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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9期(总第5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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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14 【字体: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2008年4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201号,即“1+6”文件),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现制定我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一、2007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2007年4月,我局编制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确定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6项、工作目标12项,并于2007年5月25日向社会正式公布。

  全年实际工作的完成结果表明,12项具体工作目标中,有11项完全达到或超出预期工作目标,通过这些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落实,提高了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了社区物业管理,强力推进了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全局12项工作目标中,有1项没有完全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即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相关工作进度相对缓慢,未能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7个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主要原因是由于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出让在我市尚属首次,工作中涉及到规划、环保、水务、安监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工作量大,2007年5月22日市采矿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出让工作延期至2007年年底完成。根据《深圳市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出让前期工作方案》,我局积极推进采矿权有偿出让的各项前期工作。最后,除矿区范围土地权属调查及地面附着物评估与补偿、林地审查、生活区和弃土场及配套设施用地选址等三项工作需抓紧推进外,其余前期工作均已按时完成。出让工作已经进入招标出让最后的准备阶段。

  二、本部门工作职责

  依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60号),我局的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住宅与房地产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涉及以上各方面管理制度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土地征用、储备、整理、供应及开发利用的相关行政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并依法与受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监督管理市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组织收取地价款及土地使用费;负责政府储备用地管理和临时用地管理;参与市土地开发基金投资和市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负责全市的地籍、测绘(含竣工测量)和地图编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交易及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七)对全市房地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参与调解房地产权属纠纷。

  (八)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安排及租售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及行业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本级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的维修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土地及房地产档案和数据库业务工作。

  (十三)对地质矿产资源和国土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对地质勘探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十四)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矿业市场、测绘市场以及物业管理和房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协调全市违法用地监察工作。

  (十五)统一编制、核发全市土地、矿产、测绘、住宅与房地产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各种合同书、许可证、合格证和资质证书。

  (十六)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市房屋委员会、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2008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2008年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房产管理工作全局,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国土房产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增强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着力解决国土房产管理涉及的民生民计问题,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创新型机关,努力开创国土房产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08年我局的工作重点是:

  (一)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对国土资源的保护管理能力,实现国土资源的科学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坚持“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一个标准管理”的原则,强化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快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健全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体系。同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基本农田落实到位。二是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年限,逐步实现产业园区土地以出让为主向出租为主转变,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若干个达到一定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产业园区和标准厂房,切实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大力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快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加快修订《关于处理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的若干规定》,积极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用地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

  (二)树立责任意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树立民本意识,加快推进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健全符合我市市情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出台,大力推进住房保障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运作机制,继续做到“双困”家庭“应保尽保”。继续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不断拓宽保障性住房的筹建渠道,加快梅山苑二期、松坪山三期及地铁上盖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三)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和调控能力,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调整住宅供应结构,继续深化90/70政策,明确新增住房用地的套型和密度控制指标,确保各类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坚决查处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继续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四)强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尽快完成《深圳市住宅产业化发展纲要》,建立健全住宅产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住宅产业化发展战略、技术经济政策和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的相关工作,继续培育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广住宅产业化技术和产品,办好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加快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工作。完成深圳市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地质公园和矿山公园的建设工作,完成条件成熟的石矿资源限采区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继续推进采石场关闭移交和整治复绿工作。加大已出让矿山的后续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六)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将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力度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确保违建“零增量”,力争实现\"零抢建\",全面推进各类历史遗留违建的处理。

  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见下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管理能力,实现国土资源的科学管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计划管理,确保基本农田落实到位,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1.2008年2季度前,完成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报批,以及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的上报;

2.2008年3季度前,出台《深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办法》;

3.2008年4季度前,力争完成《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7-2020)》初稿;

4.2008年4季度前,起草《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并上报审查;

5.2008年4季度前,严格按照国家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我市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供应土地。

(二)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年限,逐步实现产业园区土地以出让为主向出租为主转变,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若干个达到一定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产业园区和标准厂房。

1.2008年2季度前,起草《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并上报审查;

2.2008年2季度前,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开展设立建设用地空间使用权调研;

3.2008年4季度前,完成深圳市2008年度公告基准地价更新维护;

4.2008年4季度前,严格执行深圳市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全面实行非财政全额投资项目外的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5.2008年4季度前,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及各区政府开展创新产业用地管理、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年限(弹性化土地使用年期),产业园区土地以出让为主向出租为主转变的前期研究。

(三)大力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快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2008年3季度前,出台《深圳市城市更新用地管理规定(试行)》;

2.2008年4季度前,完成《关于处理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遗留问题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出台《深圳市历史遗留经营性用地处理办法》;

3.2008年4季度前,力争完成全市闲置土地集中处置工作。

树立责任意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树立民本意识,加快推进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优先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争取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达到年度住房供应总量的20%以上,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对“双困家庭”的全覆盖。

1.2008年10月底前,协助市法制办修改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力争年底前提请市人大审议;

2.积极协调市规划部门,2008年底前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50万平方米;

3.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受理审核工作机制,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对“双困家庭”的全覆盖。

树立责任意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我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树立民本意识,加快推进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

(五)加快梅山苑二期、松坪村三期及地铁上盖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1.2008年5月底前,完成地铁上盖保障性住房的户型结构和建设装修标准制订工作;

2.2008年6月底前,完成龙华拓展区产业化公共租赁住房代建招标公告;2008年底前开工;

3.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快梅山苑二期、松坪村三期等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和调控能力,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2008年6月有阶段性成果,12月底前完成一系列治本措施。

(七)加强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抓紧拟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2008年9月底之前,完成调研和起草配套文件初稿工作。2008年12月底之前,颁布条例配套文件。

强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八)建立住宅产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

1.2008年10月,举办中国(深圳)住宅产业国际博览会;

2.年底前完成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的实施机制课题调研;

3.2008年底前完成《深圳市住宅产业化10年发展纲要》的草拟工作。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

(九)编制深圳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十)继续保持查违高压态势,确保违建“零增量”,力争实现“零抢建”,全面推进各类历史遗留违建的处理。

1.加大监控清拆力度,违法抢建行为一经查实,特区内各街道必须在3个工作日,特区外各街道必须在5个工作日对违法抢建依法予以拆除。加强信息反馈,及时通报全市查违工作情况,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实现违建“零增量”,争取实现“零抢建”目标;

2.基本完成“两规”处理工作。对符合“两规”处理尚未审核的,各区加快处理进程,第一季度审核达到10%,第二季度达到40%,第三季度达到70%,第四季度基本完成审核工作;

3.全面启动1999年3月5日后各类违法建筑的处理,第一季度力争启动,第二季度力争处理率达到10%,第三季度力争处理率达到20%。第四季度力争处理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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