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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6-001050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06-15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文 号: 深府办〔2006〕74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我市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2006年5月16日)
深府办〔2006〕74号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维护企业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做好电子监管网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
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国内生产产品要实行电子监管指示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质检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筑诚信体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借助该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建立全市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卓钦锐副市长任召集人,市质监局、贸工局、农林渔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各区人民政府和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商品质量促进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相应建立区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推广应用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推广应用工作。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促,负责组织一般工业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管理。贸工部门负责组织酒类和食盐生产企业入网,开展酒类和食盐执法打假活动。农林渔业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引导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企业用码、赋码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布设查询终端,组建市区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市商品质量促进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大中型商场使用信息查询终端。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合力。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广应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推广应用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入网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电子监管网的功能和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推广应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明确目标,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在“十一五”期间按照产品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在2010年底前,力争将全市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先从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开始,逐步全面展开。
(一)重点突破阶段(2006年—2007年)。
1.推进实施放心商品工程。符合入网条件且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首批入网百种产品目录的产品,以及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全部入网,在全市100个大型商场布设信息查询终端400台以上。
2.电子监管网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我市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各种形式得到运用。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初步建成市区两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4.电子监管网效果初步显现,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现象、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始成效。
(二)逐步铺开阶段(2008年—2009年)。
1.建成覆盖主要产品的网络。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市5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2.市民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能熟练地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完成全市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入网企业普遍获益,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维护,执法打假工作得到促进,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全市大中型商场全部布设信息查询终端,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方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应用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自觉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广泛地、自觉地认可和支持。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成熟,进一步完善全市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逐步建成全市产品质量预警和快速反应信息体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入网
(一)积极动员企业入网。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动员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做好我市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入网。对重点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出台入网产品鼓励措施。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的作用,加大对入网产品的打假保护力度。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对电子监管网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报各种质量奖励。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努力提高入网产品的声誉。积极引导舆论,提高公众对入网产品的信赖程度。增强公众对入网产品的良好消费体验,使入网产品成为消费者的购物首选。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商品查验中的优势,使其成为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检查手段,使入网产品为商家所信任并重点选择。
(四)严格入网产品监管,保证入网产品的质量。对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整改处理工作。通过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信息联动系统跟踪入网产品动态,一旦获知假冒入网产品信息,及时组织执法查处工作。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是建立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市产品质量提高的有力手段。各有关单位要把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