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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7期(总第5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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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570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8 00:00

名 称:建立深圳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 号: 深府办〔2008〕23号

主 题 词:

建立深圳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28 【字体:


建立深圳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研究,市政府于2008年2月13日(深府办〔2008〕23号)决定建立深圳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统计工作重大政策,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等相关事宜,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重要统计数据。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负责主持联席会议或委托召集人主持会议。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受总召集人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如下:

  总召集人:刘应力(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徐安良(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平(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沈毅(市发展改革局)、殷勇(市贸工局)、陈贤德(市教育局)、周路明(市科技信息局)、申少保(市公安局)、祖玉琴(市民政局)、汤暑葵(市财政局)、温颂明(市编办)、郭仁忠(市国土房产局)、胡建文(市建设局)、刘朝金(市交通局)、朱刚(市农林渔业局)、刘焯铿(市文化局)、张丹(市卫生局)、曹炳洲(市工商局)、程学源(市质监局)、章家寿(市地税局)、桂乃希(市国税局)、孔爱玲(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李小敏(深圳海关)、郑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熊涛(深圳银监局)、曹汝明(深圳证监局)、陈风(深圳保监局)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审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联络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人。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参加。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或市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后,印发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三)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并指定其他负责人参会。

  (四)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议题,需提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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