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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06期(总第5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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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7-02-14 【字体:

深办发〔2007〕1号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07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7年1月12日)
深办发〔2007〕1号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2007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务必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
 
2007年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2007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约束指标是:本市生产总值(GDP)增长13%,万元GDP建设用地下降10%,万元GDP能耗和水耗分别下降2%和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控制在102%以内。
  围绕上述目标,2007年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切实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的精神摆在全年工作的首要位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2007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按照中央的要求,对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全市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按照中央、省委所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时代主题上来。
  2.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力度。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充分认识面临的发展形势和自身所处的历史方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要切实按照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提升“六个力度”、实行“六个挂钩”的要求,继续狠抓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路径的真转真变,沿着已经开创和形成的良好态势,加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力度,力争在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上走出一条新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开路先锋、排头兵作用。
  3.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围绕提高构建和谐社会本领的要求,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岗位需求为取向,以胜任力开发为重点,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作为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完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驾驭全局、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方面作出表率。各级党校和相关干部培训机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争取在年内将全市党员干部轮训一遍。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不移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地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大力推进效益深圳建设,切实把经济发展的着重点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4.努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不断增强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丰富和强化行政、法律、市场等调控手段,在保持经济健康快速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的增长结构,正确处理好消费、投资、净流出三大需求的关系,增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突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力提升消费需求。完善消费政策,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保持合理投资需求,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清理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合理安排新增住房用地供应,科学确定住房用地开发强度,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结构,在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规模的同时实现进出口贸易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合作,不断提高净内销规模,进一步提高净流出需求对经济的贡献率。
  5.继续实施自主创新战略。认真落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入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在内的配套专项法律法规。继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监督体系,加快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改进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完善自主创新投融资体系,落实科技创新资助计划,推进中小企业上市路线图计划,帮助更多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和标准战略,努力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着力提升源头创新能力,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充分利用海内外创新资源,大力推动各种公共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创新链条。加强“人才良港”建设,切实解决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在居住、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选拔措施,优化创新型人才的综合服务环境。完善科技合作机制,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打造创新资源最集中、创新活动最活跃的“深港创新圈”。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调整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模式,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重点从资源节约、清洁生产、产业生态化、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快研究制定配套的专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积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积极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统计与核算制度,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工作。严格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重点污染行业退出机制,调整优化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基地。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和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大力度予以推进,强制推行节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中水利用、污水回用,创建节能节水型城市。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既有建筑逐步开展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源、生物化工和海水淡化技术的研究应用。大力推动清洁生产,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清洁生产企业。加快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研究。建立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尽快在企业、产业园区、社区和公用设施四个层面同时启动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试点,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抓好宝安观澜街道循环经济示范街道建设。
  7.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产业第一”,大力促进一、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真转真变。按照“整合、链接、提升”的发展战略,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适度重型化制造业为重点,特别是要努力推动第三产业战略地位的跃升,使之与深圳城市功能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发展建设一批适应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新型特色工业园区,积极推进现有老工业区的改造升级。加快出台鼓励与扶持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公共资源配置向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专业服务、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品牌会展、创意设计等领域的倾斜力度。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不断巩固提升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全力支持深交所做大做强,继续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清欠工作,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努力建设全国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研究规范发展私募基金政策,培育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探索建立民营中小企业公开发债融资新机制,推进建立金融机构股权激励机制。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保障金融安全。巩固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推进空港、海港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持和增强深圳港的辐射力、竞争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继续推进海铁联运和江海联运,完善珠江水系驳船集装箱运输网络,构建稳定的港口喂给网络;加快盐田保税物流园区和六大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加快推进文博会、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继续推进东部华侨城和大鹏半岛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全力打造国际旅游城市品牌。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制定工业、物流产业总部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完善总部经济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深设立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和研发中心。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重点是要抓好种植、养殖业的无公害化,确保供给市民及输港农副产品的安全。
  三、高举改革创新旗帜,不断增强深圳发展的动力和竞争力
  8.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全面接轨。积极推进企业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在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产业集团。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积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规范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和技术进步服务体系,健全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创业辅导和管理咨询等各类专业化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9.加快建立与完善和谐社会的制度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推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实施《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的相关工作。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切实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领域。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员工收入,加大对垄断行业收入的调节力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好最低工资保障和城市低保制度,解决区域间社会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保证全体市民都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10.大力创新政府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切实将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会自治管理,努力实现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解力量互动。加快透明政府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积极推进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实现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改革和创新政府服务手段,积极探索用市场化的途径和方法,采用政府购买或者服务外包的方式等解决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构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政府服务理念和方式创新,更好地为市民、企业和社会服务。
  11.积极推进公共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人事分配制度,探索法定机构的新型组织形式。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和“管养分离”,建立“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的公共服务供养新模式,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公共事业财政投入和监管新体制。深化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监管体制改革,选择会展中心、大剧院、体育场等大型公共场馆及公园进行合约管理、管办分离的管养体制改革,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积极探索公共服务组织和提供方式的多样化,创造公平环境,完善相关制度,引导、规范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事业,采用补贴、招标采购等多种方式丰富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
  12.提升对外经济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结构,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提高出口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抓住国际产业布局调整的重大历史机遇,把引进外资与优化经济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外资投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实现引进外资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的转变。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结构和领域的统一规划与引导,避免招商引资的同质化和同域化。加大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推进全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增强承接发达国家服务业转移的能力,逐步使我市发展成为全球区域产业经济链上重要的制造基地、采购基地、物流基地、服务基地和研发基地。针对“入世”过渡期即将结束的新形势,建立健全经济与产业安全保障机制。
  13.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要把“走出去”战略纳入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来精心谋划,系统制定“走出去”战略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积极支持本地优势企业走出国门,打造深圳跨国企业航母,为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道路、创造经验。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在境外建立加工基地、营销服务网络和研发机构。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加强“走出去”战略研究,完善境外投资协调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逐步建立我市企业境外发展的全球经贸协作网络。加快推进深圳驻外经贸代表处增设工作,为企业“走出去”构建咨询平台、信息平台、协调平台和政府服务向外延伸的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发挥深圳国际友好城市的作用,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政府层面的支持与保护。
  14.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香港回归十周年的契机,进一步加强深港合作,促进深港两地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交流互动,不断深化与香港在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口岸、城市管理等各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互惠双赢。继续实施“深港澳合作圈”、“大珠三角合作圈”和“泛珠三角合作圈”三个圈层的合作与发展策略,积极探索与内地合作的新形式、新领域,最大限度地拓展发展空间,获取发展资源,提升深圳的区域辐射功能和国际竞争力。
  四、全面加强城市建设和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15.加快推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加快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及各项法定图则编制工作,完成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和深圳港总体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组团分区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着力提升组团功能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存量土地资源和城市更新研究,积极推进地下空间资源的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资源潜力。加大特区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特区外建设标准和水平。结合重点园区开发、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和传统工业区整合,对特区外零散工业区和工业用地进行升级改造,推动中心城区以及广深公路、深惠公路沿线的旧工业区功能置换和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改善特区外的城市功能。加强特区内外、特区外各组团中心之间的快速公交连接,高水平规划建设特区外各类配套设施,尽快改变特区外市政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
  16.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国家铁路“两线两站”规划建设,推动广深港客运站专线、厦深铁路、新深圳站和平湖集装箱中心站在我市境内全面开工。继续推进盐田港区三期扩建、大铲湾一期工程和西部航道、大铲湾疏港道路、西部港区疏港道路建设,确保大铲湾港一期年底开港,完成铜鼓航道(一期)疏浚工程,积极推进盐田西港区、大铲湾港二期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启动盐田东港区一期、铜鼓航道(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巩固和强化深圳港作为国际集装箱干线港的枢纽地位。加快推进深圳机场飞行区陆域形成工程,完成新航站区的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解决机场空域和航路问题。完成深圳湾口岸和福田口岸建设,加快皇岗口岸改造工程、文锦渡口岸旅检场地改造工程,积极推进莲塘口岸规划工作,提前启动东部过境通道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轨道交通二期1号线续建工程和3、4号线工程的建设,确保轨道交通二期2号线顺利开工,尽快完成轨道交通三期建设规划和5号线及2、3号延长线的相关前期工作。加大公交场站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力度,启动笋岗路BRT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干线路网建设,完成福龙路、深盐二通道建设,继续推进沿江高速、清平高速(二期)、南坪快速路二期、丹平快速路等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南光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C段、107国道宝安段三期工程等项目年度投资目标,进一步完善高快速公路网络体系。加快大运中心建设,为申办及承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打好基础。
  17.大力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认真贯彻《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体系规划,健全环保法规和执法体系,完善区域生态功能,系统推进循环型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体系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把生态规划的理念融入到城市整体规划之中,使我们的城市规划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研究制定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政策,提高水环境的整治效率。继续抓好河流污染治理及生态景观河流建设,推进特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管网完善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排水管网清源行动,加快特区外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排收集干管系统和污泥处理厂建设工作。实施“蓝天工程”,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加快生态风景林、郊野公园、市政公园和社区公园建设,巩固和发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依法严格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铁律拒污、铁腕治污、铁线保护,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和环境承载力。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地段的城市景观和建筑精品设计,加快中央商务区、深圳湾海滨15公里休闲带、七娘山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抓好罗湖“金三角”、福田华强北等重点商业街区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精心打造城市亮点,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
  18.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探索非户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工队伍建设,提高社工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间组织体系,改革、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组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统一行使政府对各类民间组织的登记与监管职能。以强化人口管理为突破口,大力加强社会环境建设。全面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用刚性的人口管理手段强化动态监管,年内居住证基本覆盖大部分流动人口。切实加强对“同乡村”等重点人群和区域的管理。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人口综合管理架构,落实人口和出租屋分级分类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坚定不移地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起符合深圳特色的人口计生新机制。
  19.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不断创新管理思路、手段和载体,探索建立城市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大城管”的格局。继续推进“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查违”、“清无”、城中村和旧屋村改造等工作。理顺城市管理的条块关系,合理划分市、区、街道、社区的职责权限,强化街道在基层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行人随事走、费随事转;进一步理顺市、区行政执法权限,完善执法体系;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和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深度城市化工作。全面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宝安、龙岗两区网络化系统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精细化。
  五、认真解决民生民计问题,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20.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强化“民本”意识、“公仆”观念,及时了解群众呼声,体察群众冷暖,关心群众疾苦,更多关注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搞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当作大事办,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抓。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再就业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农转居和外来工免费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再就业、创业和外来劳动者技能培训。完善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援助体系,建立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全市工伤、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完善基金监管体制,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平稳运行。健全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加大打击恶意逃薪行为的力度。积极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和企业公积金改革工作,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实施“同富裕工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规范与扶持并举,提高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建立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育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启动新大学的具体筹建工作,办好大学城,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水平。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提高教育内涵发展能力。切实加快卫生系统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和劳务工医疗网点建设,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和医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整治交通“瓶颈”,着力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强化科技监管手段,提高交通组织和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现代化水平。加大特区内外公交发展力度,强力推进特区外公交区域运营。落实好市政府出台的公交优先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公交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大蓝牌车治理力度,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市民身体素质。
  21.积极发展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临时救济为主要内容,并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救助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快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适度加大公共福利产品供给和福利服务范围,探索研究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新体系。积极培育社会慈善意识,推进慈善组织和工作网络建设。加快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和救灾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救灾救济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探索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公益金,使公益金的使用更贴近基层和社区的需要。
  22.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推进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和“四大体系”建设,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推进科技强警,加快电子防控工程等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形成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和警务运行机制创新,继续推进公安系统公务员专业化改革,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激励机制和职业保障机制。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采用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完善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中心建设。积极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出台前的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认真贯彻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六、大力加强城市人文精神建设,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夯实人文基础
  2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武装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光荣的革命传统,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的精神斗志,构筑共同的思想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公德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环境意识,引导广大市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关心青少年成长,充分发挥“关工委”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倡导平等友爱、融合和谐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市民对深圳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城市凝聚力。
  24.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及市委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把好前沿阵地,为改革创新鼓与呼,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路拓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掌握舆论主动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中心建设,启动深圳市科学发展观研究工程,开展“深圳实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及“深圳创新文化”等课题研究。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的大政方针和中心工作,积极营造和谐深圳的舆论环境。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市委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充分报道各区、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进展新成效,全面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和运用,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严格新闻纪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为做好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加强宣传文化领域的法制建设,为宣传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5.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着力发展以崇尚创新、宽容失败、脚踏实地、追求卓越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文化。大力加强人文精神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竞争的“软实力”。继续推进“文化立市”战略,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轮驱动”,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促进体系和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切实推进大剧院、深圳音乐厅、粤剧团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文联工作,努力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文艺发展规律和人民团体特点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广泛团结和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促进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做好海天出版社转企改制的相关工作。促成天威视讯上市工作的实质性进展。做好第三届“文博会”推介和招商招展工作,尤其是加大海外招商招展工作的力度。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积极推进“三旧”改造等建设,全面启动文化产品出口等文化产业基地和集聚地建设。推动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材料。
  26.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把和谐创建活动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全市和谐创建活动的协调和指导,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企业)、和谐校园等和谐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评选程序和激励措施,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第四届关爱行动策划、筹备和组织工作,策划组织协调第八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鹏城歌飞扬”、第二届“文博会艺术节”、第三届“外来青工文化节”、第三届“创意十二月”、第八届读书月、第二届“城市建筑双年展”、第五届深圳中外精品演出季、“四方沙龙”系列学术讲座、第十四届大剧院艺术节、第四届深圳水墨论坛等一批重大文化活动。继续推动“两城一都一基地”文化品牌建设,办好市民文化大讲堂和社会科学普及周。结合建军八十周年、抗日战争爆发七十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继续抓好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保持“双拥模范城”荣誉。
  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奠定法治基础
  27.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继续探索和完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体制、新途径、新措施。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一府两院、政协及各人民团体的关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议事程序,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构成,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正确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及海内外同胞关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所代表群体的联系,使群团工作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8.继续推进依法治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促进我市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的各种制度和程序,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扩大社会的广泛参与,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快建设法制政府。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精神,组织实施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办案,防止司法不公。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从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权威的关键环节入手,切实解决有损司法权威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法制氛围和环境。
  在普法机制、载体、形式上进行创新,注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法律理念、法律文化的宣传和培育,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意识理念。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劳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宣传,不断增强其法律素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9.切实扩大基层民主。创新和拓宽基层民主的形式和内容,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居务公开,调动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实践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上。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0.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务实、和谐、善政、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大兴勤奋振奋、求实务实,艰苦奋斗、倡俭戒奢,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读书学习、思考钻研,敢抓敢管、尽职尽责,真诚互信、自重自信之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作为评价、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及时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完善更加民主、规范、透明的选拔任用制度。配合《公务员法》的实施,推行《职位说明书》制度和新的《年度考核办法》,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重视选拔使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一线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吸纳、培养专业社会工作者,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制订和实施“十一五”培训规划,继续举办“三站联程”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都市计划”出国培训班、赴港班。认真做好老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才工作。
  31.继续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坚持从严治政,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效能、法治、公共服务、责任、廉洁政府建设。重点推进“行政绩效年”活动,认真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创新行政监督方式,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买单制”,治庸提能、能上庸下。
  32.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街道社区、“两新”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为重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基层的覆盖面,改革完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在社区各种组织中普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探索完善“一站多居”体制下社区党组织设置和管理新模式,加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统筹协调和龙头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即从业100人以上和从业50人至99人、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两新”组织单独组建党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属地、行业、挂靠、楼宇组建等模式,扩大“两新”领域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力度推进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等试点和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做好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等党建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抓紧建设固本强基工程社区项目,不断改善基层党组织办公和活动条件。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创新内容,丰富载体,完善制度,增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实效,丰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途径和载体,探索外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办法手段,坚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建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代表推选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33.进一步加大反腐保廉工作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市《实施意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批租、建筑工程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党风廉政教育,以良好的党风和政风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本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好全年的各项任务,以优良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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