协调媒体跟踪报道;市文明办负责公益宣传等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总工会、市总商会为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工作和协调日常事务。
市总商会、市民营工委、市委驻深工委、市国资委、市台办负责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活动。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加强劳动执法,服务企业、员工,为“双爱”十佳员工提供奖励。
市工商局、市贸工局负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为“双爱”十佳企业提供奖励。
市民政局负责为“送温暖”活动提供资金、物资。
市文化局负责送文化入厂区等文化服务。
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负责做好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专版、专栏、论坛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双爱”活动深入开展。
四、基本内容
(一)企业爱员工。
1.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与职工相关的规章制度要与工会协商确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才实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尊重员工,实现体面劳动,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支持组建工会,健全工会组织机构,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4.与员工开展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5.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6.建立职工之家,开辟员工学习园地、文体活动场所。
7.建立培训基地,定期进行员工职业技能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8.建立企业关爱基金,对困难员工实施帮扶。
(二)员工爱企业。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支持、服从企业正当经营管理。
2.发扬主人翁精神,主动维护企业的生产和财产安全。
3.以企业为家,敬业爱岗,完成企业规定的劳动数量和质量。
4.积极投身工会组织建设,参加工会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5.积极参加企业劳动技能和文化培训,全面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质。
6.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对企业管理模式、经营方略、工序改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
7.依法与企业开展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五、认真组织“双爱”活动
(一)举办“双爱”活动大讲坛。
邀请企业高管、企业工会干部、劳动关系问题专家、社会学家等,围绕“双爱”主题,在电视台定期举办“劳动关系大讲坛”,大力宣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赢”的理念。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广电集团牵头,深圳报业集团、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配合。
(二)设立“双爱”活动交流论坛。
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开设专栏、专版,宣传关爱员工优秀企业、热爱企业优秀员工的典型事迹,交流企业开展“双爱”活动的经验。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报业集团牵头,市委驻深工委、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三)开展“双爱”宣传月活动。
在相关工业园、区的企业厂门、员工生活区、公共场所等地,进行“双爱”宣传咨询活动。各工业园区、各企业应在园区入口、厂门、员工生活区等重要显眼位置悬挂“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的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刊物、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双爱”内容,唱响“双爱”主题,在全社会营造“双爱”的良好氛围,使“双爱”理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活动。
以提升员工职业素质为着眼点,在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举办职工技术运动会,发动百万职工参与岗位练兵、岗位比武,推动经济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生产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市台办配合。
(五)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深入开展困难员工帮扶工作,定期举行“金秋助学”和特困职工救助活动;大力支持来深建设者的教育工作;加大对来自地震灾区员工的关爱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配合。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及《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定期组织企业现场法律咨询。建立社会化维权平台,加大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在深企业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力度。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市台办配合。
(七)开展“双爱”十佳企业、“双爱”十佳员工评选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每年评选“双爱”十佳企业和十佳员工,树立榜样,表彰先进。
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市总商会牵头,市民营工委、市劳动保障局、市贸工局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双爱”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实效。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文化背景、经营特点和员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双爱”活动长效机制。
(二)重视分类指导。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制定开展活动的整体规划,落实措施,精密筹划,根据企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要求;要及时研究和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管理与指导,使活动真正起到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员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三)搞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公益广告、宣传栏、企业文化阵地等,围绕活动主题,搞好宣传引导。加强对基层企业和员工的正面宣传,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区要参照本方案,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区“双爱”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