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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367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委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28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办〔2008〕36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我市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5月13日(深办〔2008〕36号)决定,成立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天(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京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铭(副市长)
成 员:杨建和(市委副秘书长)、李一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钟瑞兴(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罗烈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翟忠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陈志新(市综治办主任)、刘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邱秋华(驻深工委书记)、任健(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王学为(市贸工局局长)、陈彪(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张宝泉(市教育局局长)、申少保(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润华(市民政局局长)、乔家华(市财政局局长)、管林根(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黄敏(市交通局局长)、江捍平(市卫生局局长)、蓝镇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刘广琪(市安监局局长)、林洁(市台办主任)、郭立民(市国资委主任)、周幸安(市地震局局长)、李少梅(市总工会副主席)、刘燕(团市委书记)、原丽萍(市妇联副主席)、张戈(市民营工委书记)、邹仲友(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周运昌(福田区副区长)、康雅丽(罗湖区副区长)、王宏彬(盐田区副区长)、王克力(南山区副区长)、刘惠玲(宝安区副区长)、黄海广(龙岗区副区长)、刘伟新(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建和、李一康同志兼任,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挥我市抗震救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