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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增刊·3(总第5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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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561

分 类:市发展改革局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08-05-21 00:00

名 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决定

文 号: 深发改规〔2008〕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决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21 【字体: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决定

深发改规〔2008〕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局对我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若干意见〉的通知》(深计综合〔2000〕96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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