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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委〔2008〕11号
授予一批单位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先进小区达标小区
2007年,我市各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创建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深圳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各单位坚持按照\"抓难治乱、动态管理、巩固提高\"的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措施和领导挂点创建责任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础条件较差的老旧小区、“农村城市化”小区、城中村的创建和已命名授牌安全文明小区的巩固提高上,解决了一批治安难点、乱点问题,推动了小区管理物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创建成效,并成为居民群众受益、拥护的民心工程。经检查验收,涌现出一批创建组织健全、防范措施到位、设施完善配套、管理工作规范、治安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的小区。为总结经验,肯定成绩,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树立典型,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3月1日(深委〔2008〕11号)决定,授予福田区福田街道新华保险大厦小区等59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称号、福田区福田街道发展兴苑小区等82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先进小区”称号、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鑫竹苑小区等63个小区“深圳市安全文明达标小区”称号(名单略)。希望获表彰的单位要珍视荣誉,谦虚谨慎,继续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尚未开展创建和创建未达标的小区,要总结经验,树立信心,克服困难,按照《深圳市建设安全文明小区五条标准》,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创建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安全文明小区。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继续把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作为平安深圳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引导全市居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和强化城市管理。坚持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抓难治乱上,放在对已建成安全文明小区的规范管理、动态管理和巩固提高上,放在促进和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创建工作以“创”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成果,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平安深圳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