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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552
分 类:市监察局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监察局
发布日期:2008-05-21 00:00
名 称:深圳市监察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监察机关行政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 号: 深监规〔2008〕1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监察局
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监察机关行政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监规〔2008〕1号
各区监察局、本局各室: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部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7〕70号)的要求,市监察局对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必要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印发<深圳市监察机关行政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监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市监察局2001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监察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