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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9期(总第5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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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7-05-29 【字体:

深圳市规划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为了进一步适应监督要求,强化自我责任意识,提高规划效能,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实施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我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印发深圳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4〕61号)的有关精神,我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勘查设计及地名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及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及地名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城市发展的战略研究;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三)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综合交通规划和市政规划;负责审批详细蓝图和城市设计;承办市政府委托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含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
  (四)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使用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及建设用地方案图,根据规划调整建设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图;指导监督规划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查及相应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勘测、验线工作。
  (五)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销工作,建立地名档案;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基础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七)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规划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权限内勘察设计成果的管理。
  (八)负责城市规划展厅的管理工作。
  (九)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拟推行的规划公共政策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加快实现城市规划由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转变的步伐,我局今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关于城市规划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一)法规类:
  1.《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2.《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
  3.《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4.《大鹏半岛规划与建设管理条例》;
  5.《深圳市城市更新促进条例》;
  6.《深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
  (二)政府规章类:
  1.《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办法》;
  2.《深圳市地名名称管理规则》;
  3.《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4.《深圳市城市与建筑设计标准与准则》;
  5.《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管理办法》。
  (三)其他规范性文件:
  1.《关于执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2.《深圳市城市规划申诉办法》;
  3.《深圳市地名标准化与法定化管理程序规定》;
  4.《深圳市居住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法》。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我局2007年工作以“机制年”建设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把握城市规划建设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以总规修编为中心,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城市更新为突破口,落实深圳“2030”发展策略,尽快完成总规修编,推进法定图则及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龙华新城、体育新城、光明新城等重点地区的规划建设,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实现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的优化完善;抓住“大运”契机,完成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在内的各项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规划任务;研究存量用地利用和城市更新手段和策略,破解空间瓶颈;将“双年”工作贯穿到规划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民生要求,在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上下大力气,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创新实施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政策法规体系。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针对规划工作实际情况,我局确定2007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如下:
 
深圳市规划局200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一览表
主要工作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要求
工作计划进度
备注
一、完善城市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1
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工作
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步伐,确保年内完成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第1季度完成总规纲要草案。第2季度完成纲要的逐级报批工作。第3季度完成总规成果草案。第4季度完成总规正式成果并上报审批机关。
 
2
法定图则编制工作
继续抓紧各项法定图则编制工作。
上半年完成不少于25项法定图则草案。第3季度完成25项图则的处审工作。第4季度提交局技委审查。
 
3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分区规划
着力提升组团功能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第1季度完成近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报批工作。第3季度开展2008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第4季度完成近期建设规划2008年度实施计划草案。
 
4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管理办法》
研究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保障配套管理机制,加强规划的统筹和调控作用。
第2季度开始《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编制工作。第4季度完成草案编制报市法制办。
 
5
紫线划定工作
对全市文物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控制界限进行划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6
黄线划定工作
根据国家颁布的“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对全市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地域控制界线进行划定,包括重要交通及市政设施等。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7
蓝线划定工作
根据国家颁布的“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对全市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控制界线进行划定。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完善城市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8
制订大运行动计划
借成功申办2011年大运会的契机,从全市、龙岗区、体育新城三个层面,就规划、计划编制、拆迁安置、城市更新等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和行动安排。
2007年1月-12月。
 
9
四个新城规划设计工作
高标准做好(1)体育新城建设。(2)龙华新城城市设计。(3)光明新城城市设计。(4)东部新城建设的相关城市规划设计工作。
(1)第2季度公示体育新城法定图则征求意见,第3季度修改完善报图则委审查,第4季度报市规划委签发。(2)龙华新城设计,第1季度通过局技委审批。(3)光明新城城市设计,第1季度确定国际咨询活动成果。(4)东部新城综合发展规划上半年报市政府审定。
 
10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具体操作流程,以指导全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第1季度底前深化完善项目编制工作。第2季度底前完成项目审批程序。
 
11
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和建筑精品设计
做好(1)城市建筑双年展筹备。(2)深圳中轴线整体城市设计研究。(3)深圳东西部海岸线及深圳河沿岸整体城市设计研究。(4)完善中心区规划等,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和城市形象。
(1)上半年提出永久性设计展场方案报市政府。(2)第1季度完成整体规划和设计方案调整,2季度汇总研究报告成果并提交评审。(3)第1季度完成前期研究,明确滨水岸线整体发展目标和工作方案,第2季度完成专题研究,第3季度完成研究成果汇总和管理咨询文件,第4季度提交总报告并评审。(4)第1季度汇总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汇报,第2季度完成福田客运站地区综合规划,第3季度完成福田客运站规划审批。
 
二、加强城市设计和旧区更新,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12
城市更新策略研究
结合总规修编专题,在现有旧工业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专项研究基础上,扩展城市更新研究的内容,侧重策略、政策、办法等方面的统筹与计划。
配合总规修编完成城市更新策略研究。2007年2月完成中期报告,4月基本完成全部报告,5月提交成果。
 
13
推动城中村改造
根据城中村改造计划,重点推进宝安26区、龙岗爱联村旧村及爱联岗贝村的改造。
上半年底前完成改造范围及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下半年底前完成第一期拆迁工作。
 
14
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报批
精心组织实施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滚动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着力提升组团功能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第1季度完成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度实施计划报批工作。第3季度开始组织近期建设规划2008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第4季度底前完成近期建设规划2008年度实施计划草案。
2008年一季度完成报批
15
存量土地资源研究
对全市存量土地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并建立动态数据库。
第1季度底前完成研究课题委托。第2季度推动开展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第3季度提交研究成果。第4季度完成报批工作。
 
 
 
二、加强城市设计和旧区更新,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16
有关招拍挂用地选址、用地方案图及规划设计要点工作
按时完成重大项目及招拍挂用地的选址、核发用地方案图和规划设计要点。
第1季度完成重大项目选址工作。第3、6、9、12月分别核发第一、二、三、四批招拍挂用地方案图及规划设计要点。
 
17
产业园用地清理、控制和整备
高度重视重点产业的土地瓶颈问题,以一流标准加快推进深圳大工业区、光明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坝光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
第1季度完成全市建设用地现状清理报告。第2季度完成建设用地变更调查及大工业区、光明南等重点片区土地整备规划。第3季度完成初步报告。第4季度完成报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18
宝安区旧工业区改造规划
在新安、西乡、福永、松岗、公明、石岩、大浪、民治、龙华、观澜等10个街道各选择1-2个旧工业区,编制改造规划,着力打造5-10个产业升级示范园区。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3-5个,其余陆续完成。
跨年度
19
编制《龙岗区整体城市设计》
从全区层面为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工作提供框架,确定龙岗区的整体城市形象、空间特征,提升城市建设标准,为全区城市设计工作的开展、城市面貌的改善提出有效指引。
2007年1月-12月分批开展。
跨年度
20
东部滨海地区海岸资源分析及滨海走廊概念总体规划
在东部滨海地区海岸资源分析基础上完成滨海岸线发展总体概念规划和节点概念设计,完成海岸公园节点方案设计。
2007年1月完成总体概念规划和海岸公园节点方案设计,3月组织专家评审,3月底前完成。
 
21
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遥感动态监测工作
在继续采用遥感手段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基础上,开展对全市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遥感动态监测的可行性研究。
2007年5月底前完成。
 
22
城市规划委员会换届
根据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要求,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机构和职能,进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换届工作,并报市政府批准。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23
《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制订和报批
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明确基本生态控制线建(构)筑物的清拆制度、相关部门之间的责任与分工、管理操作程序、实施保障措施。
第1季度底前完成第1稿。第2季度底前完成报审稿,报送市法制办。
 
24
制订《大鹏半岛规划与建设管理规定》
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大鹏半岛协调发展。
(1)第1季度完成《东部滨海地区发展策略》并报市政府。(2)《大鹏半岛规划与建设管理规定》完成初稿,第2季度完成报审稿,送市法制办。
 
 
四、以重点地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和现代性国际性城市建设
25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修订报批工作
对98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进行修订并报批颁布。
配合市法制办于2007年12月底出台。
 
26
制订《深圳市规划与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制订城市规划与建设工程设计在各阶段的招投标形式、组织程序、费用标准和评标办法。
配合市法制办2007年6月底前出台。
 
27
编制《深圳市城市更新重建促进条例》
明确城市更新的目的、适用范围、运作模式、资金来源、组织机构及职责、改造程序、城市更新的运作机制。
2007年12月底前报市法制办。
 
28
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针对《深标》中的不适应处进行调整,完成《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送审稿。
 
29
创建基层规划服务站工作
加强对各区规划服务的机制与模式研究,尝试建立罗湖、福田、南山等规划服务联络站。
2007年12月底前完成三个区站建设。
 
30
特区外零散工业区和工业用地升级改造
结合重点园区开发、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和传统工业区的整合进行。
上半年完成特区外零散工业区和工业用地的普查。第3季度制定零散工业区和工业用地的整合与升级改造总体方案,并确定升级改造的重点片区和时序。
市政府主要工作
31
承办第三届“数博会”
承办第三届“数博会”,负责会议策划、办理会议相关手续,参与组织开展会议博览招展、会议组织、会务、接待等工作,协助开展深圳组团参会参展工作。
大会计划于2007年9月21-23日在深圳召开,筹备期为2006年12月至2007年9月。
 
五、按期贯彻落实轨道和路网建设规划工作任务
32
远景网络规划
深圳市轨道交通远期线网规划报告。
现已完成初步方案征询意见;3月30日前完成专家咨询,4月30日前完成中期报告;5月30日前进行公众咨询;6月30日前完成专家评审,8月30前报市政府。
 
33
加大加快工交系统建设
启动BRT1号线工程建设。
2月10日综合车场开工建设;4月底完成方案设计,并移交市工务署组织实施。
 
34
尽快改变特区外市政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状况
高水平规划建设特区外相关市政配套设施。
上半年清理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下半年会同有关部门补充完善各层次规划。
 
35
交通综合枢纽
厦深铁路龙岗站交通枢纽规划方案。
2007年8月30日前报市政府。
 
36
穗莞深城际线
机场-福田中心区快线(穗莞深城际线)深圳境内规划方案。
现已完成初步方案;3月30日前完成各处室审查,5月20日前完成最终报告并公示,6月30日前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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