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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增刊·2(总第5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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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8-000312

分 类:龙岗区专刊

发布机构: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3 00:00

名 称: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龙岗区核心竞争力实施优才工程的意见

文 号:深龙委〔2008〕8号

主 题 词: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龙岗区核心竞争力实施优才工程的意见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23 【字体: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升龙岗区核心竞争力实施优才工程的意见

深龙委〔2008〕8号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企业,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提高人才素质、调整人才结构,为龙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面提升龙岗核心竞争力,全力推进“和谐龙岗、效益龙岗、平安龙岗、生态龙岗、人文龙岗”建设,现就全面实施优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优才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优才工程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知识丰富、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

  (二)实施优才工程的总体目标:以提高人才素质为核心,以调整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为重点,抓住“大运”机遇,立足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建设需要,未来5至10年内,在10个领域重点选拔培养和引进各100人,共1000名优秀人才(以下简称“优才”)。具体目标是:

  ——培养复合型党政人才(100名)。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专业干部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党政人才队伍。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团区委、区妇联等有关部门配合。

  ——培养教育学科带头人(100名)。培养一批具备高尚师德、科学教学方法、较强教学理论和教育科研能力的教学人才和教育科研人才,打造一支在我区教育学科教学与研究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名师”队伍。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区人事局配合。

  ——培养医学学科带头人(100名)。选拔一批医学水平较高、医德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通过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方式,加强培养和锻炼,打造一支专业水平高、科研能力强、临床经验比较丰富的"名医"队伍。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实施,区人事局配合。

  ——培养社区工作优秀人才(100名)。重点培养一批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提供专业社区服务,预防和解决基层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社区工作优秀人才。此项工作由区委基层办牵头,区民政局、各街道配合。

  ——培养企业经营管理高级人才(100名)。培养一批适应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精通资本运营、国际贸易、法律法规、信息网络,从事投资开发、市政管道建设、公共交通运营、国际贸易等经济活动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此项工作由区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实施。

  ——培养高新技术人才(100名)。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采用政府投入和企业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育符合我区产业需求的包括电子信息、现代生物医药、新材料结构和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精细化工等为主体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技术带头人。此项工作由区科技局负责实施,区贸工局、各街道配合。

  ——培养和引进宣传文化领域高端人才(100名)。培养选拔一批体现我区特色的理论、新闻、文艺、体育人才,造就一批文体事业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打造一批能传承我区文化体育产业优势、具有丰富产业经营和管理经验、能积极推动我区文化体育项目与市场对接的复合型人才。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体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100名)。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支持和鼓励企业培养、引进一批能够服务于我区产业大局,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局负责实施,区贸工局、科技局、总工会配合。

  ——培养本地青年科技创业人才(100名)。在本地青年中,选拔一批具有创业基础和需求、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人才,加强培养扶持,提高他们的科技创业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其逐步成为我区本地青年科技创业带头人。此项工作由区科技局负责实施,区贸工局、劳动局、团区委和各街道配合。

  ——引进博士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00名)。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博士、海内外专才和外籍专家,特别是符合我区产业需求的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提高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此项工作由区人事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二、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

  (三)明确“优才”的选拔条件。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优才”的选拔工作。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在本系统、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影响较大或发挥骨干作用,成绩突出;在龙岗区内从事社会经济管理、企业经营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体选拔条件由各主管部门根据部门或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四)创建规范公平的选拔方式。选拔工作采取单位推荐、行业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人才成长的规律,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拟定重点推荐对象,于每年3月10日前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初步确定“优才”名单,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拓宽“优才”的选拔领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无论其是否属于重点选拔培养的10个领域,经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直接列入“优才”名单:1.近两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其他相应奖项。2.近两年以来获得过2项以上发明专利,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3.近两年以来在本行业、本地区的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重点科研课题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4.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中,业务水平高,成绩显著,在三个文明建设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并在本系统享有较高声誉。

  三、构建完善的培养体系

  (六)制定培养规划。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计划,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各主管部门根据培养规划,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优才”到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造,或公派到境外院校、科研机构、名牌企业培训进修,或组织到其它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培养期内,要保证“优才”每年至少有半个月的脱产学习时间。

  (八)加强岗位锻炼。各单位应充分意识到“优才“在我区社会经济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遵循人尽其才的原则,将“优才”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

  (九)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优才”进行沟通,促进横向交流与业务合作。定期邀请区优秀专家与“优才“开展业务交流,进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区优秀专家的引领作用,提升“优才”的综合素质。

  四、加大紧缺型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

  (十)确定重点引进的对象。根据我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优才工程“引进的对象为:1.具有博士学位的各类优秀人才;2.国内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或管理水平的高层次人才;3.符合我区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4.海外专才和外籍专家,具体包括: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5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3年)以上,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领军人才;在引领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和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才。

  (十一)加强政府服务与引导。区人事局向全区用人单位征集有关博士、海内外专才和外籍专家的人才需求,定期向国内和海外发布招聘公告。区劳动局向全区企业征集有关高技能人才需要,定期发布招聘公告。政府积极为用人单位牵线搭桥,通过人才交流大会和对外招商活动,组织人才招聘,并为被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免费提供往返交通费用和面试期间食宿费用。

  (十二)保障引进人才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备案的,列入“优才”名单,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五、健全考核管理机制

  (十三)实行“优才”统筹管理。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优才”管理信息库的建设,建立“优才”联系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优才”的基本情况、工作进展及现实表现,建立本系统“优才”管理信息库,定期将“优才”信息汇总上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十四)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才”资助、奖励和调整的依据。

  (十五)实行正常递补制度。“优才”全部作为区管重点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培养期内进步快、贡献大的“优才”,要作为重点对象继续培养;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予以调整。要及时发现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不断充实“优才“队伍,构筑结构合理、滚动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梯队。

  六、营造优良的人才环境

  (十六)落实“优才”激励制度。建立“优才”专项津贴制度,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制定“优才”专项津贴发放办法,确定津贴标准和发放对象,并报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区委区政府设立“优秀人才奖”,每2年从“优才”中评选10名为龙岗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发放奖金并授予荣誉称号。对“优才”提交的重大课题和重点项目,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论证后,提供经费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才”的先进事迹。对各单位使用“优才”的状况,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予以跟踪监督,对培养、引进、使用人才成绩显著的用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十七)健全“优才”保障体系。实行“人才健康工程”,定期安排“优才”体检。加强对“优才”的联系与服务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协助处理“优才”子女入学、住房、入户、社保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了解并尽力解决“优才”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十八)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区财政部门根据“优才工程”的资金需要,研究制定资金投入及落实方案,切实保障“优才工程”顺利实施。“优才工程”经费在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优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各主管部门每年将实施“优才工程“所需经费做好年度预算,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主管部门实施“优才工程“所需经费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后划拨。

  七、加强优才工程的组织领导

  (十九)健全领导机制。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优才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等各项工作,定期将实施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对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指导、跟踪、考核。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优才工程”日常工作。

  (二十)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优才工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具体实施办法。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培养“优才”的重任。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密切配合,为“优才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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