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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9期(总第5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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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462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08-05-14 00:00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司法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14 【字体:


深圳市司法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2008年3月6日)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力建设,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局以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导向,以加强业务建设为主线,特编制发布《深圳市司法局2008年责任目标白皮书》,欢迎广大市民、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我局2007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2007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总体要求,立足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监狱劳教所监管安全为前提,紧紧抓住人民调解、律师管理和法制宣传三项重点工作,以重点促整体,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司法行政的社会地位和公共认可度显著提升。在2007年底广东省司法厅组织的综合考评中,我局被评为“优异”,在全省同系统中名列前茅。截至2007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均已完成,可简要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是加强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发挥更加充分。2007年,深圳监狱和市第一、二劳教所继续保持安全平稳,深圳监狱顺利实现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二是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独特作用更加凸显。全年全市人民调解达61321宗,同比增长25%,占全省调解纠纷总数的25%以上。警民联动、六约模式、西乡经验、桃源经验等各种经验模式不断巩固完善,作用更加明显。三是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服务经济民生、维护司法公正的地位更加突出。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67家,执业律师4558名。我局不断加大行政管理力度,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目前全市640个社区全部实现有律师事务所进驻。全年进社区律师共接受法律咨询13万多人次,参与纠纷调处8476宗,开展普法讲座2586场次。四是创新普法机制和形式,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更加广泛深入。2007年全市共开展普法宣传4795场次,发放普法资料851.9万份。“法律六进”、12.4“法制大观园”普法活动、“公民法律大讲堂”等已成为我市一道独特的普法风景线。五是加强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工作,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8.38万件,同比增长30.7%,为预防矛盾纠纷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713件,各类复核鉴定99宗,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36宗,同比增长75.7%,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有力,全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98%和9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圆满完成我市第6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工作,等等。

  二、本部门工作职责

  深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涉及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规、规章的草案;制订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和监狱管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依法治市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律师、企业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六)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七)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区司法局的领导班子。

  (十二)指导、协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2008年我局的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争创“三个一流”,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落脚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0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推进监狱劳教工作创新,切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控、排查、处置、责任“四个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个结合”,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狠抓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巩固深圳监狱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成果,全面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监狱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拓展信息系统应用,最大限度地向科技要警力。加强劳教办特色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完善劳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适当拉开劳教人员处遇差距,提高劳教矫正质量。加强在押在教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继续探索完善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就业与社会衔接的新路子。借鉴香港矫正工作经验,结合深圳正在推进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争取建立我市的矫正社工队伍,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推动司法行政在防范纠纷,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有新的发展。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协同公安、法院、劳动、信访等相关部门,健全组织网络衔接机制,搭建广泛深入的协调联动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三种调解的综合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的组织、物资、机制、人员素质等“四个保障”。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加大企业、行业调解组织建立,继续推进物业小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在全市较大规模的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资源参与“大调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公正性、公开性,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建立因人、因地、因事、因时相结合的预防机制,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解为事前防范,使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三)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全面提升服务经济民生、维护司法公正的能力和水平。围绕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始终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纠纷解决、基层维稳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深入开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活动,在促进法律正确实施、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新的作为。大力拓展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疏导功能,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信访、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律师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律师参与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指导,推动律师党政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探索公司律师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和执业规范;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改进服务方式,加强个案监督,提高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积极拓展公证领域、拓宽公证服务的涵盖面,充分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为龙头,以街道法律服务工作为主体,以社区法律服务为基础,实现法制宣传、调解工作、法律咨询服务有机结合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

  (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工作创新,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努力推进我市法治社会建设。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以维稳、大运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为我市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外来人员的分类宣传教育,以此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构建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整合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协调、法制保障、全社会参与”的普法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公民法律大讲堂”和发挥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优势,打造新的宣传教育工作平台。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促进平安建设。

  (五)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创新,全面优化司法行政职能配置,规范执法行为。以“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目标,稳步推进监狱的企业体制改革,根据监狱和企业的不同性质,划分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建立精干高效、管理科学的监管改造、生产经营两套管理体系,确保监狱和监狱企业“两个轮子”的协调运转。在总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解决社区矫正机构、编制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公证法定机构改革,努力提高公证工作水平。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并在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能作用上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进一步加快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的转制工作,着力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相应增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满足大幅度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特别要把困难群众和外来人员的法律援助作为法律援助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法学教育、人事组织、司法等部门的协调机制,畅顺考试合格者进入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合理途径。

  附件:2008年度深圳市司法局工作任务表

  附件

2008年度深圳市司法局工作任务表

工作任务

年度目标

进度安排

一、大力加强监狱劳教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安全稳定

深入开展“安全创四无”活动,全年实现无服刑人员、劳教人员逃脱,无狱内、所内重大案件发生,无狱内服刑人员、所内劳教人员非正常死亡,无重大安全生产安全和工伤伤亡事故

全年实施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大力加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开展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12月底前试行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制度

10月底前,制定监狱体制改革试点计划,并着手实施

深入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推广开放式、半封闭式、封闭式三种管理模式,强化心理矫治工作,职业教育率达30%以上,所内戒毒劳教人员戒断率达100%,所内劳教人员政治教育覆盖率达100%

劳教人员新入所1个月内建立心理档案

全年举办2期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班

积极应对《禁毒法》和即将出台《禁毒条例》对监所工作可能造成的冲击,大力开展戒毒康复试点工作

市第二劳教所加强“康复苑”建设,为全省戒毒工作提供试点经验

配合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市第二劳教所筹建工作

年底前,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估,并办理用地手续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

7月底前对各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7月底前召开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11月底前,组织街道司法所对辖区的社区调解组织进行检查

12月底前召开全市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会议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提高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7月底前组织全市司法所所长培训工作

9月底前对全市“一级司法所”开展复核考评工作

12月底前开展优秀司法所长评选表彰活动

三、大力加强律师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律师主动服务经济建设,维护司法公正

大力加强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从业水平

12月底前,对7月1日前申报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律师所及时进行考核验收。

6月底前,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年底前,开展对修订后《律师法》的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

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政府的信访接待、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

12月底前,全市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达到20000人次

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市社区均有律师进驻

四、拓展普法工作的思路,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渗透力,着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面建设和谐深圳、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认真贯彻“五五”普法规划,针对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电影、模拟法庭、法制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使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

1月份开展司法制度、《劳动合同法》专题法律宣传活动

2月份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6月份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

8月份开展奥运会及大运会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利用各种普法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举办“公民法律大讲堂”系列讲座,全年利用双休日在深圳图书馆举办系列法律讲座,坚持公益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全年举办12场以上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并张贴到全市各社区,全年制作6期以上

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11月-12月,通过报纸、电台等媒体,采取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为期1个月的“12·4”普法宣传活动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

解决光明新区法律援助机构问题,积极争取在光明新区成立“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光明新区办事处”

8月底前设立办事机构

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12月底前,在宝安、龙岗两区尝试发放农民法律受援卡

8月底前,起草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加大监管指导力度,着力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对市法律援助处承办的30%以上的案件进行电话追踪或到庭旁听

每月旁听各区法律援助案件1宗以上

六、大力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市司法局《司法矫正社工队伍建设方案》的要求,抓好矫正社会工作队伍建设

10月底前,对社会工作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示范点工作

12月底前,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各区都建立1-2个规范建设的示范亮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有1-2个区建立安置帮教挂靠经济实体的示范点

抓好社区矫正个案教育工作

10月底前,召开社区矫正个案建设研讨会

12月底前,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全程个案帮教

推进市级过渡性安帮基地和公益劳动基地建设

12月底前,在市一级层面上建设1-2个过渡性安帮基地;同时,选择合适单位,建设1-2个公益劳动基地

七、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其它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积极开展公证法定机构试点工作改革,起草《深圳市公证处管理办法》

5月底前完成《深圳市公证处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开展不分层级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的调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证法》,实现公证机构统一层级提出调研报告

6月底前完成调研

发挥公证员协会行业管理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完善行业投诉相关制度,解决《公证法》取消公证行政撤销程序之后当事人投诉问题

七、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其它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推进司法鉴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积极引导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检查机构认可和检查能力认证工作,争取今年内有1家机构通过检查机构认可、2家机构的鉴定项目参与检查能力认证并获得满意评定

上半年完成全市22家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许可证》、《执业证》换证及印章刻制工作,并督促司法鉴定机构严格依照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

12月底前,调研起草《深圳市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起我市的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司法考试定点考场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考试组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完成好2008年的考试组织任务

6-7月份组织完成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

9月份完成国家司法考试组织任务

12月份开展司法考试的分数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审核工作

8月底前,与相关部门共同改进司法考试监考技术,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进行作弊的行为

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推动《深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早日出台,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人民调解条例》草案

《深圳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已进入市人大审议程序,我局将按照市人大进程,积极做好相关工作;12月底前,将《深圳市人民调解条例》草案提交市法制办

维护法律权威,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复议工作

按照行政诉述、复议安检规定的程序进行(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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