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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增刊·3(总第5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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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544

分 类:市口岸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5-21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口岸区内悬挂标牌横额管理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 号: 深府口规〔2008〕1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口岸区内悬挂标牌横额管理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21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加强口岸区内悬挂标牌横额管理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府口规〔200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我办对2001年12月31日前我办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口岸区内悬挂标牌横额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各检查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我办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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