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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06-001216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06-03-30 00:00
名 称: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6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6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二○○六年三月
序 言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圳建市以来的首个“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迎来了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
2005年10月2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总体目标,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在全市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责任风暴”,随后下发的“1+6”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全面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2006年,率先在城管、食品安全、环保、交通、公安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试行,要按年度向社会公布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并列入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及部门绩效考核和行政监察内容。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局结合《市城管局(执法局)2006年工作意见》,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以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导向,以开展“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活动为契机,以全面实施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管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三大工程”为主线,特编制发布《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6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欢迎广大市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目 录
一、2005年城管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城市管理当前形势和管理现状
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四、城管部门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一)法规、规章类
(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
五、2006年城管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六、组织及保障措施
七、附件:
1.2006年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指标
2.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8号,已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12期发布)
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134号,已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年第43期发布)
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城管〔2005〕235号,已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年第46期发布)
一、2005年城管工作目标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2005年,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这一战略目标,狠抓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工作的落实。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市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各项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归纳起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梳理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2005年3月上旬,市政府印发了市城管局代为草拟的《深圳市2005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城中村和各类架空管线,同时做好防止乱搭建回潮的工作。吕锐锋副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动员和部署整治工作,并在福田区水围村召开了现场会,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一是“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创建环境综合整治标兵村(社区)和达标村(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动“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城管局领导和市容环境督办组的同志,经常深入各区、街道办、社区搞调研,抓示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区、街道办创建的积极性较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了有力保障,有效解决了部分城中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全年已有44个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其中盐田区11个,罗湖区11个,南山区10个,宝安区8个,福田区2个,龙岗区2个。按照行政村计算,全市已完成11.6%的创建任务。二是防止乱搭建回潮措施积极有力。2005年以来,市容环境督办组开展经常性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以市城管局名义发出清除乱搭建督办函122件,2005年全市共拆除回潮乱搭建200多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大面积乱搭建回潮现象的发生。三是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处理群众投诉、行政许可等综合性管理工作成效明显。2005年,市城管局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8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办理答复,沟通面商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也达到100%。市城管局全年共受理市民投诉18772宗,处理反馈率98%;办理各类信访件、领导批示件449件,反馈和办结率均达100%。此外还通过举报兑奖方式发动全市市民撕下乱张贴小广告535多万张,全市追呼违法广告电话号码23670多个,报停4842个,有效提升了市容市貌水平。全年以来共受理审批事项4112件,全部提前或按时办结。
(二)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有力促进了全市环卫和爱卫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2005年全市性的一项重大工作,市城管局担负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是重点整治了环卫工作的薄弱环节。针对环卫工作在创建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抓整改。对列入迎检名单的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管理。对没有列入迎检的地域,也以迎检的标准要求抓整治,有效解决了小街小巷保洁质量差、门店夜间乱倒垃圾和垃圾容器周边垃圾、污水遍地等问题。二是继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市规划局完成了《深圳市垃圾站改造及建设(选址)规划》。2005年,全市公厕垃圾站完成报建54座,在建37座,建成 10 座。其他一些拟建和在建的环卫基础设施项目,都按正常程序顺利运作。龙岗区平湖垃圾焚烧厂二期(675T/D)和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厂(1200T/D)建成投产,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81%。三是制定了加强环卫工作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已于2005年8月由市政府发布执行,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卫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四是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扎实。200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冬春季、预防禽流感等3次爱国卫生运动以及“迎新春清洁深圳”、“清洁深圳月”等专项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多万份。组织开展了除虫灭鼠、灭蟑等专项活动,全面清理蚊虫孳生地,消杀成虫,有效控制住全市的“四害”密度,全年没有病媒生物传染病发生流行。对20个国家卫生镇和83个省卫生村、77个市卫生村进行了全面复查,新创建了9个市卫生村和2个省卫生村。全面启动了“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安装防蚊闸139304个、毒鼠站60772个、其他防虫鼠设施73041处,整治封闭沟渠52.6公里等。龙岗区、宝安区等六区和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等8个责任单位都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
(三)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园林绿化再现新面貌。
一是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抓得早、起步快。为积极响应建设部提出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05年初,市城管局成立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目前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进入实质性阶段。二是圆满结束第五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本届博览会于2004年9月23日开幕,至2005年4月8日闭幕,历时半年。国家建设部给予了园博会高度评价,会展结束后,经市政府批准,园博园为深圳市民推行多项入园优惠政策,发挥出政府公益性园林园艺交流基地作用,已成为我市重要接待基地。三是城市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圳大鹏半岛获得国家地质公园称号;梧桐山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获得广东省政府推荐,已上报国务院。儿童乐园、梅林山、银湖山、安托山等新建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筹建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社区公园建设全面启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05年计划建设100个社区公园。目前,已全部完成单体规划设计,其中建成投入使用的37个,已开工建设的40个。同时,狠抓了以创建星级公园为主要内容的公园管理,各市政公园注重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了一批服务设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彩田公园和园博园获得五星级公园称号。另外,2005年又有193家单位获得“园林式、花园式”达标单位(小区),使达标单位达到1971个。四是积极组织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参展工作。2006年将在沈阳市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市城管局以深圳市政府名义具体承办各项参展工作,目前参展景点土建工程已经完工。五是全面推行城市公共绿地和公园绿地管养公开招标。市城管局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公共绿地管养招标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检查验收办法》,目前,全市城市公共绿地、风景区、市属各公园的绿地管养均实行公开招标和执行末位淘汰制,已取得了初步效果。六是超额完成了春季植树绿化任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植树活动,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市城管局的春季植树计划,共种植乔灌木154.2万株,其中乔木15.04万株,灌木139.17万株。
(四)抓改革,促管理,市政管养水平有新提高。
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市政管理的运行机制。制订并实施了对桥梁、道路挡墙、护坡、人工斜坡经常性检查实施方案,以及市政道路设施小修保养任务经费包干实施方案。二是切实抓好道桥设施维护管理。按照道桥维修计划和养护责任范围,全面加强道路、桥梁日常维护管理,单位工程交验合格率和安检综评合格率均达到了100%。着重抓好5座弯桥和特区内98座天桥病害整治,对240座桥梁进行检测和等级评估,完成了对11座应急桥梁的检测任务,进一步提高道桥维护管理水平,道路完好率达到95%。2005年新接管道路23条,桥梁10座,截至2005年底,共接管道路536条(段),桥梁240座。三是认真做好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截至2005年底,共接管市政功能照明(路灯)设施49095盏,市政景观照明(灯光夜景)设施36904盏,维护管理业主楼宇景观照明设施22854盏。路灯亮灯率和设备完好率分别达到99.63%和97.48%,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编制了《深圳市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和《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专项规划》,完成了中心区及周边区域灯光景区建设工程,全面提高了我市灯光环境整体水平。四是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改善工程建设。完成了2002—2004年立项的笋岗路交通改善工程、东环快速路洪湖立交交通改善工程、园岭村周边道路改善工程、雅园立交交通综合改善工程的收尾工程等。2005年立项的12项工程项目,现已完成11项单项工程的规划设计,目前正在办理施工发包等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06年4月份完工。根据市交通综治办要求,编制了《2005年交通零星改善工程项目整治方案》以及《2006年交通微循环工程整治方案》。五是广泛做好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在市政领域的运用。积极推进路灯节能工作,大胆尝试新光源、新技术的应用;在桥梁、路灯设施逐步推广使用抗张贴、抗涂写新涂料,并开发了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五)落实责任,建立抓手制度,行政执法迈上新台阶。
2005年,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清无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据统计,全年罚款额2070万元;清理乱摆卖227万宗;查处占道经营案件45146宗;查处超门窗摆卖经营案件68204宗(次);清理乱张贴868.2万张;暂停电话号码30018个;拆除违章广告招牌和各类横幅标语84018块(条);查处占道施工案件8945宗;查处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案件28042宗(辆);灭杀无证流浪犬2971只;查处乱丢乱吐行为32182宗(次);查处门店外扫和乱倒垃圾15364宗;社会生活噪声14588宗;焚烧废弃物2863宗;组织大型取缔无证诊所专项执法行动300多次,查处和取缔无证诊所24882宗(家);组织查处私宰生猪行动百余处(次),没收生猪6623头。
一是实施黄红牌警示制度,落实责任,着力治庸。市城管局制定的《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黄红牌警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发布实施以后,对书面警示、黄牌、红牌的构成条件、发放程序、成效程序及相应的责任做出规定。规定发布后,引起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市委书记李鸿忠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制度》,要求全市行政机关参照学习。该制度实施以来,发出书面警示通知书35份,出示黄牌2张,复函259份,函复整改率达100%。二是以取缔无证诊所为突破口,打好“清无”攻坚战。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基层“清无”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自2005年7月21日开展“清无”行动以来,截止“清无”第一阶段性任务结束,市、区城管部门共组织大型清无行动278次,出动执法力量160,738人次,取缔无证诊所9137家,查处无固定场所流动摊贩638,177宗。同时,积极协助工商等其他部门开展整治活动,基本解决了市民最为关心的无证诊所、私宰生猪等各类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大力整治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三大顽症”,提升市容环境质量。2005年春节前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违法养犬、乱张贴、乱派发卡片“三大顽症”进行彻底整治。目前,这些顽症在中心区域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四是继续推进“梳理行动”,竭尽全力加强乱搭建后续监管,严密防控新违法建筑产生。市、区城管部门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严密监控,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筑。宝安、龙岗两区组织了500多次清拆行动,两区共拆除违法建筑1023栋,拆除建筑面积52.21万平方米,清理占地面积达55万平方米;福田区83栋已停工在建私房全部被有效控制,共组织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7处、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盐田区共出动1300余人次,组织清拆行动24次,共拆除复工抢建的违法建筑26宗,总面积约2840平方米。五是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在协助立法和普法工作上取得新进展。继续开展执法队伍达标升级活动,通过检查评比,19支队伍获得标兵执法队,22支队伍获得达标执法队称号。六是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工作,“四五”普法期间,市城管局系统共印发普法学习资料5000余册;举办普法培训学习班、讲座、考试35期;组织普法咨询活动37次;派发普法宣传册、宣传单120万份。
(六)加快城管信息化建设,城管科研不断创新,城管宣传工作广泛深入。
一是全面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我市被建设部确定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市城管局做好相关调研和工作方案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铺开,计划2006年7月运行。二是城管科研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共有14个科研项目获得市城管局立项。市园林科研所、市仙湖植物园的科研项目分别获得了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三是城管网站建设及网络维护取得长足进步。完成了市城管局内网网站的建设工作,城管网站在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全市政府网站评比中,获得政府部门类网站第一名。四是城管对外宣传工作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以“两刊一站”为阵地,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舆论宣传,《特区城市管理》杂志出版6期;《城管简报》共推出45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专刊。与主流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及时反映城管系统工作的新举措、新特点,全年共在各大报刊上稿865篇,播出电视新闻180条,电视专题片10个。举办了“百名市民走近城管”、“万人同植万株树绿色行动”、“城管法规你我守,文明城市齐心创”等活动,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
二、城市管理当前形势和管理现状
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5周年视察深圳的重要讲话中,将深圳定位为一座功能完备、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并将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列为新形势下,深圳需着力抓好的七大重点工作之一,加强城市管理,探索建立一套完善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既是形势所迫,也是人心所向。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许宗衡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城市管理八字方针,为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市委、市政府确立2006年为深圳的“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已成为2006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热点,城市管理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基本建立起了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架构。
一是城市管理职能上升到了一个应有的地位,作为全市主管市政、园林、环卫、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职能部门,市城管局行使了内地城市一办(市容办)四局(执法局、市政局、园林局、环卫局)的职能,这一综合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重建轻管的弊端;二是全市六区和各街道办也相应设有城管部门并实现了重心下移,基本形成了“两级投入、三级管理”的架构,执法队伍绝大部分配置在街道一线;三是将城市道路上紧密关联的市容、绿化、环卫、路面、路灯等事项统一管理,避免了多头管理的扯皮推诿,提高了管理效率;四是特区内资源共享型的城市管理事项由市城管部门的直属单位直接管理,不再分割给各区管理,节约了管理资源,同时也使城管部门具有相适应的人、财、物调控权,强化了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了较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目前,已颁布实施的有《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等14个法规和《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11个规章,基本上涵盖了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为城市管理工作依法行政,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
从2001年开始,市城管局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城市管理效能的新途径,引入竞争机制,将城市管理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来经营管理。全市的公共绿地管养和市政道路的环卫作业基本都推向了市场,按标段公开招标选择管养作业队伍,实行管养质量的末位淘汰制,对促进绿化管养和环卫作业质量的不断提高发挥了明显效用,大大减少了管理人员和管理成本。同时,实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从2000年起,全市新建的5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不再由政府财政负担,建立了城市大型基础设施的融资新模式。
(四)城市管理品质和市容环境质量获得了稳步提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又夺取了国际“花园城市”、 中国首届“人居环境奖”(综合类)、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城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截止至2005年,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01平方米,这两项指标在全国大城市中均居首位。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1%,特区内达100%,成为全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最高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完好率一直维持在95%以上,达到国家优秀标准。
但是,城市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城管部门正积极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寻找解决办法。
——城中村和违法建筑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全市上千个城中村和自然村,一部分由于存在管理不到位、设施不配套、居住大量外来人员,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
通过查处和拆除违法建筑,城中村改造,开展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逐步解决城中村的脏乱差现象。
——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自然人违反城管法律法规行为缺乏约束手段,城管执法除法律法规赋予的宣传、教育、罚款、责令整改、暂扣违法工具和物品外,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法人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但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自然人缺乏约束手段,经常遭遇暴力抗法。
积极探索建立城管、公安、司法协同执法机制,学习香港、上海浦东等地的经验,解决行政处罚对自然人难执行和暴力抗法问题。
——大量无业人员涌入深圳,专门从事非法养殖、拾、捡废品,从事乱摆买、乞讨,偷盗市政设施,在公共绿地、隧道、桥涵下聚居,给城市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进一步规范废品收购和养殖,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
——部分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支持、理解度不够高,甚至部分市民群众对违反城管法规的人员持同情态度。
加大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开展与市民群众零距离的接触活动,逐步建立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增进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综合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与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分别简称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市城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的管理;协调管理市政设施(不含城市供水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改造,参与城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灯光环境的规划、管理,参与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组织管理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组织开展有关的科学研究。
(三)指导协调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四)拟定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与企业沟通对话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六)指导各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行动。
(三)行使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绿化、风景区、市政设施、爱国卫生、犬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和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和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街头流动饮食、食品摊档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流动无照商贩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或者违法占用道路施工、摆摊设点、堆放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规划及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2.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占有、使用、处分土地或者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使用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3.规划、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的强制拆除。
4.规划、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十)行使畜禽屠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畜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城管部门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市城管局与社会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的公共政策较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有:
(一)法规、规章类。
1.《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
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土地监察条例》。
5.《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6.《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
7.《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
8.《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9.《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办法》。
(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
1.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8号)。
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134号)。
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169号)。
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深城管〔2005〕235号)。
5.深圳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资质核准办事指南。
以上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已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发布,市民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下载查询。
五、2006年城管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圳建市以来的首个“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迎来了加快发展的大好机遇。
2006年城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以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导向,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全面实施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数字化城管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三大工程”为主线,坚持建设与管理并举,整治和营造同步,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为把深圳建设成国际化城市做出新贡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06年市城管局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
实施“三大工程”,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跨越。“三大工程”是指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程、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
全面实施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继“梳理行动”之后,开展的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是针对“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除确定进行全面改造的“城中村”以外,其他所有“城中村”均按照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村”和“标兵村”的标准进行整治,同时,将环境综合整治延伸到社区和特区外的原自然村。市城管局积极协调、督促各区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力争在2006年底前,特区内60%的城中村和30%的社区达标,特区外20%的自然村和20%的社区达标,通过此项创建活动,实现全市市容环境的覆盖式管理。
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按照市政府《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各区、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形成指挥、监督、执行相分离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将我市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向前推进一大步。2006年7月底前,数字化城管系统投入运行。
实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在2006年,创建成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抓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要争取在2006年9月底完成各项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向国家建设部提请申报。
(二)强化精品意识,精心打造“公园之城”。
加强绿地建设与保护。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2006年度,市城管局重点建设滨河路、新洲路、泥岗路、罗沙路、侨香路、龙珠大道等6条大型林荫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丰富植物配置,提高绿化景观水平。
继续加快公园建设与管理。已经筹建的市政公园建设要有大的进展。同时,指导各区年内共建成50个社区公园;全面开展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保护性开发建设,完成市政府制定的近期建设目标;继续做好梧桐山申报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工作,力争今年内申报成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行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绿地管养公开招标和末位淘汰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绿地管养水平。
精心组织深圳市首届公园文化节和继续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达标活动。举办公园文化节是展示深圳风采,树立城管形象,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推动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拟于2006年12月23日至2007年元旦举办深圳市首届公园文化节。同时,深入开展园林式、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创建评比工作。
(三)加大爱卫环卫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净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督促各区完善街道、社区环卫管理网络,委托环卫执法权,充实基层环卫管理力量。继续抓好“鹏城市容环卫杯”和“鹏城优秀美容师”竞赛活动;完善层级考评制度,特别是督促街道办要对社区实行每月考评制度,实行严格的量化考评。加快新设施建设进度。2006年底前,指导督促宝安区开工建设白鸽湖垃圾焚烧厂;指导督促龙岗区建成平湖二期垃圾焚烧厂,完成坪山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确定投资主体和立项,并争取开工。2006年底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争取达到90%。市卫生处理厂、粪渣无害化处理厂要全面加快建设;新渣土受纳场要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动工建设;督促指导各区建设现代化垃圾转运站建成数量不少于80座,与垃圾转运站配套的公厕建成数量不少于50座。
下大力气解决卫生难点问题。在确保市政道路、重点场所环境卫生质量稳步提升的同时,重点解决内街小巷、城中村以及沿街门店门前散在垃圾多、夜间卫生状况较差的问题。年底,我市内街小巷脏乱差问题要得到基本改观。加大对垃圾收运设施的日常管理力度,继续开展以消除敞口垃圾池和露天桶点,垃圾运输车超高、超载、挂包、沿途洒漏、容貌不整,垃圾不入桶、桶不入屋,箩筐装垃圾,市政道路垃圾在路边堆放等问题为重点的整治工作。2006年年底前,特区内和宝安、龙岗中心城区基本做到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
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2006年,全国爱卫会将按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查,重新确认。要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灭蚊达标为重点的各项迎检工作,大力推动“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同时,要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做好病媒生物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四)要按照精细化标准,提高市政设施管养效能。
进一步提高市政道路的维修管养质量。研究开发市政道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市政道路的信息化管理。加大市政道路大修改造的力度。对到大修年限和由于地铁等市政工程引起的不平整的城市道路进行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对深南路、泥岗路等道路实施大修改造。深南路的大修改造工程争取年内动工。改造一批小区道路路面。对道路、桥梁等设施逐项进行精梳细理,坚决整治一切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问题,精挑细选维修养护材料,精雕细刻维修养护作业,力争上档次,出精品。保证道路完好率达到95%。
继续抓好道路交通改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市发改局立项、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的道路交通改善工程。认真完成市领导以及市交通综治办交办的有关交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积极做好市政设施接管工作。按照有关规范和规定,及时接管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桥梁和路灯设施。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决定,认真做好龙华二线拓展区市政设施接管前期有关工作。认真做好边防一线路灯设施接管有关准备工作。积极做好梅林关、南头关道路、路灯等设施接管工作。
强化桥梁的安全管理。充分运用已开发的桥梁信息管理系统,按规范要求对所管辖的桥梁实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及时发现各类病害并及时整治。根据《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8号),定期组织培训全市六个区桥梁管理从业人员,帮助各级桥梁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桥梁检测评估制度,提高全市桥梁整体管理水平。
努力完善城市照明,强化路政管理。重点解决市政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问题,继续加强路灯“三遥”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逐步扩大监控覆盖面。切实抓好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努力建设灯光精品。抓紧编制《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抓好包括世界第一高喷在内的深圳湾灯光景区规划。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达到97%以上。强化路政管理,严格道路占用、挖掘审批,依法保护市政设施,坚决打击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五)严格执法,建立完善高效运行的行政执法体系。
尽快研究制定《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保证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科学总结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经验,对城管执法主体、执法范围、管理模式、强制措施、工作机制予以法定化,为我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供法律依据。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公安协同执法机制,学习香港、上海浦东等地的经验,认真解决行政处罚对自然人难执行和暴力抗法问题。
突出执法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对乱摆卖、夜间烧烤、私宰生猪、无证医疗以及乱搭建等执法重点问题,坚持执法责任制考核,完善执法过程管理制度,保证执法成效。继续开展执法队伍达标升级活动,激励基层执法单位全面实现队伍正规化、程序化、规范化运作。2006年底,实现95%执法队达标,35%执法队为标兵执法队的目标。
加强城管立法工作。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犬类管理,规范居民养犬行为。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修改为《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形成一个全面的园林绿化管理法规。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为加强道路照明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手段。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力争纳入立法计划,为我市余泥渣土管理提供更科学的制度依据。
整治城市乱张贴和乱涂写,消除城市“牛皮癣”。协调督促各区城管部门采取清理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消除城市“牛皮癣”的工作机制。通过委托管理、“短信警示”、追呼、停机、罚款等手段,对乱张贴和乱涂写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引入抗张贴、涂写的涂料和高压喷枪等高科技材料和设备,提高防治和清除能力。2006年底前,要使我市较为严重的乱张贴和乱涂写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巩固梳理行动成果,切实防止乱搭建回潮。市城管局继续督促各区、街道办事处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对辖区内出现的乱搭建做到主动发现,及时清理。对乱搭建回潮严重、不能及时制止的街道办事处,摘去其“整治乱搭建达标辖区”的奖牌。
(六)围绕城管中心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全面启动“个十百千万宣传工程”,建立城市管理社会参与长效机制。
在对城管日常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与2—3个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城管课题研究,建立一个由50—60名专家组成的城管智囊团,创建100家热心城管公益事业的模范单位,培养1000个热心城管公益事业的好家庭,发展10000名城市管理志愿者。通过启动该项工程,并结合深化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活动,大力推进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参与。
六、组织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保障今年城市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市政府已成立了“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深圳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许宗衡市长、刘应力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副市长担任组长,各区区长和市政府相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此三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监管和检查工作。市城管局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督促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实行科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市城管局将借鉴梳理行动中开展创建“整治乱搭建达标辖区”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区和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创建“‘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辖区”活动。对辖区内所有“城中村”和社区全面创建成为达标单位的区和街道办事处颁发奖牌。以此项活动为抓手,在区与区之间、街道与街道之间,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加速推进全市“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此外,将“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2006年度市容环境辖区管理量化考评,占当年评分值的30%;同时将“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列入“鹏城环卫杯”竞赛,占该项竞赛分值的20%。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政策,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不仅要通报批评,还将引入问责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市城管局将充分发挥各市容环境督办组的作用,针对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及时进行检查督办。市督办区、区督办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督办各村和社区,通过逐级督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建立人大、政协监督机制,邀请人大、政协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议。此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利用媒体公开报道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既突出正面宣传,也抓反面曝光,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件1
2006年城市管理主要工作指标
一、2006年,我市继续保持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01平方米,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二、开展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活动,市城管局积极协调、督促各区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2006年底前,力争特区内60%的城中村和30%的社区要达标,特区外20%的自然村和20%的社区要达标,通过此项创建活动,实现全市市容环境的覆盖式管理。
三、力争2006年我市创建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四、确保2006年全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
五、确保2006年全市路灯亮灯率达到97%以上。
六、力争2006年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七、力争2006年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八、指导各区2006年共完成50个社区公园的建设。
九、2006年12月23日至2007年元旦,开展首届“公园文化节”主题活动。
十、力争2006年梧桐山风景区成功申报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
十一、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达标升级活动,2006年底,力争95%城管执法队伍达标,35%执法队成为标兵执法队。