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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9期(总第5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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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29期(总第559期)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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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2007〕117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降低男性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年龄的通知
(2007年7月24日)
深府办〔2007〕117号
为提高民生福利指标水平,进一步方便老年人出行,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将男性免费乘坐公交车(地铁)的年龄由年满70周岁降低至年满65周岁,与女性免费乘车年龄统一。免费乘车凭证等其他事项按《关于优惠乘坐公交车(地铁)的通告》(深府〔2007〕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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