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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9期(总第5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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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00-10-2007-000607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08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

文 号: 深府〔2007〕92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7-08-08 【字体:
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
(2007年4月25日)
深府〔2007〕92号
 
  为改善民生福利,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社会活动,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优惠乘车范围,从2007年5月10日起在深圳市范围内(不分特区内外)实施。具体如下:
  一、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限户籍,凭市老年委核发的《敬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大巴和公共中小巴,凭身份证免费乘坐地铁。
  二、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凭《残疾人免费乘车卡》免费乘坐公交大巴、公共中小巴和地铁;盲人不分户籍均可免费乘坐公交大巴、公共中小巴和地铁。
  三、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残疾人民警察证》,可免费乘坐公交大巴、公共中小巴和地铁。
  四、中小学生(含高中生)凭“深圳通”卡按全票价5折优惠乘坐已安装“深圳通”的公交大巴、公共中小巴和地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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