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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2006〕25号
调整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
节约用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于2006年2月24日(深府办〔2006〕25号)决定,将市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其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吕锐锋
副组长:黄锦奎,蒋尊玉(市水务局)
成员:黄汉宏(市发展改革局)、彭新叶(市贸工局)、李廷忠(市财政局)、刘永根(市国土房产局)、李荣强(市建设局)、许重光(市规划局)、盛代林(市水务局)、陈乔年(市环保局)、宋建春(市城管局)、温颂明(市编办)、邝兵(市质监局)、马裕滨(市物价局)、李必祥(市统计局)、徐友军(市法制办)、陆健(市科技信息局)、李长弓(市教育局)、张耀先(福田区政府)、戴飞欧(罗湖区政府)、王宏彬(盐田区政府)、林雨纯(南山区政府)、曾汉良(宝安区政府)、黄德鹏(龙岗区政府)、黄传奇(市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节水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段洪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