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2007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20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大力推进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我市卫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此责任目标白皮书。
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卫生局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市卫生工作法规和实施办法。
(二)拟定全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组织拟定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负责卫生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行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医学卫生专业教育和在职继续教育。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医学科学研究规划,组织重大医疗科研攻关,推广医学科研成果,实施重点医学专科建设。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妇女、儿童保健。
(六)制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防治职业病。
(七)负责推广食品、饮用水的卫生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规划、建筑施工、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和社会服务行业的卫生标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的卫生;组织实施国内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九)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市区域卫生规划;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按照管理 权限审批、管理社会医疗机构;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技术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十)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现代化;指导全市中医药行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医疗急救网的规划、建设;组织、指挥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故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救护工作。
(十二)负责卫生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
(十三)审核医疗卫生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
(十四)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职称评聘的考核、考试、评审、晋升和聘任工作。
(十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招生、招工、兵役和出国人员的体格检查。
(十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八)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二、本年度拟推出的公共政策
(一)出台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
(二)全面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在不超过广东省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政府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制定和执行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
(三)参加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
(四)推广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出台《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
(五)制订和推广社区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包(包括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精神卫生防治、传染病与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
(六)出台《深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规范》、《深圳妇女宫颈疾病及乳腺疾病普查普治技术规范》。
(七)出台《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三、本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推进“一大一小”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和配置卫生资源,构建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
实施卫生事业“一大一小”发展战略,加快重大卫生项目的建设进度。推进市眼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滨海医院等新建项目及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等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加快市心血管医院迁址、大工业区医院的筹建工作。已列入市政府“十 一五”重大建设项目的21个卫生建设项目今年必须完成项目可研报告评审。
以“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服务体系、落实服务功能”为重点,大力推进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认真实施《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完善以公共卫生服务包为核心的社区健康服务规范标准。加快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完成建设120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任务,实现社区健康服务全覆盖(社区全覆盖、人口全覆盖、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改革创新,努力建立健全“四项基本制度”,进一步发展具有创新特色的深圳卫生事业。
落实卫生部、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
强化政府责任,保证政府对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投入,与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完成医疗卫生单位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调研工作和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完善医院二级分配办法,下达年度控制指标。对有证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年底前对有证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配合城管部门查处无证医疗机构。
配合市劳动与保障部门、市食品与药品监督部门推进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做好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
组织开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执行情况检查,对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预警模型工作进行督导,完成对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及防控措施检查。组织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120急救网络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协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有针对性地补充卫生应急物资。组织卫生应急专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写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普宣传手册。
推进美沙酮门诊试点工作,完成3个美沙酮门诊试点;继续做好孕产妇的艾滋病筛查和综合干预工作,建立以性病门诊为依托、志愿者为核心的MSM人群HIV/STI预防、关怀和支持服务模式;对400名高危MSM进行性病艾滋病检测,并纳入前瞻性队列随访。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制定《深圳市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及评审办法》。加强流动儿童免疫管理,下发《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入园、入学的流动儿童持有预防接种证和六种疫苗接种率达到80%以上。加强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加强病人追踪管理,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机制。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试点,编制《深圳市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手册》(试行)。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完善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全面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面推广使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编写工作。
建立完整的医疗卫生机构档案,实行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违法行为通报公示制、医疗机构法人代表约谈制、卫生监督执法巡查制等措施。加大对医疗机构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在采供血活动和用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做好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完成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执法“三同时”工作。推行公共餐具集中消毒工作。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无证集中供水、社会医疗机构非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学校管道直接饮用水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深化医院管理“五个创新、五项改革”工作,将医院管理机制、医院发展模式、医院业务流程、医院服务意识和医院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创新理念及改革亮点在全市医院推广。
督促检查公立医院落实分配制度改革情况。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医患关系沟通制度。督促检查医院业务流程重组工作。检查各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情况。督促检查各医疗机构发展模式改革情况,包括人才培养、技术水平及医疗质量提高情况。完善院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加强领导干部管理规定》,改革院长管理成绩的评优办法。
通过加强管理和明确责任,努力使医疗质量接近零缺陷,医疗服务接近零投诉,医疗费用达到零增长,医疗安全接近零事故。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落实中医药强省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推进中医药强市进程,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纳入市人大的审议项目,力争尽早颁布实施。
继续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建立“名中医工作室”,稳步推进中医师承工作。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加强对中医药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重大传染病的研究。
加快市中医院住院楼的配套设备及设施建设进度,争取尽快投入使用;加快龙岗区中医院和罗湖区中医院建设的立项工作。加强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建设一批中医示范社区;开展中医名家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活动,积极扶持民营资本对中医药进社区的投入。
(七)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拓宽健康教育渠道,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市民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开展“降消”项目,上半年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降消”专题大型宣传活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随访及转诊,印发《深圳市孕妇学校技术规范》。开展出生缺陷现状调查,举行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推行免费婚检,年内推动罗湖、南山区实行免费婚检,实现全市实行免费婚检。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随访及干预工作,上半年完成现状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细则并实施。以妇女宫颈疾病及乳腺疾病为重点,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工作方案,推进早诊早治基地建设,推动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出台实施《深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规范》、《深圳妇女宫颈疾病及乳腺疾病普查普治技术规范》。落实《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建立干预机制。推进妇幼进社区工作,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推进创建“健康社区”工作,扩大“健康社区示范项目”试点范围和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工作。出台实施《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附件:2007年度深圳市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一览表
附件
2007年度深圳市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一览表
工作任务 | 年度目标 | 进度安排 |
一、推进“一大一小”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和配置卫生资源,构建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 | 完成市眼科医院建设。 | 10月底前完成。 |
完成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市CDC、市第三人民医院基础建设及部分主体建设。 | 年底前完成。 |
市滨海医院开工。 | 12月底前开工。 |
北大深圳医院改扩建、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内科综合楼、市心血管医院迁址重建、市儿童医院住院楼、大工业区医院项目完成前期工作。 | 全年推进。 |
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市肿瘤医院、精神病院及南山、宝安、龙岗三区各新建市级医院项目完成立项和可研报告评审。 | 12月底前完成。 |
完成120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 | 第1季度完成15家,第2季度完成25家,第三季度完成35家,第4季度完成45家。 |
工作任务 | 年度目标 | 进度安排 |
二、建立健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和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四项基本制度 | 逐步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 12月底前推广采用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出台《深圳市疾病诊疗指南》,12月底前制订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 |
改革医疗服务补偿机制,调整、理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 全面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在不超过广东省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政府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第3季度制定和执行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 |
改革药品采购制度,降低药品价格。 | 第3季度参加全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 |
健全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完善医院二级分配办法。 | 第2季度下达2007年的内部分配控制指标,第3季度进行年度评估检查;12月底前完成医疗卫生单位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调研工作和前期准备工作。 |
配合市劳动与保障部门、市食品与药品监督部门推进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 全年推进,配合劳动社保部门做好《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推动建立对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 加强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防治工作。 | 3月份开展全市传染病报告督查,7月份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及监测工作检查。 |
组织全市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 11月底前组织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120急救网络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协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
补充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并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 | 3-4月份进行。 |
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 | 6月份组织卫生应急专家修改完善现有应急预案,编制发布新预案;7月底前组织编写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普宣传手册。 |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 9月底前组织一期卫生应急管理专项培训,12月底前组织卫生应急处置专家和卫生应急管理专家培训,组织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医务人员全员培训。 |
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推进美沙酮门诊试点。 | 12月底前完成3个美沙酮门诊试点。 |
加强流动儿童免疫管理,入园、入学的流动儿童持有预防接种证和六种疫苗接种率达到80%以上。 | 4月份前下发《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12月份前组织实施。 |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 制订《深圳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 6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报市法制办。 |
制订《深圳市人体器官移植信息库保密规定》。 | 6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报市法制办。 |
制订《深圳市餐具集中消毒管理办法》。 | 6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报市法制办。 |
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 6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报市法制办。 |
制订我市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 9月份前完成。 |
制定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 全年推进。 |
工作任务 | 年度目标 | 进度安排 |
五、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 督促各医疗机构建立医患关系沟通制度。 | 12月底前完成。 |
督促检查医院业务流程重组工作。 | 12月底前完成。 |
上半年检查各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情况。 | 6月底前完成。 |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落实中医药强省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 继续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名方、名药”战略,创建若干“名院”、“名科”,评定一批“名医”、“名方”、“名药”。 | 全年推进。 |
七、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拓宽健康教育渠道,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市民自我保健能力 | 开展“降消”专题大型宣传活动。 | 上半年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
印发《深圳市孕妇学校技术规范》。 | 6月底前完成。 |
继续推行免费婚检,提高婚检率。 | 年内推动罗湖、南山区实行免费婚检,实现全市实行免费婚检。 |
制订实施《深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规范》、《深圳妇女宫颈疾病及乳腺疾病普查普治技术规范》。 | 上半年完成征求意见稿,下半年印发实施。 |
制订实施《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健康促进工作方案》。 | 6月底前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