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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5期(总第5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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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14 【字体:

深府〔2008〕48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府〔2008〕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08年立法工作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抓紧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将关注民生诉求、构建和谐社会、事业单位改革、保护环境、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城市生态规划建设等作为立法工作重点,继续探索立法相对集中起草改革,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2008年计划完成11项法规草案、制订14项规章;抓紧调研论证并视条件成熟及时提请审议法规草案20项、规章草案20项;启动65项立法调研并适时提交审议;拟废止2项法规、14项规章。

  一、提请审议、发布的法规和规章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11项)。

  1.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市法制办起草);

  2.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市环保局起草);

  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修订)(市规划局起草);

  4.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5.深圳市无障碍建设条例(市残联起草);

  6.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市劳动保障局起草);

  7.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市卫生局起草);

  8.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市工商局起草);

  9.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改)(市公安局起草);

  10.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市民防办起草);

  11.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市无线电管理局起草)。

  (二)由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14项)。

  1.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规定(市法制办起草);

  2.深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市规划局、国土房产局起草);

  3.深圳市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市法制办起草);

  4.深圳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定(市法制办起草);

  5.深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6.深圳市公共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市交通局起草);

  7.深圳市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市农林渔业局起草);

  8.法定机构立法--公证处管理办法(市编办、司法局起草);

  9.法定机构立法--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市编办、规划局起草);

  10.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修改)(市法制办、城管局、工商局起草);

  11.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市监察局起草);

  12.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办法(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起草);

  13.深圳经济特区内部审计办法(修改)(市审计局起草);

  14.深圳经济特区统计代理管理办法(市统计局起草)。

  二、抓紧调研论证并视条件成熟及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预备项目)

  (一)法规草案(20项)。

  1.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规定(市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科技信息局起草);

  2.高新技术产业带条例(市高新办起草);

  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修改);

  4.行政综合执法条例(市法制办、城管局起草);

  5.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市规划局起草);

  6.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市环保局起草);

  7.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市人口计生局起草);

  8.深圳经济特区气象条例(市气象局起草);

  9.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市水务局起草);

  10.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征信管理条例(市工商局起草);

  11.深圳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市农林渔业局起草);

  12.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市卫生局起草);

  1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改)(市法制办起草);

  14.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15.深圳经济特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条例(市保税区管理局起草);

  16.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修改)(市知识产权局起草);

  17.公益广告条例(市法制办、工商局起草);

  18.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修改)(市档案局起草);

  19.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修改)(市信息化办起草);

  20.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修订)(市民政局起草)。

  (二)规章草案(20项)。

  1.深圳市建设服务型政府若干规定(市法制办起草);

  2.深圳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规定(市行政服务大厅、法制办起草);

  3.深圳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互联网保护办法(市知识产权局起草);

  4.深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市民政局起草);

  5.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修改)(市建设局起草);

  6.法定机构立法--房地产估价中心管理办法(市编办、国土房产局起草);

  7.法定机构立法--仲裁委员会管理办法(市编办、仲裁委起草);

  8.深圳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办法(市工商局起草);

  9.《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教育局起草);

  10.深圳市门(楼)牌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11.深圳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规定(市国安局起草);

  12.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档案局起草);

  13.深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法制办起草);

  1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15.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16.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办法(市规划局起草);

  17.深圳市海上休闲活动管理办法(市法制办、深圳海事局起草);

  18.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改)(市法制办起草);

  19.深圳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办法(市工商局起草);

  20.深圳市行政监督办法(市监察局起草)。

  三、有关部门提出进行调研论证的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一)法规草案(37项)。

  1.和谐社会建设若干规定(市法制办起草);

  2.深圳市社区建设条例(市民政局起草);

  3.深圳市救助条例(市民政局起草);

  4.人民调解条例(市司法局起草);

  5.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修改)(市劳动保障局起草);

  6.深圳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细则(市应急指挥中心起草);

  7.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市卫生局起草);

  8.深圳市医疗卫生管理条例(市卫生局起草);

  9.继续教育条例(市人事局起草);

  10.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深圳海事局起草);

  11.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条例(市城管局起草);

  12.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修改)(市环保局起草);

  1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改)(市水务局起草);

  14.深圳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水务局起草);

  15.深圳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市交通局起草);

  16.深圳市重要物资储备条例(市发展改革局起草);

  17.深圳市政府绩效审计条例(市审计局起草);

  18.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19.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修改)(市打私办起草);

  20.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修改)(市教育局起草);

  21.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市教育局起草);

  22.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 (修改)(市文化局起草);

  23.深圳市文物保护条例(市文化局起草);

  24.家庭服务业管理条例(市劳动保障局起草);

  25.深圳经济特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市工务署起草);

  26.深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条例(市交通局起草);

  27.深圳市公共交通专营条例(市交通局起草);

  28.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造价条例(市建设局起草);

  29.深圳市盐业管理条例(市发展改革局起草);

  30.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条例(修改)(市质监局起草);

  31.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条例(修改)(市工商局起草);

  32.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修改)(市贸工局起草);

  33.深圳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市贸工局起草);

  34.桑拿按摩管理条例(市旅游局起草);

  35.深圳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修改)(市旅游局起草);

  36.深圳市食品安全条例(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起草);

  37.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市规划局起草)。

  (二)规章草案(28项)。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规定(市法制办起草);

  2.深圳市工伤医疗及康复管理办法(市劳动保障局起草);

  3.深圳市急救医疗管理办法(市卫生局起草);

  4.深圳经济特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市知识产权局起草);

  5.深圳经济特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市公安局起草);

  6.公用事业监管规定(市发展改革局起草);

  7.法定机构立法--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市编办起草);

  8.法定机构立法--水务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市编办、水务局起草);

  9.法定机构立法--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市编办、环保局起草);

  10.法定机构立法--药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市编办、食品药品监督局起草);

  11.深圳市汽车拥堵收费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12.深圳市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13.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市人事局起草);

  14.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修改)(市人事局起草);

  15.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市监察局起草);

  16.深圳市绩效评估办法(市监察局起草);

  17.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市食安办起草);

  18.深圳市学校规程(市教育局起草);

  19.深圳机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市无线电管理局起草);

  20.深圳经济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改)(市环保局起草);

  21.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22.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修改)(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23.房地产行业管理规定(市国土房产局起草);

  24.深圳市地名名称管理规则(市规划局起草);

  25.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市规划局起草);

  26.深圳市城市与建筑设计标准与准则(市规划局起草);

  27.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市发展改革局起草);

  28.深圳市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修改)(市安监局起草)。

  四、拟废止的法规、规章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废止的法规(2项)。

  1.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

  (二)拟废止的规章(14项)。

  1.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2.深圳经济特区鼓励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资兴学的若干规定;

  3.《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监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4.深圳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赌博吸毒处分暂行规定;

  5.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6.深圳经济特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7.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

  8.深圳经济特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规定;

  9.鲜活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规定;

  10.深圳市外贸出口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11.深圳经济特区外国企业长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12.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办法;

  13.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

  14.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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