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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6-001070
分 类:市委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05-24 00:00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深府办〔2006〕59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6年4月19日)
深府办〔2006〕59号
《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安委办反映。
深圳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办明电〔2006〕55号)对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今年开展的“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坚持创新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推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形成,积极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管理,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结合“基层基础年”、“城市管理年”的开展,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工作目标更明确,责任意识更强化,措施手段更过硬,依法监管更严格,工作效率更显著”,确保2006年省政府下达的全市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深府〔2005〕86号文及其补充文件的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要求以及所签订的责任书要求,细化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并加强动态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制度。
2.建章立制,依法监管。要加快修订和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形成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杜绝监管真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严格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日常行政执法力度。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要做到有计划部署、有职责分工、有执行落实、有检查督促;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安全生产决策,要坚决执行、密切跟踪、限时回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4.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安监局、各区要按照市编委《关于调整市、区、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的通知》(深编〔2006〕24号)的要求,加快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步伐,确保人员经费到位。要积极推动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安全监管重心下移的问题。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狠抓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在采石场等非煤矿山整治方面,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淘汰证照不齐全、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矿山企业。在危险化学品整治方面,要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并结合深圳实际,突出重点检查。要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制度。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企业,以及2006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在烟花爆竹整治方面,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销售、运输和燃放的整治,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和配送制度,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资质审核,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烟花爆竹及具有爆炸性的半成品、原材料的运输,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运输许可,严禁违规和超载运输。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在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要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以“五整顿、三加强”为主线,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全力遏制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总量。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其它方面,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认真吸取祸及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重特大交通、坍塌事故的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三)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要强化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要督导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管理、员工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制度,坚持注册安全主任制度。要督导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加强现场监管,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一步推广佛山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通过制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和商业保险细则,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动建立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和差别费率制度,逐步形成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至4月5日)。
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中。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6日至6月20日)。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查找在政府监管、工作落实和企业管理等层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深入分析,举一反三。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网站等形式,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使管理漏洞不遗漏、事故隐患不遗忘、事故苗头不放过、责任追究不手软,切实做到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透,坚决杜绝走过场的现象。
(三)落实整改阶段(6月21日至8月20日)。
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针对政府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各种手段,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尤其是要抓好后续管理办法的落实,并建立整改档案。同时,市安委办要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至12月15日)。
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同时紧紧抓住安全生产立法和执法这一重点,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企业,放在基础管理工作上,并通过总结经验,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管理创新和推广,推进并巩固“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观念,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安全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各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
(二)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狠抓管理和工作落实,确保不出漏洞,不留死角。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从严治标,着力治本”的方针,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过关,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不过关,整治目标不实现不过关。
(三)搞好宣传,加强引导。
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培养“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意识。要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营造时时想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2006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的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后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