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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2006〕119号
表彰深圳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工作优秀单位先进个人
自2005年7月全市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简称“清无”)专项行动以来,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密切配合,迎难而上,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深圳多年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泛滥问题,取得了“清无”工作的阶段性重大胜利,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清无”行动中,全市涌现出一大批不畏艰险、勇于负责、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发扬成绩、表彰先进,市政府于2006年7月7日(深府〔2006〕119号)决定对福田区人民政府等45个“清无”工作优秀单位、申庆三等666名“清无”工作先进个人、市委宣传部(市“清无”领导小组宣传组)等5个“清无”工作通报表扬单位、市财政局等24个“清无”工作达标单位予以表彰(名单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市“清无”成果的巩固和“清无”长效机制的建立再立新功。各区人民和市各有关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