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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23期(总第4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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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6-001188

分 类: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24 00:00

名 称:成立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文 号: 深办〔2006〕14号

主 题 词:

成立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06-05-24 【字体:

成立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委、市政府2006年3月29日(深办〔2006〕14号)同意,成立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应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陈波(市纪委副书记)、李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周荣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辉(市纪委常委)、佟丹(市法院副院长)、程科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王荫琦(市民营企业工委副书记)、罗西良(市贸工局机关党委书记)、李洪朗(市公安局副局长)、黄伟坚(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奕炎(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黄珽(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孙晓明(市建设局助理巡视员)、刘朝金(市交通局副局长)、彭汉共(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陈倩雯(市审计局副局长)、曾新华(市工商局纪检组长)、乔柏顺(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侯黎明(市法制办副主任)、邢昆明(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李海涛(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建筑工务署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肖葵葵(市行业协会服务署副署长)、肖汉明(深圳银监局党委副书记)、袁晓德(深圳证监局副局长)、邓俊辉(深圳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解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伟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卫生局、国资委、金融办等单位抽调。
  专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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